本草明言十八反
半蒌贝蔹芨攻乌
藻戟遂芫具战草
诸参辛芍叛藜芦
第一句: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
第二句:半(半夏) 蒌(瓜蒌) 贝(贝母) 蔹(白蔹) 及(白芨)攻击或与乌(乌头)相对
第三句:藻(海藻) 戟(大戟 ) 遂(甘遂)芫(芫花)都与草(甘草)不和
第四句:诸参(人参、丹参、沙参、玄参等所有的参)辛(细辛)芍(赤芍 白芍)与藜芦相背叛
十九畏
凡指名相畏的药物,彼此都不宜混用。
硫磺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
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
丁香畏郁金,牙硝畏三棱,
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人参畏五灵脂,
肉桂畏赤石脂。
石硫黄,火中精,遇朴硝,便相争;
红白砒,忌水银;山狼毒,怕陀僧;
川巴豆,毒烈性,黑白丑,难顺情;
公母丁,忌郁金;芒朴硝,惧山棱;
川草乌,不顺犀;五灵脂,畏人参;
官桂类,治冷功,逢石脂,不协同;
凡修合,看顺逆,炮制用,莫相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