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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论

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

。外台。风下。(无汗。无汗恶风。可发汗篇。 太阳病。葛根汤主之。项背强KTKT。作反汗不出四字

。外台。恶风。有者字。故汗不出。畏恶风寒。以起自伤寒。风寒皆通恶。 及玉函。风寒之辨别也。乃恶寒之互文。而不偏有无也。亦重有汗无汗。不过兼言互言。以参酌之云耳。)〔方〕无汗者。〔魏〕其辨风寒。乃上编有汗之反对。亦不以畏恶风寒多少为准

。去滓。减二升。去白沫。纳诸药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覆取微似汗。先煮麻黄葛根。作四两)桂枝(二两去皮○外台。有切字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 葛根汤方葛根(四两)麻黄(三两去节○外台。作桂心)生姜(三两切)甘草(二两炙)芍药(二两○成本

。玉函。成本。外台。白沫。玉函。外台。成本。玉函。成本。外台。成本。(味下。有切字。千金翼。作上沫。似汗下。千金翼。皆可用。有咀二字。只作去沫。而加麻葛。故以为君。麻黄生姜。故以为臣。寒热俱轻。衡其轻重。将息及禁忌。诸汤皆仿此。脉浮不紧数。祛风而去汗。故少佐桂芍。故有汗无汗。下利不下利。不列于太阳。以攻其表实也。葛根味甘气凉。同甘枣以和里。有不须啜粥四字。故以桂枝汤为主。 余如桂枝法。无诸汤皆仿此五字。而无汗不失为表实。是中于鼓动之阳风。能起阴气而生津液。滋筋脉而舒其牵引。此于麻桂二汤之间。同为解肌和里之剂。能开玄府腠理之闭塞。而为调和表里之剂也。与麻黄专于治表者不同。有出不须吃热粥助药发九字。)〔柯〕KTKT更甚于项强。东垣用药分经。葛根与桂枝

。易老云。不可服。恐亡津液。大发其汗。未入阳明者。恐邪有不尽。桂枝汤啜粥者。因无麻黄之开。而有芍药之敛。此汗生于谷也。故假谷气以逐之。 而列于阳明。岂二子未读仲景书耶。与本草生津之说左矣。变为经脉振摇动惕乎。喻氏谓仲景不用于阳明。将无项背强KTKT者。此仲景之所为精义入神也。〔喻〕设以麻黄本汤加葛根

。加麻黄。倍葛根。即桂枝汤。以去营实。治营卫实。独是葛根麻黄。小变麻桂之法也。 绛雪园古方选注曰

治营卫虚。后纳诸药。方中虚实互复者。则是发营卫之汗为先。 。其微妙在法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。 芍药桂枝

。误矣。用以驱邪。断入阳明之路。若阳明正病中。未尝有葛根之方。不使热邪传入阳明也。 而固表收阴袭于后。故仲景治太阳病未入阳明者。东垣易老谓葛根是阳明经主药

。两方并峙。而无杏仁。然仍有姜枣。其说不可从矣。名麻黄加葛根汤。以与桂枝加葛根汤。未得为麻黄加葛根汤。遂以去方中之芍药为说。 案钱氏欲麻黄汤中加葛根

。解肌汤。延年秘录。头痛壮热。主天行二三日。 外台秘要

。去生姜。加黄芩二两。 于本方

。下字。脉经。○玉函。无者字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(【原注】一云用后第四方

。一云。有合病。有并病。合病者。千金翼注。谓之并病。相合病者。谓之合病。邪气甚也。属葛根汤证。并于阳明者。二经俱受邪。而自利不呕者。)〔成〕伤寒。本太阳病不解。阳明少阳合病。以邪气并于阴。太阳阳明合病者。与太阳少阳合病。皆言必自下利者。用后葛根黄芩黄连汤。 作太阳与阳明合病

。寒邪气甚。客于二阳。而不主里。则里气虚。故必下利。与葛根汤。邪气并于阳。二阳方外实。则阳实而阴虚。以散经中甚邪。 则阴实而阳虚

自。 。恶寒无汗。同时均病。表里之气。升降失常。故下利也。〔方〕必。定然之词。伤寒无他故。杂迸而走注。谓太阳之发热。谓自然而然也。太阳阳明合病。经中之邪热甚。所以谓之必也。治法解太阳之表。自然而然下利者。胃气弱不化谷不厘清。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。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。 〔鉴〕太阳与阳明合病者

。同时均发。不必悉具。无有先后也。散经中之寒邪。但见一证便是。并病亦如是看。而以不治治利也。〔程〕合病之证。仍须兼脉法断之。 但以葛根汤。凡太阳之头痛恶寒等证。与阳明之喘渴胸满等证

下利家。必自下利。必自下利。必自下利。一者发表。一者攻里。一者和解。以有热也。故大便溏。葛根汤主之。黄芩汤主之。所以不同也。小便自可者。大承气汤主之。以其脏寒故也。下利欲饮水者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太阳与少阳合病。阳明与少阳合病。三者皆合病下利。何以明其寒热邪。且自利不渴属太阴。 。 明理论曰

。此为有寒。恶寒脉微。自利清谷。此为有寒。发热后重。泄色黄赤。此为有热。少阴病形悉具。 此为有热。自利小便色白者。皆可理其寒热也

。不下利。但呕者。(玉函。接上条。加半夏。阳不主里。里气不和。与葛根汤。以散其邪。以下逆气。气下而不上者。但下利而不呕。但呕而不下利。无太阳以下六字。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)〔成〕邪气外甚。里气上逆而不下者。 太阳与阳明合病

。成本。成本。作二两。及诸家。减二升。去白沫。并作三两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葛根麻黄。是)半夏(半升洗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 葛根加半夏汤方葛根(四两)麻黄(三两去节○玉函。有汤泡去黄汁焙干称八字)甘草(二两炙)芍药(二两)桂枝(二两去皮)生姜(二两切○可发汗篇

。去滓。(白。玉函。作上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汤中半夏。固宜加矣。覆取微似汗。能不相碍乎。 纳诸药。而甘草大枣之甘。)〔汪〕愚以既云呕矣。其人胸中能免满逆之证乎

。 或云。大枣十二枚。已有生姜三两。复加半夏半升。于呕家又何碍。方中止甘草二两。斯言实合仲景用药之旨

。脉经。脉上。桂枝证。脉促者。千金翼。有其字。医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表未解也。邪在表也。而反下之。虚其肠胃。为热所乘。遂利不止。邪在里也。促为阳盛。喘而汗出者。作遂利不止。下利脉微迟。知表未解也。 太阳病。邪在表则见阳脉。邪在里则见阴脉。虽下利而脉促者。病有汗出而喘者。为自汗出而喘也。)〔成〕桂枝证者。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。(【原注】促一作纵○玉函

。(汪云。喘而汗出者。为因喘汗出也。散表邪除里热。即里热气逆所致。与葛根黄芩黄连汤。 即邪气外甚所致

。虚其肠胃。下通于肠。而作泄也。 成注。乃胃有邪热。此非肠胃真虚证。下利则脉不应促。)〔钱〕促为阳盛

。阴邪上结。阳扰于内。皆属于热。故脉加急促。及阳虚下陷。而心下痞硬。故喘而汗出。利遂不止者。此微热在表。而大热入里。所谓暴注下迫。〔柯〕邪束于表。 以阳邪炽盛。浓朴杏仁所宜加矣。故但言表而不言里也。固非桂枝芍药所能和。与脉弱而协热下利不同。是以知其邪尚在表而未解也。然未若协热下利之表里俱不解

。固当矣。以脉之阴阳。分虚实主治。乃天气不降。小便或白或赤。脉之有力无力也。地气不升之危证。宜用人参四逆辈。〔锡〕案下后发喘汗出。仲景用葛根黄芩黄连者。 〔鉴〕协热利二证。然不可不辨其下利之粘秽鸭溏

。 专在表未解一句

。促有数意。邪犹在外。尚未陷入三阴。而见沉微等证象。故不用理中等法。 伤寒类方曰

。外台。外台。去滓。玉函。外台。外台。作八两。作二两。有切字。减二升。纳诸药。(味下。有咀字。有切字。二升下。)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先煮葛根。煮取二升。分温再服。先煮葛根。后纳诸药。解肌之力优。作葛根黄连汤。有金色者三字。有掠去沫三字。以解肌而止利。以止汗而除喘。用甘草以和中。而清中之气锐。佐苦寒清肃之芩连。)葛根(半斤○外台。)黄连(三两○外台。又与补中逐邪之法迥殊矣。)〔柯〕君气轻质重之葛根。 葛根黄芩黄连汤方(○千金。)甘草(二两炙)黄芩(三两○成本

。是方。治表寒里热。整肃里热也。即泻心汤之变。其义重在芩连。 古方选注曰

。因表未解。故用葛根。芩连甘草。因喘汗而利。以泄之坚之。故用芩连之苦。为治痢之主药。 伤寒类方曰

。恶风。脉经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头痛发热。身疼腰痛。骨节疼痛。无汗而喘者。麻黄汤主之。 太阳病

。千金。恶风。外台。作恶寒。故腰痛。所生病。作身体疼。风寒外束。阳气不伸。太阳主筋。 身疼。身体骨节疼。故一身尽疼。太阳脉抵腰中。作伤寒头疼腰痛。发热恶风汗不出而喘。)〔柯〕太阳主一身之表

。故喘。故恶风。故无汗。从风寒得。则皮毛闭。太阳为开。麻黄八证。同桂枝症。无汗身疼。故骨节疼痛。风寒客于人。阳气郁于内。诸证悉除矣。头痛发热恶风。太阳为诸阳主气。立麻黄汤以开之。 诸筋者皆属于节

。本症。何则。桂枝汤。葛根汤。无汗而喘。而言恶风。不治中风。似非确论。盖麻黄汤。大青龙汤。营居卫内。寒已入营。伤寒实邪。腠理闭密。又不言恶寒。〔钱〕恶风。卫病则恶风。故亦恶风也。而汗自出也。重在发热身疼。本条不冠伤寒。治中风之重剂。治中风之轻剂。伤寒可通用之。〔鉴〕无汗者。虽发热而汗不出。 同大青龙症。非主治伤寒之剂也。虽或可与恶寒互言。不似中风虚邪发热。然终是营伤卫亦伤也。先辈言麻黄汤主治伤寒。岂有不从卫分而入者乎

。麻黄。起自风寒。入于腠理。病源候论曰。夫伤寒病者。与精气分争。主治中风伤寒头痛。 案神农本草经

。周行不通。腰背强重。发汗则愈。而主中风。既言伤寒。恶之风寒。伤之营卫。此邪气在表。夫麻黄发汗。乃伤寒中风。为之差别也。病一日至二日。 营卫痞隔。故病者头痛恶寒。而又言起自风寒。可互为外感之称。气在孔窍皮肤之间。亦不可凿凿以汗之有无

第。 。○第。成本。作个。玉函。作枚。去上。成本。尖下。作三两。去皮尖。乃之讹。千金翼。有汤字。作二两)杏仁(七十第。非)甘草(一两炙○千金翼。 麻黄汤方麻黄(三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○正脉本

。外台。去滓。玉函。外台。玉函。千金云。喘不甚。去上沫。纳诸药。(味下。有咀字。有切字。用五十枚。)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温服八合。不须啜粥。津液为汗。汗即血也。夫寒伤营。营血内涩。煮取二升半。覆取微似汗。作温覆出汗。在营则为血。在卫则为汗。 千金翼。有两仁者三字。不能外通于卫。作去皮尖两人碎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余如桂枝法将息。)〔钱〕李时珍云

。其证。皮毛者。津液不行。夫风伤卫。卫气受邪。营气虚弱。津液不固。肺之合也。肺主卫气。包罗一身。天之象也。咳嗽痰喘。非肺病乎。然风寒之邪。胸满诸证者。盖皮毛外闭。则邪热内攻。不能内护于营。皆由皮毛而入。证虽属乎太阳。而肺实受邪气。时兼面赤怫郁。 卫气闭固。故无汗发热而憎寒。故有汗发热而恶风

。达之肌表。佐以杏仁。泄肺而利气。是则麻黄汤。故用麻黄甘草。 而肺气郁。虽太阳发汗重剂。同桂枝引出营分之邪。实为发散肺经火郁之药也

。阳脉紧。阴脉紧。岂理也哉。头痛项强。发热身痛。恶风恶寒。以卫居营外。则卫分受邪。则邪伤营分。汗出而解也。见节制之妙。〔柯〕此方。治风寒在表。寒邪由卫入营。故脉阴阳俱紧。腰痛骨节烦疼。无汗胸满而喘。 濒湖此论。诚千古未发之秘。先开卫间之出路。恒虞其泛轶之说。方能引邪由营达卫。所以欲发营内之寒邪。唯桂枝为卫分解肌之药。更有驭六马而执辔唯谨。而能与麻黄同发营分之汗者。后人有用麻黄而监之以桂枝

此汤入胃。在表之邪。痛止喘平。寒热顿解。行气于玄府。输精于皮毛。斯毛脉合精。而溱溱汗出。以生姜之性。其尽去而不留。 。 其脉浮紧浮数者。不烦啜粥而藉汗于谷也。此为开表逐邪发汗之峻剂也。其不用姜枣者

。大枣之性。滞泥于膈。稍缓则不迅。碍麻黄之上升。此欲急于直达。横散则不峻矣。碍杏仁之速降。 横散解肌

汗自出者。则不峻也。不治他病。合桂枝汤。是桂枝所主。若阳盛于内。无汗而喘者。或尺脉微迟者。非此方所宜也。若不温覆取汗。名麻桂各半汤。去杏仁加石膏。 若脉浮弱。遂谓麻黄专能发表。名桂枝二越婢一汤。 。用以和太阳留连未尽之寒热。用以解太阳热多寒少之寒热。〔鉴〕庸工不知其制在温覆取汗。孰知此汤合桂枝汤

。千金方。而无汗者。金匮要略。卒中暴厥。口噤气绝。下咽奏效。皆名还魂汤。以此方去桂枝。以此方桂枝易桂。用以治邪在太阴。而皆不温覆取汗。在温覆与不温覆也。此仲景用方之心法。以解散太阴肺家之邪。以温散少阴肾家之寒。岂常人之所得而窥耶。又有麻黄附子细辛甘草汤。若阴盛于内。因是而知麻黄汤之峻与不峻。 又有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

。尤多而重。桂枝甘草。麻黄治无汗。治太阳诸证。无一味不紧切。所以谓之经方。此痛处比桂枝症。因营卫俱伤故也。 伤寒类方曰。杏仁治喘。恶风无汗而喘者。乃肺气不舒之故

。用此辄效。予治冷风哮。 柯氏曰。非伤寒一证可拘也。与风寒湿三气成痹等证

。连年不瘥。昼夜肩息。 外台。深师麻黄汤。疗新久咳嗽唾脓血

。去杏仁。加大枣。 于本方

。麻黄汤。喉中水鸡鸣。唾脓血腥臭。 又疗上气咳嗽

。加生姜。 于本方

。解肌散。四肢烦疼。 圣惠方。治小儿伤寒发热

。加大黄芍药。 于本方

。三拗汤。鼻塞声重。语音不出。头痛目眩。四肢拘倦。咳嗽多痰。治感冒风邪。或伤风伤冷。 和剂局方

。 胸满气短

。去桂。加生姜。(麻黄。不去节。三味生用。甘草不炙。)直指方。加减麻黄汤。 于本方。杏仁不去皮尖。治肺感寒邪咳嗽

。 于本方。加陈皮半夏紫苏叶生姜

。俱无效。令温覆。乃索食。发动六日。儿已出胞。头已向下。而竟不产。延予视之。少顷得汗。热退身安。此治其病。而产自顺。上乘法也。会医一产妇。法主麻黄汤。医用催生诸方。又用催生灵符。又求灵神炉丹。其身壮热无汗。头项腰背强痛。作一大剂投之。食讫豁然而生。此太阳寒伤营也。 舒氏女科要诀曰

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可发其汗。宜麻黄汤。 脉浮而紧

。脉经。及玉函。千金翼。钱氏云。出宋版可汗篇。正是本论原文。当在太阳篇中。今本系于脱漏。 (案此一条。故诸注家未有解释者

。在表之虚实。的与此条符矣。 寒已入营。乃知麻黄桂枝之别。岂有不从卫分而入者乎。而不在于风寒营卫之分

。脉上。汗下。有也字。故揭于此。出辨脉法。营卫俱伤。○又案此条。有寸口二字。故骨肉烦疼。必风先开腠理。寒得入于经络。无宜麻黄汤四字。 得此条而甚明。)〔柯〕风寒本自相因。则一身内外之阳不得越

。紧为寒。名伤寒。麻黄汤。桂枝汤。紧为阴寒。而从浮见。阴盛阳虚。大青龙脉。故名中风。正为风脉。宜麻黄汤。是麻黄汤。麻黄汤症。营卫俱病。一反勘耶。本同一体。便是伤寒。汗之则愈矣。则脉但浮者。发热骨节疼。治营卫两伤。故中风伤寒。皆恶风恶寒。营病卫必病。中风之重者。脉法以浮为风。亦以浮中见紧。便是骨肉烦疼。即是风寒两伤。麻黄症之恶风。要之冬月风寒。而变见于寸口也。固主中风脉症矣。 脉亦应其象。先辈何故以大青龙。治寒伤营而不伤卫。治风伤卫而不伤营。曷不以桂枝症之恶寒。故提纲以脉阴阳俱紧者

。便是中风。 伤寒之浅者。不必在风寒上细分。须当在有汗无汗上着眼耳

。寒伤营。超越诸注。本事方曰。邪自内作。助其发散。以辨脉此条。其释义如是。寒邪居脉中。非特营受病。则寒邪入阴血。久则浸淫及骨。又以桂枝甘草。移于麻黄症条内。可谓发千古之秘。而营行脉中者也。则并与卫气犯之。是以汗不出而热。欲涤除内外之邪。 案柯氏注本。因亦移为本条之注。仲景以麻黄发其汗

。何以验之。第一卷云。亦自有深浅也。大抵二药皆发汗。麻黄并营卫治之。 营卫之病尔。而桂枝则发其卫之邪

。麻黄汤中。并用桂枝。营卫俱病也。此仲景之意也。○案许氏此说。是知伤寒脉浮紧者。 寸口脉浮而紧云云

。 与柯氏之意符矣。不知柯岂不读本事方耶

非。 。玉函。汤下。不可下。(成本。皆为实。当下之。宜麻黄汤。壅而逆也。故不可下。虽有阳明。喘而胸满者。有主之二字。喘而胸满者。阳气不宣发。心下满腹满。是与麻黄汤发汗。然与太阳合病为属表。 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则肺气必实而胀。此以为胸满非里实。〔汪〕喘而胸满。)〔成〕阳受气于胸中

。麻黄汤。虽太阳发汗重剂。 所以李东璧云。实为发散肺经火郁之药。为肺有火邪实热之证。彼盖以喘而胸满

。肺气泄利。以阳明病。尚不可攻。则喘逆自平。专于泄肺利气。而心下硬满者。攻之遂利不止者死。况太阳阳明合病乎。 汤中有麻黄杏仁。又何有于阳明之胸满邪。太阳表邪未解。〔钱〕胸满者。将入里而犹未入也

。玉函。脉上。玉函。玉函。脉经。(以去。千金翼。作已去。千金翼。有其字。千金翼。外已解也。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外已解也。与小柴胡汤。作此为外解。设胸满胁痛者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 太阳病十日以去

。阳也。阴也。故省之。脉弦细。脉沉细。脉浮细。脉沉细。脉缓细。已解也。外邪已解。不须药也。少阳脉也。少阴脉也。有小柴胡汤。小柴胡证候。身热嗜卧者。身和嗜卧者。 ○原本。并加减法悉具。若脉但浮不细。而有头痛发热。恶寒无汗等证。案论中脉浮细。太阳少阳脉也。身无热嗜卧者。今详后九十五条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当与麻黄汤汗之。是皆不可不察也。则知少阳之外邪未解。则仍是太阳之外邪未解。〔程〕脉浮细而嗜卧者。)〔鉴〕太阳病十日以上无他证。故与小柴胡汤和之。设有胸满胁痛等证

。脉静神恬。设于解后。脉浮则别之。脉细又别之。解证无疑矣。较之阳明中风之嗜卧。 较之少阴为病之嗜卧

。麻黄汤。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从外而表。非真与之。故曰设也。纵嗜卧依然。宜与小柴胡汤。彼已现麻黄汤脉。必不胸满胁痛可知。则浮细自是少阳本脉。嗜卧为胆热入而神昏。〔志〕愚案小柴胡汤。自应有麻黄汤证符合之。 尚见胸满胁痛一证。不过假此以明太少之由枢而外

。玉函。脉经。千金。身下。千金。外台。玉函。脉经。成本。方氏。并非。脉浮紧。身疼痛。筋惕肉。(千金。有体字。不汗出。烦躁下。逆也下。发热恶寒。若脉微弱。不可服之。此为逆也。太阳中风。作汗不出。改真武汤。浮则为风。风则伤卫。紧则为寒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身疼痛也。汗出恶风者。服之则厥逆。作中风伤寒。有头痛二字。无厥逆之逆。根据黄仲理。故发热恶寒。大青龙汤主之。 太阳中风。不汗出而烦躁者。更有大青龙汤主之六字。)〔成〕此中风见寒脉也

。若脉微弱。则必亡阳。为营弱卫强。寒并于营者。为营强卫弱。汗出恶风者。为营卫俱虚。反服青龙汤。以除营卫风寒。与大青龙汤发汗。或生厥逆筋惕肉。 风并于卫者。故不汗出而烦躁也。今风寒两伤。则营卫俱实

。此汤。阳气者。得雨则和。人身烦躁。龙升雨降。若脉微弱。柔则养筋。肉无以充。大青龙汤证。郁热顿除矣。汗出恶风者。虽有烦躁证。汗出恶风者。故筋惕而肉。此治之逆也。则非此法不解。证则发热恶寒。不汗出而烦躁。明是阴寒在表。为太阳无汗而设。与麻黄汤证何异。〔程〕脉则浮紧。然此非为烦躁设。乃少阴亡阳之象。此阴阳表里俱虚。今虚则筋无所养。 此治之逆也。因有烦躁一证兼见。郁住阳热之气在经。为不汗出之烦躁设。血气盛则充肤热肉。热则并扰其阴而作躁。服之则阳亡而厥逆矣。热得石膏之甘寒而内解。得汗则解。而生烦热。总是阳气怫郁不得越之故。寒得麻黄汤之辛热而外出。全非汗不出而郁蒸者比也。故不可服。身疼痛。〔喻〕天地郁蒸。〔锡〕若脉微弱

方后。烦躁。载本条。可服之。手足温。活人书曰。为中风候。但病尤重。寒则伤营。其来久矣。发热恶寒。伤寒之候。引古今录验。故风则伤卫。麻黄主伤营。尤不可信据。何则脉浮紧。大青龙汤治病。而又加烦躁者。亦非中风之候。张仲景伤寒论云。中风见伤寒脉者。盖发热恶风烦躁。脉浮紧为伤寒脉。是中风见寒脉也。与麻黄汤证相似。感寒冷者为伤寒。然风寒营卫两伤。身疼痛不汗出者。 案外台秘要。大抵感外风者为中风。 。大青龙主营卫俱伤故也。桂枝主伤卫。此成氏注解所原

。活人云。诸家纷纭。盖中风二字。无有的据显证。并无中风之候证。 虽曰太阳中风。故姑置之阙疑之例而可已

。但病尤重。与麻黄汤相似。而又加烦躁者。宜无复异议也。此乃用此汤之指南。 大青龙汤治病

为实。为虚。为实。为虚。只审虚实。 柯氏曰。盖仲景凭脉辨症。故不论中风伤寒。脉弱无力者为虚。不汗出而烦躁者。汗出多而烦躁者。证在太阳而烦躁者。证在少阴而烦躁者。但于指下有力者为实。 。脉之缓紧

。可用。亦可用。而脉浮者。大青龙汤。此最易知也。凡先烦不躁。为风寒在表。虚者便不可服。必有汗而自解。必无汗而不解。而兼热中者设。如大青龙是也。如小柴胡是也。烦躁而脉浮紧者。盖风寒本是一气。故汤剂可以互投。故中风无汗烦躁者。伤寒而无汗烦躁者。有中风伤寒兼提者。如既立麻黄汤治寒。不是为有表无里而设。 实者可服大青龙。论中有中风伤寒互称者。仲景但细辨脉证而施治。何尝拘拘于中风伤寒之别其名乎

。治寒欤。为治风欤。营分药欤。卫分药欤。而中风见寒。伤寒见风者。请问石膏之设。只为热伤中气。用之治内热也。 桂枝汤治风。曷不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而更用大青龙为主治耶。不知其为两解表里而设。妄谓大青龙为风寒两伤营卫而设

。且此不字。是微有汗。因生烦躁。以此不字。方是伤风。不能无别。必微有汗。全在不汗出。而不能得出。故举似于斯。一不字内藏机。○案此说难从。 内台方议。然无汗与不汗出。况此证阳热内郁。黄伯荣曰此一证中。非若伤寒之全无汗也。此乃古人智深识妙之处

。柯氏云。是桂枝症。今脉微弱。汗出恶风者。而自汗出者。是表里俱虚。桂枝不中与也。 案脉微弱。若然则脉当浮缓。当用桂枝加附子汤

。筋惕肉。内经曰。阳气者。则有之矣。精则养神。柔则养筋。发汗过多。津液枯少。阳气太虚。然而动也。筋肉失所养。非常常有之者。故惕惕然而跳。 明理论曰。必待发汗过多亡阳

。大误。今从删。盖此条病。末后六字。厥逆筋惕肉。 汪氏曰。乃为大逆之候。方喻二家皆宗之。黄仲理改作真武汤。仲景本无救逆之法。末后大青龙汤主之句

。筋惕肉。微汗出。振摇动人。便有此证。原出于此。凡发汗过多。或虚羸之人。 活人书。○案黄仲理之说。俱宜服真武汤救之。引高若讷伤寒类纂云

碎。 。成本。作个。尖下。金匮。玉函。千金。外台。碎下。去滓。味下。玉函。外台。扑之。成本。外台。千金翼。○玉函。千金翼。减二升。去上沫。纳诸药。停后服。(外台。有切字。千金翼。作粉之。)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黄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。温粉扑之。一服汗者。取微似汗。作覆令汗。并作十二枚。有绵裹二字。若复服汗多。有两仁者三字。作浓覆取微汗。)石膏(如鸡子大。恶风烦躁不得眠也。亡阳遂(【原注】一作逆)虚。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枚擘○成本。 大青龙汤方麻黄(六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○枚

。作逆。注云。何也。明理论。○柯本。其性寒。余答云。故服之。则厥逆。故服之。为犹轻。遂千金翼。然其质沉。变为寒中。风热两除。此大青龙。迥然不同。汗出恶风。 成本。而协热下利。〔汪〕或问。而汗多亡阳。二者之寒热。则正气虽虚。而邪热未除。而误服之也。烦躁不得眠。而过服之也。无若复服三字。诸证全是麻黄。升降不得自如。无津不能作汗。恐其内热顿除。是引贼破家矣。清内攘外之功。是阳气本虚也。是邪热本甚也。以其人本当服。亦有一作逆注文。此麻黄汤之禁也。烦躁是热伤其气。而外之表邪不解。一汗而表里双解。病人同是服此汤。一则厥逆筋惕肉。一则病患脉微弱。而虚冷之证生焉。一则病患脉浮紧。以其人本不当服。故必倍麻黄以发汗。更用姜枣以调营卫。发热汗不出而烦躁。且也厥逆之逆为重。而有喘与烦躁之不同。故多杏仁之苦以降气。一则恶风烦躁不得眠。汗出多者以下三十二字。故特加石膏之甘以生津。所以佐桂麻二方之不及也。移前麻黄汤方后如桂枝法下。)〔柯〕此即加味麻黄汤也。又倍甘草以和中。喘者是寒郁其气

。大青龙汤。恶寒发热。不得汗出。以此汗之。无奈何者。一汗而凉。斯言是也。天之邪气。自外而入。头痛身疼痛。其身热烦躁。治伤寒脉浮紧。亦当自外出之。烦躁扰乱不安者。 伤寒蕴要曰。古人以伤寒为汗病

。 非汗不能解也

。大青龙。王文禄曰。尤为峻剂。治风寒外壅。而闭热于经者。 仲景全书。故加石膏于发汗药中

。而无芍药。盖麻黄汤。麻黄用二两。 伤寒类方曰。何以发汗如是之烈。此合麻黄桂枝越婢三方为一方

。越婢汤。除大枣。一剂之药。石膏用半斤。约共十六两。以今称计之。虽少加石膏。亦重三两有余。此用鸡子大一块。则发汗之重剂矣。终不足以相制也。 而此用六两

。白芷。总病论。载肘后。川芎苍术。本零陵香。和米粉粉身。辟温粉方云。凡出汗大多。 案温粉未详

。龙骨。牡蛎。糯米。宜此法。活人书。三因方。为温粉。去零陵香。明理论等。能止汗否。有扑粉方。直为温粉方。尔后本事方。皆以辟温粉。吴氏医方考。各等分为末。 欲止汗。录大青龙汤后。不知川芎白芷本苍术

。铅粉。龙骨。亦可。麸皮。二合。牡蛎。龙骨。二两。产宝。麻黄根。糯米粉。粳米散。周身扑之。其汗自止。亦良法也。出汗过多者。以此粉扑之。此外治之法。后人用牡蛎。又孝慈备览。扑身止汗法。以疏绢包裹。又伤寒类方曰。论中无温粉方。上共为极细末。免致亡阳而死。疗产后汗不止。 服发汗药。此方予常用有验

炮。 。上为散。搅令匀。附子一两。汗出敷之。白粳米粉三升。 牡蛎三两。案此亦扑粉之一方也

。但重。者下。程本。张本。身不疼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乍有轻时。伤之重者。伤之轻者。初时身疼。无少阴证者。有可与二字。大青龙汤发之。脉浮缓而身重。作小青龙汤发之。 伤寒脉浮缓。)〔柯〕寒有重轻。脉阴阳俱紧而身疼。亦有初时脉紧渐缓

。身重。必身疼。身不疼。脉浮缓者。脉浮缓下。烦躁等证。无少阴证。法当温补。石膏之寒。邪在阳也。邪在阴也。乍有轻时。若但欲寐。然脉浮紧者。见表症同轻。见表症将罢。以无汗烦躁。与大青龙同。真阳立亡矣。〔鉴〕身轻。身重无轻时。是少阴证也。今无但欲寐。则非少阴证。中风伤寒皆然。故合用大青龙。无汗烦躁之证。盖脉浮缓身不疼。且身重乍有轻时。若反与麻黄之散。必细审其所不用。身虽重乍有轻时。 继而不疼者。诊者勿执一以拘也。当有发热恶寒无汗。谓身重而有时轻也。又可谓之定脉定证矣。因少阴亦有发热恶热。然后不失其所当用也。仲景正为不汗出而烦躁之证

。反晦也。不必深言之。然不过发汗之义耳。 〔魏〕发字诸家多置议

。无汗烦躁。有其主证。案发热恶寒。 舒氏曰。但重乍有轻时。虽脉浮缓身不疼。乃大青龙汤之主证也

。否则不可用也。 即可用大青龙汤。然必辨其无少阴证方可用

。坊本。小青龙汤。张氏缵论。然无明据。不可从也。俱作大青龙。余幼读古本。实是小青龙。观条中脉证。不知何等本。总非大青龙病。 案程氏曰。亦改作小青龙汤。且程氏所谓古本。恐是根据托之言也。宜世人有伤风兼寒之说

。脉浮缓。身不疼。邪轻易散。外邪已退。乍有轻时。病未入阴。案此条必有误。此病之最轻者。此必别有主方。又别无少阴等症。 伤寒类方曰。何以投以青龙险峻之剂。而误以大青龙当之者也

噎。 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千金。玉函。玉函。脉经。千金。少腹。喘上。程本。作噫。少腹满。或喘者。(不解。作未解。千金翼。作小腹。有微字。针经曰。肺寒气逆。心下有水气。或小便不利。作咳而发热。心下有水饮。则水寒相搏。干呕发热而咳。小青龙汤主之。干呕发热而咳。故干呕发热而咳。形寒饮冷则伤肺。 伤寒表不解。)〔成〕伤寒表不解

。心下。中外皆伤。此之谓也。发汗散水。水气内渍。随证增损。以解化之。发热体痛。无汗之证。与小青龙汤。则所传不一。谓头痛项强。未得汗解也。故气逆而上行。故有或为之证。〔钱〕伤寒表不解。 以其两寒相感

水气。喘咳。干呕发热。胃脘之分也。水饮之属也。太阳表证也。以肺主皮毛。 心之下。 。水寒伤肺而气逆也

或渴。故渴。或者。或利者。或噎者。水气停蓄。水溜于肠。而下流也。水气寒邪。窒碍胃中。或有或无。故伤肺气也。气不通行也。上焦之清气。故小便不利。而少腹满也。汗泄凉解之。或小便不利者。则下焦之阳气。故以大青龙汤。水寒固闭于中焦。非必诸证皆见也。不得外泄而烦躁。不得上腾而为津液。不得下降而为渗利。其升降之气化不行。前以风寒郁热之邪。 。 寒邪在表

。何也。水饮停蓄。宜温宜散。可发可收。一感外邪。相因而见。外邪未解。里证转增。才兼外感。遂令上逆。为水气所持。肺脏伤而喘咳。则便停于心下。于是喘满咳呕。尔时竟一汗之。不能宣越故也。况水饮停蓄者。中州必不健运。伤皮毛而蔽肺气。故以小青龙汤主之。而上下之气不利焉。〔周〕素常有饮之人。 此条以寒邪未解。并见中气寒而气滞不行。尚可徒以风药上升作患乎

噎。 。成注。为证。又作。噎者。KT同。钱氏云。呃逆也。冷必相搏。方氏亦云。徐大椿云。其人即KT。与KT咽同。内经无噎字。 案噎字。疑即呃逆之轻者。乃引辨脉水得寒气。水寒窒气也即是膈噎之噎

。程氏作噫者。亦未知何据也。 皆臆解也

。去滓。若渴。减二升。去上沫。纳诸药。去半夏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黄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作汤洗)上八味。 小青龙汤方麻黄(去节)芍药细辛干姜甘草(炙)桂枝(各三两去皮)五味子(半升)半夏(半升洗○成本

。若微利。去麻黄。若噎者。去麻黄。熬令赤色。若小便不利。加附子一枚炮。加荛花如一鸡子。 加栝蒌根三两

。若喘。去麻黄。去麻黄。麻黄主喘。加茯苓四两。今此语反之。且荛花不治利。 少腹满者。加杏仁半升去皮尖

。荛花。形肿者。○千金。大要治水。又案本草。下十二水。又案千金。应纳麻黄。以此证之。乃纳杏仁者。岂非仲景意也。若水去利则止也。 疑非仲景意。以麻黄发其阳故也。(【原注】臣亿等谨案小青龙汤

。外台。玉函。主喘。作芫花。若噎者。总病论。作咽字。无且字。作定喘。总病论同。 荛花。作若食饮噎者

。成本。反之下。有者字。外台同。去大枣者。去杏仁者。以其性滞也。以其无喘也。有喘者仍加之。 无此语二字。)〔鉴〕表实无汗。无且荛花以下二十字。故合麻桂二方以解外

。若呕者。仍用之。极温极散。以有干姜也。佐干姜细辛。佐半夏逐痰饮。 去生姜者。使寒与水俱得从汗而解

。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花粉。少腹满。小便不利。俱去麻黄。则噎可止。则微利止。(案金鉴。若微利与噎。佐五味收肺气。以敛耗伤之气。避燥以生津也。远表而就里也。加附子以散寒。加茯苓以利水。 以清不尽之饮

。此方。皆有之。真武汤。四逆散。皆是也。此与五苓。凡原文中。小柴胡汤。为传写之误。皆用两解法。而微发其汗。而大发其汗。精义入神矣。如小青龙汤。通脉四逆汤。〔柯〕两青龙。俱治有表里证。大青龙是里热。小青龙是里寒。故发表之药相同。故专渗泻以利水。使水从下而去也。治水之动而不居。使水从外而出也。而治里之药则殊也。故备举辛温以散水。仲景发表利水诸法。每具诸或有之证者。〔钱〕详推后加减法。然五苓治水之蓄而不行。同为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。 以荛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。改作加茯苓四两)少腹满可除矣

。 愚窃揆之以理。恐未必皆出于仲景也

。不加大黄。此段语气。可以证也。并有此语。盖是叔和语。许氏本事方。引为叔和语。且玉函外台。大柴胡方后云。亦与彼条相类。恐不为大柴胡汤。可见不出于后人手。 案且荛花以下二十字

。荛花。如无。以生桃花代。 吴恕活人指掌云

。此方。本方。治溢饮。久咳肺虚。又加石膏。 柯氏曰。又主水寒在胃。○案金匮要略。治肺胀咳而上气

。 烦躁而喘

。又本方。即本方。心下有水气。去芍药甘草。杏子汤之类。 脉浮者。治上气不得息。喉中如水鸡声。凡局方温肺汤。治咳逆倚息不得卧。从此方增损者颇多。外台秘要古今录验沃雪汤

。痰涎多。咳嗽喘满。胸膈烦闷。喉中有声。鼻塞清涕。头痛目眩。治肺气不利。细辛五味子汤。 御药院方

。咽嗌不利。呕逆恶心。初起有表邪者。小青龙加槟榔。 肢体倦怠。香港脚上气喘促。(即本方)医学六要

。玉函。脉经。此下。玉函。服汤。(已下。千金翼。有而字。千金翼。有为字。里气温。水气散。咳而微喘。发热不渴。发表散水。为欲解也。故虽发热。亦不渴也。温解之余。明明指定。服汤已渴者。水寒射肺也。发热不渴者。表证未罢也。服汤已渴者。发热不渴者。服汤已而渴。所以反渴也。前以有水气。故发热不渴。今作末句者。况服汤二字。今仍古本读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龙汤主之。因心下有水气。但以发热之后。今服汤已而渴。他书曾易经文。谓服小青龙汤也。胃中之寒湿已去。上焦之津液尚少。小青龙汤主之句。是缴结上文之词。当在发热不渴句下。是补出前所服之汤。非谓寒去欲解之后。及不发汗因致衄者。但当静俟津回可也。)〔成〕咳而微喘者。则知心下之水气已消。故知寒水去而欲解也。 伤寒心下有水气。更当以小青龙汤主之也。〔张〕虽渴而不必复药。〔周〕小青龙汤主之句。此与发烦目瞑衄乃解之后。皆以麻黄汤主之之义相同。〔钱〕与上文同义。与小青龙汤

。此倒笔法。小青龙汤主之。非谓欲解之后。即指服汤已三字。更服小青龙汤也。 伤寒类方曰。○案汪氏引补亡论

。皆从其说。盖未考耳。固有如此者。张璐志聪金鉴。不知仲景章法。移在发热不渴字下。 小青龙汤主之六字

。脉上。汤下。浮弱。(玉函。有其字。脉浮弱者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汤。有主之三字。即阳浮而阴弱。〔方〕外证未解。)〔张〕外证未解。曾服过发汗药可知。 太阳病外证未解。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

。要知本方。或浮而紧者。便是麻黄症。凡在未传变者。仍当从于解肌。只主外症之虚者。盖严不得下早之意。〔柯〕如但浮不弱。 此言太阳中风

。今一从成本删之。 案原本每篇重出各方

注。成本。玉函。千金。一云。(杏子。作杏仁。千金翼。麻黄汤。表未解。作桂枝汤。邪气传里。下后微喘。犹在表也。以下逆气。有里有表。不可不辨。其喘必盛。火炎故也。气逆故也。以下逆气。寒从热治。同一义也。下之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正气将脱也。邪不能传里。加浓朴杏仁。属里热壅逆。下后微喘者。汗必不大出。属表邪遏闭。仍宜从表治。加浓朴杏子。变证更深也。 太阳病。则为里气大虚。则为里气上逆。于桂枝解表内。〔志〕燕氏曰。与桂枝汤以解外。下后汗出而喘者。使表邪淆入里分。不可误用葛根连芩汤。 。桂枝加浓朴杏子汤主之。此与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。)〔成〕下后大喘。〔程〕喘之一证

。去滓。二两。杏仁。别录。浓朴。本经。(成本。加浓朴。五十个。去皮尖。以水七升。温服一升。不载此方。第十卷曰。覆取微似汗。主消痰下气。微火煮取三升。于桂枝汤方内。杏仁主咳逆上气。根据前法)伤寒类方曰。 桂枝加浓朴杏子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芍药(三两)大枣(十二枚擘)浓朴(二两炙去皮)杏仁(五十枚去皮尖)上七味

。表未解。微喘者。戊申正月。有一武臣。为寇所执。数日得脱。乘饥恣食。杂治数日。渐觉昏困。上喘急高。予诊之曰。置舟中板下。太阳病下之。良久解衣扪虱。次日遂作伤寒。自汗而鬲不利。医者怆惶失措。此仲景之法也。 本事方曰。命令医者急治药。一医利伤食而下之。桂枝加浓朴杏仁汤。一医作解衣中邪而汗之

。医曰。予曰。再啜微汗。至晚身凉。仲景之法。人自寡学。而脉已和矣。无以发明耳。岂诳后人也哉。 一啜喘定。不知其神捷如是。某平生未曾用仲景方

。玉函。汤下。(成本。解不间。有者字。外证未解。不可下也。下之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汤。 太阳病

。玉函。千金翼。无欲字。理宜汗解。慎不可下。于法为逆。逆则变生。结胸痞硬。下利喘汗。欲解外者。其头痛项强。故必先解外邪。而邪气乘虚内陷。 有主之二字。)〔钱〕太阳中风。下之则于理为不顺。脉促胸满等证作矣。发热恶寒自汗等表证未除

。无他法也。均不可下。无论已汗未汗。虽有可下之证。〔鉴〕凡表证未解。而非在急下之例者。 宜以桂枝汤主之

。故桂枝汤。即三阴坏病。而表不解者。如当解未解时。惟桂枝汤可用。咸得而主之也。即阳明病脉迟。汗出多者宜之。即为表证未解也。〔张〕下之为逆。多由误下所致也。〔柯〕外证初起。有麻黄桂枝之分。凡脉浮弱汗自出。太阴病脉浮者亦宜之。不独指变结胸等证而言。为伤寒中风杂病解外之总方。 〔王〕但有一毫头痛恶寒

。咸得同太阳未解之治法。 则知诸经外证之虚者。又可见桂枝汤不专为太阳用矣

。张氏曰。宜桂枝汤。一其欲字。后之学人。别其所宜。尚言欲解外。当反复斟酌。即同此理也。穷至事理之极。尤且未肯放乎。权衡犹未放乎。庶无差失之患。卷内凡言宜者。 伤寒选录。此乃临证审决之意也。予观仲景周旋去就之妙。更有踌躇详审不尽之意

。成本。玉函。玉函。脉经。解下。汤下。成本。柯本。(故下。有知字。千金翼。无须字。有其字。而复下之。浮为在外。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宜桂枝汤。则其类矣。先发汗不解。脉浮者不愈。有主之二字。柴胡汤证具。复与柴胡汤。 太阳病。今脉浮故在外。当须解外则愈。)〔成〕经曰。而以他药下之。柴胡汤证仍在者。删而反以下十四字。此虽已下之不为逆

。何也。不当发汗。而复下之。仍见浮脉。而不愈者。即用桂枝汤。而疾不除者。而反烦不解。使风邪得泄。不应反下之。亦有如水流漓。可见表证未解。医见汗后不解。疑其邪已入里。下之而不愈者。未可遽用他法也。必待先刺风池风府。因脉浮为风邪在外。况前条亦有初服桂枝汤。然后却与桂枝汤则愈者。 〔钱〕中风本应解肌

。不为坏证。故令不愈也。今以脉仍浮。虽汗下两误。桂枝证仍在。故知邪仍在外。幸而犹未陷入也。宜以桂枝汤主之。〔周〕愚案此条。 以药不中病。当须仍解其外邪则愈矣

。表证仍在。脉浮紧无汗。发热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微除。 太阳病。其人发烦目瞑

证。仍。剧。 。脉经。作候。脉经。作续。发烦。目瞑。衄乃解。(玉函。张璐本。所以然者。阳气重故也。麻黄汤主之。发热身疼痛。太阳伤寒也。虽至八九日。而表证仍在。亦当发其汗。〔方〕微除。言虽未全罢。亦已减轻也。风壅而气昏也。寒郁而血滞也。 剧者必衄。麻黄汤主之五字。移此当发其汗下。)〔成〕脉浮紧无汗

衄。 。阳气。而主气。鼻出血也。阳邪上盛。郁而不泄。阴受煎迫。血热上行。乃得解也。以散余邪。何处着落。鼻为肺之窍。以风而言也。则留邪甚盛。是倒序法也。肺为阳中之阴。所以气载血上。其邪气之剧者。必至郁热伤营。从鼻窍而衄矣。衄则热邪上越。在当发其汗下。此于结句补出。仲景于论证时。细明其所以然。未及于方故耳。前辈随文衍义。谓当再用麻黄。风为阳而由气道。所以得随衄散解。故曰阳气重故也。不知得衄乃解句。 作衄之兆也。妄行而逆出于鼻也。〔钱〕邪之所除既微。〔柯〕麻黄汤主之句。所以发烦眩冒而目瞑也

。平声。吴云。阳者。 案重。兼以寒气挟持。而其气加重故也

然。 。不可服。张兼善云。用药诸方。此为逆也。皆此例也。太阳脉浮紧。此一定之论也。盖以汉之文法。皆赘于外条之末。且如大青龙汤证。服之厥逆筋惕肉。 伤寒准绳曰。发热无汗自衄者愈。又以大青龙汤主之。前条麻黄汤主之五字。何故复用麻黄汤以汗之。合当用于当发其汗之下。既云脉微弱汗出恶风者。仲景岂有前后相反之理哉

。以麻黄汤主之句。并谓衄后更用麻黄汤。 案成氏方氏喻氏程氏。故张璐张志聪张锡驹汪琥金鉴皆从其说

。不可改易原文矣。不知此乃仲景倒句法。 移此当发其汗下。与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同

。发热。脉浮紧。身无汗。自衄者愈。 太阳病

。不得汗解。郁而变热。达此义也。必自愈矣。得衄自愈者。汗本血之液。衄则热随血散。故云自衄者愈。今既失汗于营。〔方〕此承上条。北人谓衄为红汗。复以其更较轻者言。惟汗与衄二者而已。 〔成〕风寒在经。〔鉴〕太阳病凡从外解者。则营中血热妄行自衄热随衄解

。是也。黄芩。芍药。甘草。石膏。茯苓。去滓。各一两。上锉散。姜三片。煎七分。解利不行。水一盏半。麻黄升麻汤。治伤寒发热。世谓红汗者。麻黄二两半。每服四大钱。 三因方。血随气壅鼻衄。升麻一两一分

。微汗解。 热服

。发其汗。不恶寒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太阳初得病时。 二阳并病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

。脉经。玉函。脉经。KT。作涩。故知也。而短气。内经曰。下之为逆。当汗不汗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在表二字。作故知之。名曰并病。不恶寒者。法当下之。为表未解。则不可下。先解表也。以取其汗。邪无从出。拥甚于经。故躁烦也。邪循经行。或在腹中。或在四肢。是以脉涩。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。按之不可得。传并入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为太阳证罢。阳明证具也。当小发其汗。当解之熏之。则痛无常处。按之不可得。更发汗则愈。诸过者切之。为身热无汗。知阳气拥郁。而汗出不彻。〔汪〕此条。始则太阳经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 不可下。如此可小发汗。阳气怫郁在表。其人短气但坐。以脉涩故知也。作不得越三字。阳明之经循面。色缘缘正赤者。若发汗不彻者。止是当汗不汗。阳气不得越散。涩者阳气有余。虽系二阳并病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作若发汗不大彻。而太阳证未罢者。若太阳证未罢者。阳气怫郁在表也。不足言阳气怫郁。但责以汗出不彻。其实太阳证居多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)〔成〕太阳病未解。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。(玉函。无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十五字。其人躁烦。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

。不恶寒。若此者。郁甚于表。虽续得微汗。当解之熏之。犹不足言也。 成并病。此作首一段看。故仍可小发汗。此又作一段看。此兼阳明邪热。此又作一段看。终是初得病时。发汗不彻之误。当见躁烦短气。此虽与阳明并病。浑身上下痛无定着。设其人面色缘缘正赤。以至因循而当汗不汗。其人阳气怫郁而面赤。然太阳证不因微汗而罢

。不彻者。不透也。不足言者。不须说也。自浅而深。种种证候。故取象至妙。此又作一段看。犹言势所必至。〔魏〕缘缘者。古人善于用字。故云更发汗则愈。〔周〕躁烦以下。自一处而满面之谓。 而太阳之邪不少衰也

。非真有痛。故曰按之不可得也。 不过形容躁烦二字

。经曰。云云。张氏曰。夫并者。乃上声。史记曰。或眩冒。吞并之并。即此理也。夫并之理。后病已至。头项强痛。乃前病未解。故云并病也。非吞并就之理。然催并系去声。始皇初并天下。有逼相并之义。如果并作一家。其非并字明矣。 伤寒选录。乃催并督并之义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则仲景不具两经之证而言也

。注云。可也。故改正。喻氏云。张璐云。程氏云。姚氏云。金鉴云。张志聪云。更发其汗。宜桂枝汤。小小发汗。以和其表。不彻故也下。○案更发汗。而且兼熏法。可小发汗者。麻桂各半汤。 总病论。古本字多差误。桂枝加葛根汤。用麻黄等煎汤。有宜麻黄汤四字。桂枝二越婢一汤。从外蒸以助其汗。或桂枝二越婢一汤。或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不但用解剂如大青龙辈。无其人躁烦以下二十一字。以从来所见病人证候中符合如此

。发其汗。魏氏云。或葛根汤。风寒两感。诸家处方如此。风因仍用桂枝汤。寒因仍用麻黄汤。然原文语意未太明。故未审定为何是也。 更用大青龙汤。仍用桂枝麻黄各半汤

。(乃。玉函。作而。若下之。此里虚。不可发汗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脉微。须表里实。津液自和。诸脉浮数。身重心悸者。便自汗出愈。法当汗出而愈。当自汗出乃解。)〔程〕经曰。言邪气在表也。 脉浮数者。当发热而洒淅恶寒。法当汗出而解无疑矣。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

。虚其津液。不须发汗。是其验也。误下阳虚。此条心悸。而未出方。而尺中则微。使表里两实。则津液自和。而邪无所容。因邪未入里。而轻儇跳跃。而肢体龙钟。与发汗过多。是为表实里虚。而自汗出愈矣。〔钱〕身重者。老人阴盛阳衰。可以斟酌而用。要在升阳透表。温中和里而已。而营血亏乏可知。为表里俱实者设。故童子纯阳未杂。与误汗阳虚无异。其人尺中之脉必微。叉手冒心之心下悸。同一里虚之所致也。亦足匡补仲师之法。愚谓建中新加之属。 不唯损其胃气。尺主里。岂可更用之以虚其里乎。须用和表实里之法治之。误下而胃中阳气虚损也。麻黄汤之伐营。阴气盛则身重。〔魏〕程注谓须用表和里实之法治之。夫寸主表。今脉虽浮数。凡阳气盛则身轻

。亦主建中。然东垣说。录俟后考。周氏引东垣。并主小建中汤。未知何书载之。 案张璐金鉴

。玉函。脉经。知下。成本。玉函。脉经。(疼痛。有之字。及微字。张璐本。知然间。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。血少故也。作何以故。补一其字。不可发汗。法当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以营气不足。作身疼头痛。作身体疼痛。亦有此为字。伤寒之脉也。假若按其脉。而尺中迟者。假令尺中迟者。此为营气不足。血气微少故也。)〔钱〕浮紧。法当身疼腰痛。 脉浮紧者。宜以麻黄汤汗解之为是

。尺中迟。盖汗者。迟则为寒。 何以知之。是以知下焦命门真阳不足。不能蒸谷气而为营为卫也。夫尺主下焦

。同义。是设辞。而妄发之。固不待言。汗由营出。营气不足。血少之故。建中而外。为热气所蒸。则亡阳损卫。以尺中脉迟。〔柯〕假令。此与脉浮数。而尺中微者。若不量其虚实。此以寒气伤营。是深一层看法。由营达卫而为汗。未可以汗夺血也。〔魏〕治之之法。则知肾脏真元衰少。 营中之血液也

。犹不可不加意也。 少阴温经散寒诸方

。补亡论。无汗者。郭白云云。即桂枝汤。但仲景法。药不对证。宜小建中汤。愚以此二汤。盖小建中者。加饴糖一味。不得服桂枝。 汪氏云。又柴胡桂枝汤。次则柴胡桂枝汤。实祖活人书之意。即小柴胡汤加桂枝

。 更属不解。○案张氏周氏辈。并以小建中为主。不若魏氏不定一方之允当矣

。予曰。病伤寒。仲景云。予为诊视。虽麻黄证。而尺迟弱。尺中迟者。营气不足。血气微少。未可发汗。加当归黄。予于建中汤。发热头疼烦渴。尺以下迟而弱。 本事方云。昔有乡人丘生者。脉虽浮数而无力

。予忍之。至五日。其家煎迫。几不逊矣。调营而已。尺部方应。已得汗矣。即宜便治。 令饮。翌日脉尚尔。但只用建中。遂投麻黄汤。日夜督发汗药。啜第二服发狂。须臾稍定略睡。信知此事是难。仲景虽云不避晨夜

。待其时日。临时得安。亏损五脏。以促寿限。何足贵也。若不循次第。 医者亦须顾其表里虚实

注。 。脉经。乃尔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○玉函。宜麻黄汤。作桂枝汤。互参酌之。脉浮无紧。然视其证。宜麻黄汤。一云桂枝汤。而所禁多端。始为合法也。无汗可发汗。 脉浮者。)〔程〕麻黄汤。为寒伤营之主剂。似不在发汗之列。曰亦于脉与证之间。不必泥定紧之一字。一一寒伤营之表病。则不妨略脉而详证。将令后人安所措手乎。(【原注】法用桂枝汤

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 脉浮而数者

。虽与浮紧稍异。自不妨略证而详脉。然邪势拥遏在表可知。 〔程〕脉浮数者。则不必寒伤营之表病具备

。亦宜麻黄汤。 无汗可发汗

。外不谐。营气和者。卫行脉外。此为营气和。以营行脉中。 病常自汗出者。以卫气不共营气谐和故尔

。脉经。千金。(玉函。宜桂枝汤。营行脉中。为阴主内。卫行脉外。为阳主外。复发其汗。卫和则愈。宜桂枝汤。千金翼同。营卫和则愈。此为营气和。卫气不和故也。 复发其汗。作病常自汗出者。营气和者云云十八字

。吴本。注云。此段。营气和。今删正。司开阖。复发其汗。宜桂枝汤。营卫和则愈。旧本多衍文。所以肥腠理。今不能卫外。故常自汗出。此为营气和。而卫不和也。无营卫和之营。卫外而为固也。作病常自汗出者。)〔锡〕卫气者。此卫不和也十二字。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。 作营气和而外不解

。营为阴。今营自和。两不相合。 卫为阳。阴阳贵乎和合。卫自行于脉外。故营自行于脉中。而卫气不与之和谐

。谓无时不然也。便可用桂枝汤。宜桂枝汤发其汗。〔方〕此言常者。而桂枝汤亦宜者。调和营卫之气则愈。如今人滋阴敛汗等类。〔柯〕下条发热汗出。见不必头痛恶风俱备。 如夫妇之不调也。〔程〕此不必其为太阳中风

。亦用之。即不发热者。更见桂枝方。于自汗为亲切耳。 此只自汗一症

。营气和者。言营气不病。非调和之和。自汗与发汗迥别。自汗乃营卫相离。发汗使营卫相合。 伤寒类方云

。复发者。发汗驱邪。因其自汗。而更发之。则营卫和。而自汗反止矣。 自汗伤正

。为卫。为营气。营在脉中。卫在脉外。又卫气篇云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。其精气之行于经者。正此段之所根柢也。 案灵枢营卫生会篇云

。汤下。成本。时发热。先其时。(千金。不同矣。发汗则愈。宜桂枝汤。时作时止。既无风邪。营不必弱。病既在卫。自当治卫。服法不同。作时时发热。有主之二字。谓里和能食。二便如常也。属之里分者。则卫不必强。先其时发汗。此卫气不和也。只发热自汗出。只是卫气不和。虽药同于中风。使功专于固卫。自汗出而不愈者。缠绵日久而不休。致闭固之令有乖。 病患脏无他病。)〔汪〕脏无他病者。〔程〕如病患脏无他病。此较之太阳中风证之发无止时

。热自退。而病愈。凡脏病。连绵不愈者。 则汗自敛。亦有发热汗自出。骨蒸劳热类是也。此不必为太阳中风。而桂枝汤可主者一也

。里和表病。汗之则愈。 〔成〕外台云

。似非经旨。与程意同。并为中风证。 案此条。方氏以降诸家。只柯琴志聪锡驹注

。麻黄汤主之。不发汗因致衄者。 伤寒脉浮紧

。可也。既致衄。法当发汗。若不发汗。是失汗也。汗出则解。必不致衄。一被寒闭。营不堪遏。因而致衄者。从而上升矣。须审之又审。宜麻黄汤主之。亦无须乎药也。点滴不成流者。失汗则热郁于营。若能于未衄之先。早用麻黄汤汗之。由其人营分素热。不可轻用麻黄汤。〔王〕夺血者无汗。其或如前条之自衄而解。〔程〕大抵伤寒见衄者。 〔鉴〕伤寒脉浮紧

。不能眠。脉已微者。不可发汗。汗出额上陷。脉尚浮紧者。须与麻黄汤。黄芩芍药汤。犀角地黄汤。衄家不可发汗。然而无汗而衄。 活人书云。脉紧急直视不能瞬

曰。 。或问。何也。而反剧。不发汗。吐血不止。陶切其脉。浮紧而数。若不汗出。邪何由解。久衄之家。亡血已多。故不可汗。热毒蕴结。而成吐血。遂用麻黄汤。故仲景又曰。伤寒脉浮紧。因致衄血者。麻黄汤主之。一服汗出而愈。而此用麻黄汤。今缘当汗不汗。亡血家不可发汗。当分其津液乃愈。仲景言衄家不可汗。 江名医类案云。医以犀角地黄汤等治。陶尚文治一人伤寒四五日

。血自止也。则热越而出。 盖发其汗

。此条。注云。不发汗。因致衄。不发汗。难从矣。阳气内扰。麻黄汤主之。液脱则毙矣。岂有因致衄。此执泥之说。 案柯本。阳络伤则衄血。更发汗之理乎。愚故亟为校正。恐误人者多耳。作伤寒脉浮紧者。是夺血者无汗也。若用麻黄汤再汗。言不发汗因致衄

是。知。 。玉函。外台。脉经。柯本。玉函。脉经。有热。热下。经曰。大便青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大便圊。千金翼。作身热。与承气汤。仍在表也。当须发汗。宜桂枝汤。其小便清。故宜当下。知里无热。则不可下。小便数者。大便必硬。小便清者。头痛有热者。其小便清者。)知不在里。其小便清者。作大便反青。作此为二字。作若小便利。头痛有热者。若小便清者。是仍在表也。若头痛者必衄。并作小便反清。有小便赤三字。不可责邪在里。(【原注】一云。作未可与承气汤。与桂枝汤以解外。王肯堂校本千金翼。况此不大便六七日。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。)〔成〕不大便六七日。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

。欲解表。有热者。为表不罢。郁甚于经。迫血妄行。上为衄也。表里之间。何从辨之。热之有无。何从辨之。〔程〕欲攻里。以热辨之而已。以小便辨之而已。 若头疼不已。则有头痛之表证可疑。则有不大便之里证可疑

。热已入里。可以攻里。无热可知。热未入里。仍须发汗。热甚于经。势必致衄。以汗解之。意料之辞。其小便清者。宜用桂枝汤。非已见之证。头痛只属热壅。不大便只属风秘。为风寒之邪上壅。须乘其未衄之时。不得再用麻黄也。〔魏〕此条之衄。 小便必短赤。〔汪〕若头痛不已者。〔周〕此因发汗之后。用桂枝汤则可不衄而解。与用麻黄汤一条亦有别

。丹溪曰。下为逆。宜解表。反与承气。又继之曰。当须发汗。宜桂枝汤。反复告戒。论意甚明。故当宜下。虽不大便。他无所苦。今头痛有热。知其无里邪。不当行承气。而注反直曰。曰头痛必衄血。候表解然后攻之。 伤寒选录云。谨案外证未解不可下。正是责其妄下之过也。故下文又言小便清者。想因六七日不大便尔

。○案此说。注意似未莹。与玉函符矣。 正仲景法也

。并非也。宜下之候。作大便圊。头痛有热者。太阳症仍在。案未可二字。从金匮增入。故表而出焉。又案张志聪。未可与承气汤。发汗用麻黄汤。柯氏改小便清。伤寒论失此二字。 伤寒类方云。伤寒不大便六七日。○案徐氏注解近是。不得以日久不便而下也

。脉经。脉上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有其字。脉浮数者。可更发汗。宜桂枝汤。半日许复烦。 伤寒发汗已解

。玉函。脉经。成本。汤下。热也。千金翼。无已字。身复热。至半日许。脉浮数者。邪不尽也。可更发汗。与桂枝汤。作与复发汗。有主之二字。作可复发其汗。)〔成〕烦者。 可更发汗。发汗身凉为已解

。身凉解。半日许。汗出已热退。是表邪未尽。退而复集也。复烦热而脉浮数者。 〔鉴〕伤寒服麻黄汤发汗

。以其津液。不堪再任麻黄。 可更发汗。其不用麻黄汤者。前已为发汗所伤。故宜桂枝更汗可也

更。 。非是。再也。复伤风邪。玉函作复。其意可见耳。并云伤寒已解。且以更为改之义。 案方氏喻氏辈

。若吐。若下。玉函。脉经。液下。若亡血。亡津液。必自愈。(成本。亡津液。有而字。必自愈。作无津液。用之不当。用之得宜。阴阳自和者。无亡血二字。不可误用也。〔鉴〕凡病。盖汗吐下三法。而亡阴亡阳也。虽亡血亡津液。不惟亡血亡津液。故曰阴阳自和者。 凡病若发汗。而亦能和阴和阳也。皆所以亡血亡津液者也。)〔锡〕此论汗吐下三法

。一切病也。其邪正皆衰。可不必施治。惟当静以俟之。 谓不论中风伤寒

。阴阳。以阴阳。而病自愈。此不必矣。可以见耳。此必不然。则阴阳自和。为脉之阴阳。分明不假药力。方氏志聪金鉴。盖亡血则亡阴。亡津液则亡阳。今审察原文语意。自和自愈两自字。即指气血而言也。并谓用生津益血之剂。 案程氏柯氏汪氏

。脉经。汗下。复发汗。勿治之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 大下之后。得小便利必自愈

得。 。作其。必自愈也。既下之后。复发其汗。津液重亡。案此条论。无他变也。而先大下之。但小便不利。而小便不利者。不可以药利之。今病未曾发汗。是为汗下相反。以故汗下相反。无表证而复汗。俟津液足小便利。〔汪〕先汗后下。治伤寒之正法也。则病患变证蜂起。 有其人二字。)〔成〕因亡津液。必病患表里证悉具。设使无里证而先下

。得字宜着眼。故宜以不治治之。〔程〕得小便利。则膀胱之气化不行。有增硬满喘胀者矣。〔喻〕言下后复发汗。 岂但小便之不利哉。有俟津液自回之法若强责其小便

。脉经。汗上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有其字。故振寒。外阳虚。所以然者。故脉微细。相兼而来。脉证之间。各有本标。故脉微细。只补虚为主。故振栗恶寒。必振寒脉微细。能明其所以然。稍失治于其初。〔柯〕内阳虚。以内外俱虚故也。则卫外之阳必虚。而守内之阳亦弱。则虽有一应热证。良工于汗下之际。万不可因标误本也。 下之后复发汗。)〔程〕下后复发汗。辄不可不慎持于其后

。 即干姜附子汤证

。有热人。魏氏云。常器之云。素无热人。而择用耳。四逆汤之属。可与黄建中汤。可与芍药附子汤。学人宜从其轻重。 案汪氏引补亡论

。脉经。汗上。渴下。脉上。复发汗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有其字。有而字。有其字。阳欲复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既下又汗。阳王于昼。虚不胜邪。正邪交争。身无大热者。汗之虚其表。则表里俱虚。 下之后。昼日烦躁不得眠。干姜附子汤主之。)〔成〕下之虚其里

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夜阴为主。里无热也。表无热也。又无表证。而脉沉微。阴寒气胜。退阴复阳。虚阳扰乱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身无大热。阴气独治。是夜则安静。不呕不渴者。身无大热者。知阳气大虚。外见假热也。内系真寒也。表阳将去矣。以急回其阳。非太阳发热。露假乱真耳。亦不呕不渴。而渴不容假。与干姜附子汤。宜干姜附子汤。直从阴中回阳。幸此微热未除。烦躁不宁之际。独任干姜生附。洵是阳虚于内。案昼间虽烦躁。面赤口燥之渴。但与水不能饮。则真寒立见矣。阳虚不能与之争。〔柯〕身无大热。此四逆之变剂也。〔魏〕身无大热。并非阳明大热也。更明呕亦有寒逆。渴亦有阴逼阳浮。〔程〕昼日烦躁不得眠。 故昼日烦躁不得眠。不当于昼日烦躁一假证狐疑也

。时安静。大陷胸汤。此条烦躁。吴茱萸汤。同属亡阳。不得安眠。不知何据。并谓身微热。案楼氏纲目。作日夜烦躁。与茯苓四逆汤。大青龙汤方后。汗多亡阳遂虚。 案无大热。白虎加人参汤条。但不过有少异耳。无翕翕蒸蒸之势也。恶风烦躁不得眠者。又出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

切。 。作破。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顿服。 干姜附子汤方干姜(一两)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切八片○成本

。比四逆。而更烦躁。急温其经。彼重在厥。故以甘草。先调其中。寒极发躁。是外无袭邪。不用甘草者。故以生附干姜。而壮四肢之本。故用直捣之师。此重在虚阳上泛。非阳虚发躁之渐乎。而无取扶中为治耳。 〔徐〕脉微无大热

。姜附者。用生附。茯苓四逆。干姜附子。茯苓四逆。而去甘草。一去甘草。一加茯苓。加减之妙。固阴以收阳。固阳以配阴。比四逆为缓。固里宜缓也。阳中之阳也。则势力更猛。比四逆为峻。回阳当急也。而缓急自别。 柯氏曰。见用方之神乎。二方皆从四逆加减。而有救阳救阴之异

。又曰。然附子。去皮脐。兼其方。载干姜。干姜一两。附子一枚。生去皮脐。纵重一两。已不等分。在附子之上。既为主治之君。仲景一百十三方。况有不重一两者乎。 卢祖常续易简方曰。已知其不责附子之等分也

。姜附汤。四逆汤。白通汤。生用者八。熟用者十有三。 用附子者二十一。必佐麻黄桂枝大黄黄连黄芩细辛辈

。是也。千金翼。姜附汤。通脉四逆汤。四逆人参汤。茯苓四逆汤。主痰冷气方。 白通猪胆汤。通脉四逆加猪胆汤。必方方皆用干姜为正。未闻用熟附佐干姜也

。以生姜。代干姜。 于本方

。口噤。姜附汤。久积痰水。心腹冷痛。霍乱转筋。一切虚寒。并皆治之。状如暗风。手脚挛搐。四足厥冷。或复燥热。干姜附子汤。或吐逆涎沫。又治暴中风冷。 和剂局方。治中寒卒然晕倒。(即本方)三因方

。身冷脉沉数。烦躁不饮水。干姜附子汤。此名阴盛格阳。加人参半两治之。 (即本方)卫生宝鉴曰

。本方。其腰如冰。其脉必紧。得热则减。得寒则增。腰痛属寒者。加肉桂杜仲。外用摩腰膏。 张氏医通曰

。脉经。身下。身疼痛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脉沉迟者。 发汗后。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

。脉上。有其字。误发其汗。阴液耗竭。故身疼痛。而脉沉迟。和解卫阳。而以麻黄汤。仍以桂枝汤。因误汗之后。皆无阳之证。救急之法也。 有体字。遂使阳气虚损。不能充灌滋养。非伤寒脉浮紧。以未如肉筋惕。汗漏不止之甚。故不必真武汤。若服而未除者。多加芍药之酸收。以敛营阴之汗液。及桂枝加附子汤。恐亦必当加入也。)〔钱〕此本中风。而身疼痛之可比也。然身疼痛而脉沉迟。故名之曰桂枝新加汤。作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汤。生姜以宣通其衰微之阳气。人参以扶补其耗散之元真。而不加附子以温经复阳者

。张兼善曰。里无热症。以外无表证。若脉稍浮盛。今言脉沉迟。 伤寒准绳。仲景凡言发汗后。则为表邪未尽解。此血虚而致然也。止余身疼一事而已。故加人参生姜芍药以益血

。去滓。生姜。人参。三两。玉函。味下。有切字。(成本。各一两。)上六味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不载本方。第十卷云。更加芍药。本云桂枝汤。以水一斗二升。今加芍药生姜人参。余根据桂枝汤法服。于第二卷桂枝汤方内。 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四两)甘草(二两炙)人参(三两)大枣(十二枚擘)生姜(四两○千金翼

云。 。作方。方本。煮上。注云。微火。述而不作。如此汤方。有微火二字。皆当仿效首方。治疗表里之证。则其新加者也。此盖后人之赘耳。谓集用上古诸方。亦仲祖自谦之意。 有咀四味四字。)〔志〕曰新加汤者

。新加者。素体虚。方可用。而加之也。而过汗者。伤寒类方曰。 古方选注曰。申明新得其分两之理

云。 。未知何据。恐是僭妄也。坊本作加芍药生姜者误。 案柯氏作桂枝去芍药生姜新加人参汤

。阳虚里寒。此乃汗后亡阳。营血凝涩而痛。如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。无阳气以嘘培和暖其筋骨。此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证也。 案钱氏霍乱篇吐刹止而身痛不休云云注

。玉函。脉经。成本。汤下。(杏仁。作杏子。微喘者。汗出而喘。无大热者。犹言再用。有主之二字。所以禁止也。 发汗后。)〔方〕更行。则是已经用过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不可再用桂枝汤。〔鉴〕太阳病下之后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

。医反下之。下利脉促。汗出而喘。表未解者。今发汗后。汗出而喘。身无大热。解太阳肌表。而治其喘也。而治其喘也。而不恶寒者。乃表邪悉解。今汗出而喘。太阳病桂枝证。解阳明之肌热。是邪独在肺中。肺气满而喘矣。止余一证而已。 表未解也。且汗出而不恶热。故不可更行桂枝汤。当以葛根黄连黄芩汤。知邪已不在太阳之表。知邪亦不在阳明之里。故言不可更行桂枝汤。当以桂枝加浓朴杏仁汤。〔兼〕予观景仲常言发汗后

。以散之。未可知也。或时有微热。 无大热。乃桂枝证悉具。而加喘者用之。故曰无大热也。乃上焦余邪未解。桂枝加浓朴杏仁汤。〔钱〕因邪热在肺。然非若表里有邪之热。当用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

云。 。无字。删无字。随文衍义。此说不可从。前辈因循不改。为后学之迷途。旧本讹在大热上。 案柯氏无大热

。去滓。玉函。玉函。作杯。汪云。黄耳。去上沫。纳诸药。(成本。千金翼。升煮间。有先字。千金翼。(○千金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温服一升。本云黄耳。杏仁利气。而能泄肺。石膏寒凉。非麻黄汤。世俗不晓。畏而避之。即以为汗剂。必先以桂枝。名四物甘草汤。作杏子五十枚。煮麻黄减二升。想系置水器也。能肃西方金气。但见一味麻黄。无本云黄耳五字。麻黄乃肺经专药。乃泻肺肃肺之剂。不知麻黄汤之制。)〔钱〕李时珍云。及大青龙之汗剂也。虽为太阳发汗之重剂。)甘草(二两炙○玉函。实发散肺经火郁之药也。欲用麻黄以泄营分之汗。惑于活人书及陶节庵之说。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。作一两)石膏(半斤碎绵裹)上四味。)麻黄(四两去节)杏仁(五十个去皮尖○玉函

。止能泄肺邪。则汗出而邪去矣。而不至大汗泄也。皆因之以立法也。 开解卫分之邪。观后贤之麻黄定喘汤。所以麻黄不与桂枝同用

。贝母汤。面色萎黄。短气不得卧。 千金方。治上气咽喉窒塞。腰背痛胸满不得食

。桂心。半夏。生姜。加贝母。 于本方

。惺惺散。头疼脑痛。治伤寒发热。 三因方

。去杏仁。加茶葱煎服。 于本方

。五虎汤。治喘急痰气。 仁斋直指附遗

。生姜。葱白。加细茶。万病回春。有桑白皮。 于本方

。冬月咳嗽。语声不出者。麻杏甘石汤。寒痰结于咽喉。故卒然而喑也。 张氏医通。此寒气客于会厌

。 发汗过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汤主之

。亡阳也。发汗过多。气海空虚。而不欲也。则阳气散亡。故欲得按也。则外有所卫。阳受气于胸中。胸中阳气不足。与桂枝甘草汤。以调不足之气。位处心胸之间。此以误汗亡阳。故病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故膻中为气之海。按之则或满或痛。〔柯〕叉手冒心。上通于肺而为呼吸。得按则内有所根据。凡病之实者皆不可按。心胸真气空虚而悸动。 〔成〕发汗过多。〔钱〕阳本受气于胸中。所以叉手自冒覆其心胸。而心下觉惕惕然悸动也

。作覆字解。〔汪〕冒字。望之而知其虚矣。 如是不堪之状

悸。 。未允。说文云。心动也。脐下悸。悸气者。动气也。活人书云。 案悸。今云心下悸。活人指掌云。即怔忪之别名。乃知悸假为动气之总称

。并脱两数。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顿服。 桂枝甘草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○成本

。姜之辛散。枣之泥滞。以补心之阳。则汗出多者。独任甘草为佐。不至于亡阳矣。 〔柯〕此用桂枝为君

。迥别。甘温相得。并不用芍药者。不欲其苦泄也。气和而悸自平。与心中悸而烦。 固非所宜。心下有水气而悸者

。用方迥异。二味扶阳补中。则用真武汤矣。此乃阳虚之轻者。甚而振振欲擗地。一症而轻重不同。 伤寒类方曰。此以一剂为一服者

。立方之妙。在于单捷。钱氏则云。恐不可少。仲景立方。谅不止此。或有脱落。未可知也。芍药甘草汤。 案此方。与甘草干姜汤。如参芍之补敛。此乃后人之见耳

。桂枝汤。水煎服。或死腹中。桂枝一握。甘草三钱。治生产不快。 证治大还

。(奔。玉函。脉经。作贲。欲作奔豚。汗出过多。阳浮于上。阴阳二者。阳既上浮。 发汗后。其人脐下悸者。)〔魏〕此条。相维而不相离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乃申明发汗后阳虚之变证也

。阳盛于中。而未发也。其脐下悸者。阴自安于下。斯奔豚欲作。〔方〕欲作。水气尚在下焦。欲作奔豚之兆。待作未作之谓。 阴即下动。而终不能作也乎。〔柯〕脐下悸时。阴气欲上乘而作奔豚。容不急温中固阳以御之乎

。难经云。肾之积名。此言奔豚。乃肾气发动。如欲作奔豚之状。 〔汪〕奔豚。非真脐下有积如豚也

。去滓。减二升。日三服。先煮茯苓。温服一升。作甘烂水法。以甘烂水一斗。纳诸药煮取三升。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(半斤)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五枚擘)上四味

。(烂。玉函。作澜。取用之。千金翼。去白术。加大枣。置大盆内。以杓扬之。作水一斗。倍茯苓也。气上冲胸。故用白术。水停下焦。故倍茯苓。方氏诸家同。若已作奔豚。即苓桂术甘汤。彼治心下逆满。盖以水停中焦。 取水二斗。其病由汗后而起。此治脐下悸欲作奔豚。自不外乎桂枝之法也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。不用甘烂水)〔鉴〕此方

。〔吴〕汗后余邪。挟下焦邪水为患。 又非此药所能治。故取桂枝汤中之三以和表。则当从事乎桂枝加桂汤法矣

。 五苓散中之二以利水

。熟也。甘烂水。郎肝切。成氏云。徐氏云。甘而轻。柯氏云。钱氏云。不击则生。击之则熟。暴崖之水。干而成土。水归土性。诸说不一。扬之有力。张锡驹云。扬之无力。水之味本咸。击之而成沫。○案甘烂水。而益脾土也。而性则柔弱。故又名劳水。故谓之甘烂水。取不助肾邪也。取其不助肾邪。动则其性属阳。 总病论曰。甘烂水状似奔豚。击熟之则归土性矣。然土之味本甘故也。扬则其势下走故也

。徐大椿云。姑举于斯。数说未知孰是。 以其不助水气也。大约取其动极思静之意

。法必先煮。先煮茯苓者。凡方中专重之药。 伤寒类方曰

。腹胀满者。 发汗后。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

。皆为实。发汗后。腹胀满。入里为实。外已解也。知非里实。与下后腹满。言邪气乘虚。 〔成〕吐后腹胀

。与此汤。气涩不通。壅而为满。发汗亡阳。则胃气虚。和脾胃而降气。〔程〕胃为津液之主。 由脾胃津液不足

。较实者。自不坚痛。是当实其所虚。故壅滞而为胀满。自能虚其所实矣。虚气留滞之胀满。 而不能敷布诸气

。张兼善曰。里无别术。除此之外。即获全安。以外无表证。凡言发汗后者。 伤寒准绳。止有腹胀一事而已

。去滓。千金翼。有炙字。日三服。(玉函。五味下。名浓朴汤。分两稍异。)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有咀二字。故以为臣。因未经误下。故虚中有实。以胃气未平。故以浓朴为君。生姜宣通阳气。半夏蠲饮利膈。参甘补中和胃。所以益汗后之虚耳。)〔钱〕此虽阳气已伤。〔喻〕移此治泄后腹胀果验。 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(○千金。作半斤)人参(一两)甘草(二两○成本。)浓朴(半斤炙去皮)生姜(半斤切)半夏(半升洗○玉函

。经曰。渐愈。色不变。然石坚。心腹胀满。三焦胀者。气满皮肤。下保和丸。孙召治一女子。 证治大还曰。遂以仲景浓朴生姜半夏人参甘草汤

。泻利止。胀急愈甚。按之则濡。痛止胀减。而泻利未已。而饮食不思。泻利腹胀作痛。其脉洪盛而数。服黄芩白芍之类。 张氏医通曰。石顽治总戎陈孟庸。气口大三倍于人迎。此湿热伤脾胃之气也。与半夏泻心汤二剂而安。与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二剂。与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二剂

。脉上。脉经。脉沉紧。(玉函。若下下。有其字。千金翼。心下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少一振字。发汗则动经。身为振振摇者。有若发汗三字。作伤寒吐下发汗后。 伤寒若吐若下后。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

。逆满。无白字。脉浮紧。当发汗。心下者。气上逆者。心下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为邪在表。损伤阳气。阳气外虚。若吐下之。 脉经。表虚阳不足。则不可发汗。则治之为逆。胃脘之间也。身为振振摇也。脉沉紧为邪在里。发汗则外动经络。则不能主持诸脉。与此汤以和经益阳。)〔成〕吐下后里虚。〔钱〕伤寒本当以麻黄汤汗解

。亡阳。心下作满。起则作眩。相挟而成。若不头眩。亦自可除。厥逆烦躁。头眩身动。更上逆于头。不惟不可吐。亦不可汗也。重发汗太过。〔鉴〕脉沉紧。以瓜蒂散吐之。今乃起则头眩。或仍发热心悸。振振欲擗地者。又属真武汤证。〔汪〕里虚气逆。非此汤可能治也。 气逆中满也。且上冲于胸膈之间。是其人必素有寒饮。〔张〕至若吐下后。是又为胸中阳气已虚

。眩者。是也。头眩者。针经曰。目无常主。上虚则眩。下虚则厥。凡伤寒头眩者。俗谓头旋眼花。 伤寒准绳曰。莫不因汗吐下虚其上焦元气之所致也

。以为中满。二证递别。气上冲胸者。 案逆满者。上虚而气逆不降。时时气撞抢于胸胁间也

。去滓。及玉函。作三两。(玉函。名茯苓汤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分温三服。)甘草(各二两炙)上四味。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(○千金。)茯苓(四两)桂枝(三两去皮)白术(○金匮

。此汤。一用此汤。是壮里阳。以制水也。是扶表阳。以涤饮也。至真武汤。用芍药者。里寒阴盛。里寒饮盛。恐饮得酸。一用真武者。故主以附子。故主以桂枝。阳衰无根据。恐阴极格阳。 三服下。即战振身摇也。其邪已入少阴。佐以生姜苓术。救麻黄之误汗。其邪尚在太阳。佐以甘草苓术。必速其飞越也。反凝滞不散也。有小便即利四字。身振振欲擗地者。于大温大散之中。此汤不用芍药者。若佐以酸敛之品。即战振欲堕于地也。若不佐以酸敛之品。盖真武救青龙之误汗。)〔鉴〕身为振振摇者。二者皆为阳虚失其所恃

。目眩。胸胁支满。乃知此条。心下逆满。气上冲胸。心下有痰饮。起则头眩者。苓桂术甘汤主之。阳虚淡饮所致也。 案金匮要略痰饮篇曰

。此亦阳虚。而动肾水之症。即真武症之轻者。 伤寒类方曰。故其法亦仿真武之意

曰。 。脉经。虚故也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表实者。反恶寒者。则不恶寒。亦不恶寒。以补营卫。曰虚故也。发汗病不解。发汗病不解。又反恶寒者。营卫俱虚也。汗出则营虚。恶寒则卫虚。是证仍如故。比前有加也。〔钱〕或曰。而毅然断之。而恶寒独曰反。脉浮紧之辨矣。作发其汗不解而。今发汗病且不解。既云发汗病不解。若伤寒汗出不解。 发汗病不解。)〔成〕发汗病解。与芍药甘草附子汤。安知非表邪未尽乎。则当仍有头痛发热。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〔徐〕汗后而表不解。则知所谓虚者阳气也。而仲景非唯不言发热且毫不更用解表

。或虚大虚数。 其脉必微弱。及用桂枝加附子汤。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之类。而见汗出但恶寒之证如附子泻心证

。 故曰虚故也

炮。 。去滓。五升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作三升。作各一两。以水五升。分温三服。疑非仲景方。)附子(一枚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皮破八片)上三味。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芍药甘草(各三两炙○玉函

。五合。玉函。成本。作三合。千金翼。作二合。方作意。本治阴虚。而阴则素弱。庶几阴阳谐。而能事毕矣。此阴阳俱虚。无三服之三字。补阴当用芍药。回阳当用附子。〔柯〕脚挛急。与芍药甘草汤。于是以甘草和之。势不得不芍附兼资。)〔周〕汗多为阳虚。 无疑非仲景方五字。然又惧一阴一阳两不相和也

。仍宜发汗。因疑此方。乃表邪未尽。 故加附子。皆仲景治里不治表之义。〔汪〕叔和认为伤寒病发汗不解而恶寒

。明乎此。似不可用。又反恶寒。其脉沉微。不可服也。可无疑矣。若非大汗出。及无热证者。而此方之用。故内台方议亦云。 为非仲景意

。未曾立方。芍药止汗。甘草和中。附子固少阴。收肌表之余津。而招失散之阳。除咽痛而止吐利。本方恰与此症相合。温经络而缓脉中之紧。此又仲景隐而未发之旨欤。 柯氏曰案少阴亡阳之证

。加附子。去干姜。代芍药。可自知也。于四逆汤中。 案此方。阴阳双救之意。于芍药甘草汤中

。几何。(脉经。千金翼。病宜解也。阴阳俱虚。邪独不解。故生烦躁。病仍不解。而烦躁者。若病仍不解。不为所误者。下之内虚阴气。与茯苓四逆汤。以复阴阳之气。病仍不解烦躁者。茯苓四逆汤主之。则发汗外虚阳气。〔程〕发汗下后。复有内热之烦躁。不知得之汗下后。则阳虚为阴所凌。故外亡而作烦躁。 发汗若下之。)〔成〕发汗若下。大青龙之证备具矣。此时既有未解之外寒。作发汗吐下以后不解烦躁

。乃假热之象也。不汗出之烦躁。〔徐〕此证惑人。在病仍不解四字。〔鉴〕大青龙证。〔汪〕此虚烦虚躁。 必须温补兼施。乃未经汗下之须躁属实

。自当别之。恐其误也。故谆谆言之也。然脉之浮紧沉微。乃汗下后之烦躁属虚。 此条病不解之烦躁

。阳症俱备。而不然者。身虽烦热。微有厥冷。而手足指尖。虽有烦渴引饮。 案此汤症。亦自喜热而恶冷

。脉虽洪大。或散而数。无力无底。或假生燥苔。 舌苔白滑。总之取脉不取症。庶几无失真的矣。或弦大浮疾而空虚

。生用。去皮。去滓。味下。三升。三升。作六两。日二服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作二升。以补阳。以益阴。姜附者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七合。有咀二字。去滓以下。于法为顺。阴阳俱虚。而烦躁也。先下后汗。于法为逆。内不呕渴。一去甘草。一加茯苓。加减之妙。作一升二合。加茯苓人参。而表仍不解。是妄下亡阴。固阴以收阳。而表症反解。昼则烦躁也。固阳以配阴。固里宜缓也。阳中之阳也。则势力更猛。比四逆为峻。回阳当急也。而缓急自别。故制茯苓四逆。似于阴阳自和。而实妄汗亡阳。此比四逆为缓。见用方之神乎。作分温再服日三。)〔成〕四逆汤。〔柯〕先汗后下。故专用干姜附子。用生附而去甘草。所以虚阳扰于阳分。二方皆从四逆加减。而有救阳救阴之异。)人参(一两)附子(一枚。 茯苓四逆汤方茯苓(四两○成本。破八片)甘草(二两炙)干姜(一两半)上五味

。若无。亦佳。入一两。妇人产后。若有人参。盖人参茯苓。纳茯苓一两半。 案千金方。淡竹茹汤方后云

。安定精神。及心虚惊悸。 皆治心烦闷

。实也。脉经。平胃汤。虚故也。○玉函。千金翼。故也下。当和胃气。乃合前条。为一则耳。与小承气汤。不恶寒但热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又调胃承气汤。 圣济总录。治霍乱脐上筑悸。(【原注】玉函云。(即本方)发汗后恶寒者。有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九字

程。喻。钱。 。一云。热上。经曰。有恶字。表虚也。但热者。里实也。千金翼注。调胃承气汤。汗出而不恶寒。汗出不恶寒者。此表解里未和。 作小承气汤。及王肯堂校千金翼。)〔成〕汗出而恶寒者

。是也。由发汗后。而在胃矣。阳气已虚。不宜大下。微和胃气。亡津液所致。病不在营卫。法当和胃气。与小承气汤。勿令大泄下。此自用甘草。是和胃之意。其人大便必实。即阳明篇所谓。故用附子芍药。邪气盛则胃实。故用大黄芒硝。此见调胃承气。〔钱〕既汗之后。故当与调胃承气汤。汗后正气夺则胃虚。是和剂而非下剂也。〔柯〕虚实俱指胃言。)与调胃承气汤和胃气。 (见下编十枣汤条。〔程〕汗后不恶寒反恶热

。属胃也。发汗不解。太阳病三日。蒸蒸发热者。正与此条发矣。 案阳明篇。调胃承气汤主之

后。 。作若。干字。作燥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若脉浮。小便不利。烦躁不得眠。欲得饮水者。少少与饮之。微热消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令胃气和则愈。无烦躁之躁字。 太阳病发汗后。(【原注】即猪苓散是○脉经

。玉函。玉函。脉经。胃气。成本。玉函。少少与。作胃中。五苓上。作当稍二字。作其人欲引水。 欲得饮水

。非也。若脉浮。太阳病。烦躁作渴。小便不利。微热消渴。而言之也。何其执也。受伤而干。此系胃中干。至胃气和则愈。非五苓散证也。乃为五苓散证。乃合中风伤寒。方喻列入中风。〔魏〕大汗出。于是胃中津液。 并有与字。所谓如水流漓也。太阳病发汗后云云。止须饮水以和胃气。此系水热结于膀胱而渴。)〔汪〕此条论当作两截看

。误下也。因燥而烦。此一串而至者。 因干而燥。因烦躁而不得眠。惟恐人误认为传里之燥烦

渴。 。经曰。膀胱者。小便不利。津液之腑。饮水不化。津液告匮。求水自救。内输水府。〔方〕消。胃中干者。利其小便。则愈干矣。微热消渴者。今邪热熏灼。用五苓散者。则气化津生。乃脾不转输。若胃中干者。复与五苓散。故阳明篇云。须少少与饮之。〔鉴〕若脉浮。气化则能出矣。燥其现有之津。绝其未生之液。故与水以润之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与猪苓汤。以汗多胃中燥。膀胱里饮已成也。以其能外解表热。小便不利消渴者。水津不布而消渴。故用五苓以散之。则是太阳表邪未罢。热渴止而小便利矣。乃胃无津液而烦躁。〔志〕不可恣其所欲。言饮水而小便又不利。则其水有似乎内自消也。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。所以水入即消渴而不止也。 于是标出欲饮水者一证。言能饮且能多也〔锡〕案大汗出

。宜也。何哉。曰白虎。张兼善曰。今脉尚浮。乃表证已解。以润虚燥也。烦渴用白虎汤。身有微热而渴。乃表邪未全解。 伤寒准绳。白术茯苓之甘淡。其用五苓散渗津液。邪传里而烦渴者用之。故用桂枝之辛和肌表

。铢下。玉函。金匮。成本。玉函。千金。有半字。无枝字。日三服。千金翼。并明理论。俱作桂枝。以白饮和。服方寸匕。如法将息。(捣为散。作各为散。亦作水服。多饮暖水。后人故生议。考成氏本注。知其脱误也。作为末二字。外台夭行病。作为散水服。更于臼中治之。)上五味捣为散。多饮暖水汗出愈。)白术(十八铢)茯苓(十八铢)桂枝(半两去皮○成本。 五苓散方猪苓(十八铢去皮)泽泻(一两六铢○成本

。外台。温病。成本。无暖字。方后云。五苓散。以助药势。皆用白术。改用苍术。多服暖水。令汗出愈。于此可见。药且不下。然后可效。 千金。作多饮暖水。建安许氏云。以白饮调服。而汗出始愈。设煎法而服。则内外迎拒。)〔锡〕散者。取四散之意也。茯苓泽泻猪苓。桂枝从肌达表。于今业已有之。热稀粥一升余。以助药力之义。方能多服暖水。故必服药如法。无如法将息四字。淡味而渗泄者也。〔汪〕方中用术。然苍术过于燥烈。能补津液而润燥。此即桂枝汤方下。乃汗后一解表药。白术助脾气以转输。外窍通而内窍利矣。近医方中行喻嘉言。纵使仲景时无白术。〔魏〕五苓必为散。不若白术之甘平滋腻。在医人亦可权宜取用。故曰多饮暖水汗出愈也。昔贤如孙真人朱奉议许学士等

苓。 。令也。疏云。豕零。桔梗也。鸡壅也。豕零也。通行津液。克伐肾邪。苓之功也。五苓之中。茯苓为主。故曰五苓。药无贵贱。愈病则良。木猪苓也。姑两存焉。号令之令矣。专为号令者。故曰五苓散。五苓散五味。庄子之言曰。药也其实堇也。是时为帝者也。二说未知何是。而以木猪苓为主。去水则豕零为君。 案明理论曰。马永卿懒真子录云。关中名医骆耕道曰

。恐非也。诸家无注。医垒元戎。作白米饮。始为明晰。 案白饮。活人书作白汤

。五苓散。精采言语。主时行热病。 千金方。但狂言烦躁不安。不与人相主当者

。头痛发热。心胸郁闷。唇口干焦。神志昏沉。狂言谵语。如见鬼神。焦躁多哭。辰砂五苓散。即本方加辰砂。用新汲水调下。小儿五心烦热。 和剂局方。治伤寒表里未解。及治瘴疟烦闷不省者。如中暑发渴小便赤涩

。欲为惊状。每服半钱。温热水下。 切牙上撺

。己未年。汗之死。下之死。此无佗。温疫也。京师大疫。(案医说。引信效方。壅溢发衄。或胃气虚。血渗入胃。停留不散。)又五苓散。治伏暑饮热。服五苓散遂愈。暑气流入经络。吐出一二升许。 三因方曰

。五苓散。日三服。不伏水土。黄胆或泻。水入便吐。心下痞闷。又治黄胆。如黄橘色。心中烦急。眼睛如金。小便赤涩。若治黄胆。或呕吐痰水。或大便自利。又治瘴气温疟。又治中酒恶心。煎山茵陈汤下。 伤寒百问经络图

。或烦。 济生。加味五苓散。或小便不利。治伏暑热二气。及冒湿泄泻注下

。加车前子。 于本方

。经云。五苓散。治湿之法。不利小便。非其治也。引饮过多。 直指。又治伤暑烦渴。治湿症小便不利

。每二钱。心下水气。沸汤调下。又治尿血。又流行水饮。小便更不利。加防己佐之。内加辰砂少许。 小便赤涩

。又治便毒。疏利小便。以泄败精。用葱二茎。煎汤调下。新水煎汤调下。 用灯心一握

已。 。作后。浮下。脉经。烦上。脉浮数。烦渴者。(玉函。有而字。千金翼。有复字。烦渴者。浮数者。脉浮数。言发汗毕。膀胱水蓄。不化津液。外表未除。(案方注。故与原书。有异同焉。膀胱水蓄。五苓证也。如法服之。外疏内利。五苓散主之。系金鉴改订。白虎汤证也。是太阳腑病。故用五苓散。 发汗已。)〔方〕已者。非谓表病罢也。知邪仍在表也。表里均得解矣。故用四苓以利之。故凭一桂以和之。)〔鉴〕发汗已。是初入阳明胃热。若小便利而烦渴者。今小便不利而烦渴。为太阳病已发过汗也。所以谓五苓能两解表里也

。下焦蓄水。则阳气盛于外。而津液亦走于外。 案表邪未解。是以胃中燥而烦渴。则升腾之气液失其常

。成注。外发表邪。为亡津液。恐非是也。内利蓄水也。而胃燥之解。 故主以五苓

。不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茯苓甘草汤主之。 伤寒汗出而渴者

。脉浮数。汗出烦渴。以别其治也。伤寒发汗后。小便不利者。或烦而不渴者。 〔鉴〕此申上条或渴而不烦

。省文也。渴而不烦。小便不利。是饮盛于热。是里无热也。今惟曰汗出者。利水以化津也。惟脉浮数汗出。是营卫不和也。和表以利水也。若不烦且不渴者。 五苓散主之。故亦以五苓散主之。故主以茯苓甘草汤

。其说难凭。宜先治水。盖因厥阴篇。补心下悸三字。当服茯苓甘草汤。伤寒厥而心下悸者。 案柯氏汗出下

。而生此说耳。不尔水渍入胃。必作利也一条。 却治其厥

。去滓。作三两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分温三服。 茯苓甘草汤方茯苓(二两○玉函。)桂枝(二两去皮)甘草(一两炙)生姜(三两切)上四味

。里饮无多。故主以桂枝。因不渴不烦。去大枣芍药者。惟小便一利可愈。因有小便不利之里。五苓去术泽猪苓者。恐过于燥渗伤阴也。恐滞敛而有碍于癃闭也。 〔鉴〕有脉浮数汗出之表

。与五苓。此方之义。汗出之后。而渴不止。人所易知也。乃汗出之后。从未有能诠释者。 伤寒类方曰

。此意何居。 并无渴证。又未指明别有何症。要知此处汗出二字。乃发汗后汗出不止也。忽无端而与茯苓甘草汤

。更轻者。则亡阳在。其稍轻者。何以知之。盖汗大泄。此方之义。不了然乎。则与以此汤。必引肾水上泛。 汗出不止。即当与以真武汤。非茯苓不能镇之。以三方同用茯苓知之。而茯苓则皆以为主药。故真武则佐以附子回阳。观厥阴篇心悸治法益明。此二方则以桂枝甘草敛汗。当与以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

。食少饮多。水停心下。甚则发悸。茯苓甘草汤。加芫花主之。金匮要略云。水停心下而悸者。 虚实辨疑曰。是以悸当治其饮也

。玉函。外台。喻本。程本。柯本。张本。是也。是也。(名曰。作此为。主之下。里证何。表证何。有表里证。渴欲饮水。名曰水逆。及千金翼。水入即吐。水既不逆。水入则吐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以固土逐水。佐以术苓泽泻。加以多饮暖水。使汗出而表解。 中风发热。六七日不解而烦。)〔魏〕表里证。即所谓烦渴饮水。而恶寒发热汗出。即前条所谓头项强痛。于是用桂枝以驱表邪。有多服暖水汗出愈七字

。心下有水气。〔柯〕是其人。邪水凝结于内。水饮拒绝于外。而病有不愈者乎。膻中之火用不宣。 小便利而里解

。以水得水。盖饮亦水也。涌溢而为格拒。此水逆所由名也。〔方〕伏饮内作。故外者不得入也。又不能上输于口舌。亦不能下输于膀胱。所以谓之曰水逆也。 既不能外输于玄府

。金匮。五苓散。用猪苓散。治心下支饮眩冒。逐内外水饮之首剂。 吴遵程方论曰。用泽泻汤治呕吐思水

。宜服之。头痛发热。口燥咽干。烦渴饮水。燥渴引饮。津液固结。或水入即吐。或小便不利者。又治霍乱吐利。咸属水饮停蓄。凡太阳表里未解。吐涎沫而颠眩者。 止用二三味。及瘦人脐下有动悸。总不出是方为祖剂云

。若津液损伤。阴血亏损之人。则祸不旋踵矣。 便宜取用。但须增损合宜耳。作渴而小便不利者。再用五苓利水劫阴之药

。转仄难。春夏之交。肢体重痛。小便不利。此名风湿。非伤寒也。人病如伤寒。其人汗自出。 张景医说曰

。多有此证。小便通利。湿去则愈。或引饮过多。但多服五苓散。切忌转泻发汗。小误必不可救。 阴雨之后卑湿

。不信。发汗死。下之死。己未年。壬辰年。有此证。欲作痫。医者不识。救人甚多。一同官妻。一夕而毙。及小儿吐。服五苓散。作伤风治之。予自得其说。予守官洪州。医投发汗药。不可不谨也。大抵五苓散。胸中有停痰。能导水去湿耳。 初虞世云。京师大疫正为此。因劝其速服五苓散

。以信诸人。出信效方。春夏之交。霖雨乍歇。 最效。予因广此说。博闻类纂曰。或夏秋之交。初君之说详矣

。同煎。立效。服一碗。不知服药。渐成温疫。大枣一枚。谓之风湿气。入姜钱三片。有举家皆病者。 地气蒸郁。宜用五苓散半帖。令人骤病头疼壮热呕逆

。而不咳者。师因教试令咳。 未持脉时。病患手叉自冒心。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

。手叉。玉函。脉经。作叉手。千金翼。不咳间。有即字。阳虚耳聋。叉手冒心。加之耳聋。阳虚极矣。诸医施治。屡服愈甚。其义一也。两耳无闻。根离于下。待时而脱。昏蒙之状。必大剂参附。庶可挽回也。亦两耳无闻。则阳浮于上。神明已乱矣。 (脉经。治法宜固其阳。亟宜固阳为要也。不出小柴胡加减。〔钱〕误汗亡阳。犹老年肾惫阳衰。尝见汗后阳虚耳聋。则肾家之真阳败泄。〔魏〕盖阳虚之甚。作以重发其汗虚故也。与少阳传经耳聋迥别。所以肾窍之两耳无闻。)〔张〕此示人推测阳虚之一端也

。魏氏曰。素无热人。素有热人。可与黄建中汤。轻则桂枝甘草。可与芍药附子汤。 案汪氏引补亡论曰

。精气将脱。危险殊甚。虚特在膻中。今加之以耳聋。然桂枝甘草汤症。 重则加参附。程氏亦用以桂枝甘草汤

。固为得矣。 张氏用大剂麦附

。脉经。多下。肺疾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有者字。水冷难消。水寒侵肺。呼吸不利。水气侵肤。饮水多必喘。)〔成〕喘。饮水多喘者。饮冷伤肺也。形寒伤肺也。欲得饮水者。若饮水过多。则胃虚不运。故肺胀胸满。使寒邪入腠。 发汗后。以水灌之亦喘。少少与之可也。必至停蓄不渗。气逆而喘急也。若以冷水灌濯。则营卫先已空疏。以冷水灌洗而喘者。〔钱〕中风发汗后

。而亦为喘也。故仲景言及之。 内通于肺。〔柯〕汉时治病。有火攻水攻之法

。云云。数而滑。若灌之。钱氏云。有可水篇。阳气微散。表里通利。其病即除。正其义也。)案此条。水寒伤肺。或可酌用。论中无所考。唯玉函脉经。其中一条云。与水灌枯槁。(文蛤散条。反以冷水之。恐非所宜也。加浓朴杏仁。 案水攻。寸口脉洪而大。针药所不能制。喻氏张氏魏氏。身寒温衣覆汗出。柯氏主以五苓散。盖本于郭雍补亡论。去麻黄加葶苈之小青龙汤。并以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为主。汪氏则用茯苓桂枝生姜甘草汤

。似切当矣。 盖钱所处

无。 。玉函。(脉经。有其字。若更发汗。下发字下。为之吐逆。发汗亡阳。若更发汗。胃气大虚。必吐下不止。胃中虚冷也。则愈损阳气。 发汗后。若字以下九字。水药不得入口。)〔成〕发汗后。水药不得入口为逆

。 故吐下不止

。由未汗之先。故一误不堪再误。其人已是中虚而寒。 〔程〕发汗后见此者。〔钱〕误汗则胃中阳气虚损

。补亡论。故谓之逆。不得消水。常器之云。因胃中虚冷。胃中元气虚。此治之之逆。气上逆而不受。谓治不以理也。 胃本司纳。以主纳者不得纳。〔汪〕汗多亡阳。可与半夏茯苓汤。故水药俱不得入口。然与水逆证之水入则吐不同也

。为逆。发汗后。若更发汗。必吐下不止。水药不得入口。小半夏加茯苓汤。大半夏加橘皮汤。 案活人书曰

。柯氏曰。瓜蒂散。为允当。盖此条证。结聚上焦。若寒多者。须酌用也。皆以为水逆。此热在胃口。须用栀子汤。下逆驱饮者。以五苓散为主。因其势而吐之。其人素有痰饮。亦通因通用法也。并于本条义难叶。清阳之气久虚者。误汗则风药挟饮。以致水药拒格不入也。理中去术加生姜汤之属。 喻氏魏氏周氏张氏。故主以小半夏加茯苓汤等

。亦非也。不可从也。成氏喻氏辈。为吐逆之义。 案为逆。金鉴以吐下之下为衍文

。脉经。玉函。脉经。若剧者。心中懊。千金翼。及必字。若少气者。(发汗上。虚烦不得眠。必反复颠倒。有伤寒二字。无若剧之若。栀子豉汤主之。 发汗吐下后。栀子甘草豉汤主之。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

。剧者。虚也。烦者。烦极也。心中懊。虚烦证。少气者。者必二字。作则一字。犹未解也。邪热未解。胸中郁热。因生烦躁。阳气扰乱。不得眠也。正气之虚。邪气之实。 外台。而客于胸中。故不惟不眠。非真气虚也。而伤寒之邪热。必乘其人之虚。谓虽经汗吐且下。乃不可作真虚看。作汗吐下后暴虚看。乃热伤气而气促急。心中懊作心内苦痛懊。而且反复颠倒而不安。)〔汪〕发汗吐下后者。烦极则知其人郁热愈甚。郁郁然不舒畅而愦闷也

鹘。者。 。懊者。是也。懊者。甚者。氐惆。懊也。隼也。是也。成氏曰。王氏曰。即恼字。古通用。读鹘突。俗为鹘突。烦心热燥。愁恚愦愦。毒而不发。谓之氐惆。郭璞注云。似饥而甚。似躁而轻。 案懊。伤寒直格曰。闷乱不宁也。杨雄方言曰。医学统旨曰。心中懊而愦闷。或曰不分明也。突起卤莽之状。有懊不自宁之况。或食郁而有热故作。(孙奕示儿编云糊涂。皆因心下有痰火而动。)又案此似后世所谓嘈杂。似中巴豆草乌头之类毒药之状也

。少气者。 准绳曰。气少不足以言也

个。 。玉函。作枚。纳豉。去滓。取上。玉函。千金。并翼。吐上。豆豉。千金翼。无豉字。下并同。得吐者。止后服。(外台。有更字。有快字。治伤寒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栀子。得二升半。分为二服。温进一服。二升半下。烦自解矣。今为删正。用淡豆豉。主能发汗。煮取一升半。有去滓二字。案栀子豉汤。用香豉二合。而误传之也。〔志〕旧本。HT熟而轻浮。旧说指为吐药。以讹传讹者也。如瓜蒂散二条。本经必曰吐之。栀子豉汤六节。并不言一吐字。且吐下后虚烦。此因瓜蒂散内。而误传于此也。香豉甘能发散。启阴液为微汗。案葛翁肘后方。引水液之上升也。阴阳和而水火济。即王好古之高明。奚仲景用为吐药。岂有复吐之理乎。盖栀子苦能下泄。以清在内之郁热。以散在外之身热。)〔锡〕栀子性寒。此皆不能思维经旨。导心中之烦热以下行。此因瓜蒂散中有香豉。有一服得吐止后服七字。)栀子(十四个擘○成本。亦云本草并不言栀子能吐。 栀子豉汤方(○脉经。)香豉(四合绵裹)上二味

。或吐者。止后服。不能开通。凡诸栀子汤。而药顿攻之。皆非吐人之药。 伤寒直格曰。以其燥热郁结之甚

。因其呕吐。发开郁结。故不须再服也。 则郁发而吐。则气通津液宽行而已

。发汗必用之。又能佐栀子。治懊之药也。伤寒明条曰。得汗止后服。香豉味苦甘平。 伤寒蕴要曰

。汪氏曰。率以为吐剂。特志聪锡驹。断为非吐剂。可谓卓见矣。余曾调此汤。 案本方。成氏而降诸家

。何也。润燥。能泻热。未必能吐。能清胃火。豉性苦寒微甘。而兼下气调中。盖栀子之性苦寒。 与病患服之

。又用豉法。能使人吐。方中云香豉。当于病患喉中。探之使吐可耳。须陈腐极臭者。医工必欲升散火郁。 所以其苦未必能使人吐也

。今验之。然以为吐剂者。极臭者能使人吐。 恐医工用豉。反取新制而气不臭者。竟似乖乎本条之旨焉。无怪乎其不能使人吐也

。分两多寡。不相称矣。栀子十四枚。当是四十枚。 汪氏曰。否则香豉四合。案此说不必矣

。下燥屎。身热无汗。非燥非烦。非寒非痛。时发一声。十减二三。怫郁不得卧。如叹息之状。迎予诊视曰。懊怫郁证也。患伤寒十余日。医者不知何证。再以大柴胡汤。怫郁除而安卧。调理数日而起。 名医类案曰。投以栀子豉汤一剂。江应宿治都事靳相主

。无时。立效。栀子饮子。身热狂躁。昏迷不食。煎至二钱。看多少服之。或吐或不吐。治小儿蓄热在中。 小儿药证直诀。大栀子仁(七个槌破)豆豉(半两)上共享水三盏

。纳豉。去滓。玉函。成本。无豉字。分二服。(得下。有快字。中气虚。以水四升。取二升半。温进一服。不载本方。第十卷云。煮取一升半。栀子汤方内。入甘草二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止后服。先煮栀子甘草。得吐者止后服。加甘草以补之。)〔锡〕少气者。而不能交通上下。 栀子甘草豉汤方(○千金翼。)栀子(十四个擘)甘草(二两炙)香豉(四合绵裹)上三味

。非理也。栀子豉汤。能治少气。皆谓益中。加甘草一味。而诸家注释。吐胸中热郁之剂。 古方选注曰

。乃加甘草。须臾即吐。○案此说。载栀豉于上。热蕴至高之分。越出至高之热。 盖少气者。一如饮家之短气也

。不必在此。然此方所用。今验能吐胸中痰饮。 以甘草为涌吐之品

。锡驹本。栀子浓朴汤。 案志聪本。本方及栀子生姜豉汤

。方后。似是。 栀子干姜汤。删得吐者止后服六字

。纳豉。去滓。外台。吐上。玉函。外台。分二服。有快字。以水四升。取二升半。温进一服。引千金翼。煮取一升半。(二升半下。有去滓二字。得吐者三字。作安即二字。先煮栀子生姜。得吐者止后服。 栀子生姜豉汤方栀子(十四个擘)生姜(五两)香豉(四合绵裹)上三味

。中气逆。不载本方。第十卷云。 成本。栀子汤方内。加生虿五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止后服。而不得上交。〔鉴〕呕者。)〔锡〕呕者。是热迫其饮也。加生姜以散之。加生姜以宣通之

窒。 。作塞。千金。窒下。(脉经。故烦热。烦在内。升降上下。未至于痛。热在外也。津液已亡。火郁于胸。皆火为之。)〔锡〕窒。〔方〕窒者。枯液不得布。宣去其火气。清液自回也。栀子豉汤主之。窒碍而不通也。亦宜栀子豉汤。而胸中自通矣。而比痛较轻也。或虑汗吐下后。何堪更用吐剂。乘其虚而客之。遂有窒痛等证。而烦热胸中窒者。有气逆抢心四字。热不为汗下而解。故窒塞而不通也。邪热壅滞而窒塞。而无复津液为之。 发汗若下之。热不解而留于胸中。〔程〕烦热二字互言。须知此汤以宣郁为主。凡氤氲布气于胸中者

。是也。发热者。烦热与发热。若同而异也。有时而已者。烦者为烦而热。 明理论曰。怫怫然发于肌表

。是也。二者均是表热。而烦热为热所烦。 无时而歇者。非若发热而时发时止也

。(玉函。大下之后。身热不去。未欲解也。而反下之。外热未除。心中结痛。用陷胸汤。用栀豉汤。尚连及表。心中结痛者。作此为不解。虽轻于结胸。而甚于懊矣。栀子豉汤主之。水郁则折之也。此乃热结心中。火郁则发之也。〔程〕所结者。客热烦蒸所致。而势之散漫者。故云未欲解也。结胸是水结胸胁。 伤寒五六日。)〔柯〕病发于阳

。乃心下痛。盖小陷胸症。案胸中窒结痛。胸中在心之上。故不得用陷胸。何以不用小陷胸。 伤寒类方曰

。盖泻心症。乃心下痞。痞为无形。痛为有象。古人治病。故不得用泻心。非但内外不失厘毫。即上下亦不窬分寸也。 何以不用泻心诸法

。脉经。心烦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作烦而。亦有二。胸腹和。心烦腹满。而烦自去。满自消矣。卧起不安者。今既烦且满。惟热与气结。以承气汤下之。其烦而不满者。故卧起不安也。壅于胸腹之间。故用栀子枳朴。 伤寒下后。栀子浓朴汤主之。一懊欲吐之心烦。以栀子豉汤吐之。又非三阴之虚证。一热气入胃之实满。一寒气上逆之虚满。一热邪入胸之虚烦。以竹叶石膏汤清之。然既无三阳之实证。以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温之。)〔鉴〕论中下后满而不烦者有二

。成本。玉函。姜炙。去滓。成本。全书。玉函。吐上。炙令黄。作四两。分二服。(上字。三升半。无半字。千金翼。有快字。作去穣炒。)上三味。温进一服。无水浸二字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作已上二字。浓朴之苦温。枳实之苦寒。得吐者止后服。能泄心下之热烦。能消脾家之腹满。能解胃中之热结。)〔志〕栀子之苦寒。)浓朴(四两炙去皮○成本。 栀子浓朴汤方栀子(十四个擘)枳实(四枚水浸炙令黄○玉函

。枳实。高世曰。长肌肉。利五脏。益气轻身。 集注。案神农本经。主除寒热结气。盖枳实臭香色黄

。 味辛形圆

。炙香而配补剂。生用而配泄剂。元人谓枳实泻痰。则有长肌益气之功。则有除邪破结之力。 宣达中胃之品也

。且实。不可轻用。无分大小。大者为壳。壳高而实下。以讹传讹耳。乃结实之通称。此皆不明经旨。 能冲墙倒壁。宋开窑以小者为实。而后人即为破泄之品。而后人即谓壳缓而实速

。为效甚速。枳实不去穣。 伤寒直格曰

。去豉用姜。取其横散。栀子干姜汤。栀子浓朴汤。以枳朴易豉。是取其下泄。 柯氏曰。皆不欲上越之义

。俱云。岂不谬哉。得吐止后服。 旧本二方后

丸。 。脉经。作圆。(玉函。或作巴豆。徒伤其中。 伤寒。而身热不去。是邪未全陷。医以丸药大下之。身热不去微烦者。栀子干姜汤主之。)〔王〕案丸药。所谓神丹甘遂也。〔喻〕丸药大下。而不能荡涤其邪。故栀子合干姜用之。亦温中散邪之法也。宜乎陷入而为痞结矣。〔钱〕以峻厉丸药大下之

。微觉烦闷。将结未结之征也。乃下后之虚邪陷膈。 尚有留于表者

。为注解。不可从也。改栀子豉汤。 案金鉴

捣。 。桂一两。豉五合。微煮之。卒客忤死。生姜三两。栀子十四枚。以酒三升搅。 肘后方。张仲景诸要方

。顿服取瘥。 沫出去滓

。玉函。去滓。玉函。千金翼。作二两。分二服。一升半。)上二味。温进一服。(三升半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得吐者止后服。 栀子干姜汤方栀子(十四个擘)干姜(一两○成本

。吐上。有快字。心中微烦。外热不去。而上焦留热。是知寒气留中。用干姜逐内寒。 并无半字。故任栀子以除烦。此甘草泻心之化方也。)〔柯〕或以丸药下之

。治赤白痢。干姜散方。 圣惠。无问日数老少

。煎服。豉半合。入薤白七茎。 即本方

。二气散。咽膈噎塞。状若梅核。妨碍饮食。久而不愈。即成翻胃。治阴阳痞结。 杨氏家藏方

。用炒栀子。 即本方

。(玉函。无旧字。内经曰。不可与服之。作证其二字。病患旧微溏者。虽烦则非蕴热。里虚而寒在下也。故不可与栀子汤。 凡用栀子汤。先泄而后生他病者。)〔成〕病患旧微溏者

。必且调之。三焦不足。栀子之苦。坐生他变。辄当顾中下。不必其溏否。但旧微溏者。 治其本。后乃治其他病。病患今受燥邪。便知中禀素寒。栀子为苦寒之品。虽去得上焦之邪。而寒气攻动脏腑。〔程〕凡治上焦之病者

。凡用栀子汤者。 困辄难支。俱不可不守此禁。非独虚烦一证也

。头眩。身动。心下悸。)地者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发热。 太阳病发汗。振振欲擗(【原注】一作僻

下。擗。作。振。 。真武。脉经。千金。(玉函。有而字。千金翼。作玄武。头眩者。身动者。耸动也。医学纲目。真武汤方。见少阴篇。头晕眼黑。蠕蠕然动。阳虚液涸。耸动不已。仍热不解者。阳亡于外也。失养于经也。振振欲擗地者。作发其汗而不解。)〔鉴〕大汗出。心下悸筑筑然动。阳虚不能内守也。阳微气不能升也。 真武汤主之

擗。 。拊心也。欲堕于地。仍发热者。心下悸者。非心悸也。盖心之下。胃脘之上。鸠尾之间。气海之中。误汗亡阳。前注不解。乃汗后亡阳。振振欲擗地。 不能兴起。〔钱〕汗出不解。非仍前表邪发热。虚阳浮散于外也。阳虚气力不能支也。则膻中之阳气不充。所以筑筑然跳动也。而方氏引毛诗注云。灵枢谓膻中为气之海也

。并非也。而欲仆地。丧亡于外。周身经脉。乃补其虚。总无定主也。非行水导湿。而复其阳也。因卫分之真阳。方用真武汤者。身为振振摇之意。言头眩而身体动。欲辟地而避处其内。愚谓振振欲擗地者。即所谓发汗则动经。振振然身不能自持。 喻氏谓无可置身

。非是也。以此条证。并以为表邪不解。 案仍发热者。又方喻二氏张璐魏氏。成氏方氏魏氏锡驹志聪张璐

。为得矣。钱氏汪氏。驳其执泥。 为误服大青龙之逆变

。与通。倒也。 案擗字。见唐慧琳藏经音义。可以确钱氏及金鉴之说也

。患伤寒。发汗出多。惊悸目眩。身战掉欲倒地。 医学纲目。众医有欲发汗者。孙兆治太乙宫道士周德真

曰。 。召孙至。得汗早。复作汗。汗不来。仲景云。病皆不除。太阳经病。肾气不足。盖真武汤。附子白术。和其肾气。肾气得行。尺脉不足。营气不足。不可以汗。欲解不解者。故汗得来也。有用冷药解者。因太阳经欲解。若但责太阳者。遂作真武汤服之。惟能干涸血液尔。 有作风治者。所以心悸目眩身转。三服微汗自出遂解

。则难得汗也矣。 以此知肾气怯

。玉函。汗上。(脉经。无喉字。有其字。不可发汗。上焦之津液。上焦无津液也。则咽喉干燥矣。下焦之气液不腾。 咽喉干燥者。即下焦升腾之气也。)〔钱〕咽喉干燥者

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系舌本。热论篇云。邪在少阴。有如此者。故曰不可发汗。 少阴之脉。故气液不得上腾。少阴脉贯肾络于肺。故口燥舌干而渴也。〔程〕凡遇可汗之证。必当顾虑夫上焦之津液。即上文尺中微迟之类变也

。张璐云。疑有漏落。常器之云。宜小建中汤。〔汪〕补亡论。可与小柴胡汤。其言于义未合。其言犹近乎理。 〔方〕末后无发汗之变

。(玉函。下汗上。有其字。张璐云。肾水必乏。水腑告匮。有如此者。宜猪苓汤。发汗必便血。〔汪〕常云。凡遇可汗之证。更发汗以竭其津。徒逼血从小便出耳。亦嫌其过于渗利也。 淋家不可发汗。然用于汗后小便血者。)〔程〕淋家热蓄膀胱。必当顾虑夫下焦之津液

。盖此汤。 未汗。宜黄建中汤。若淋家犹未尽善。用于疮家身疼痛者甚妙

。发汗。作痉。多病。汗出则。(玉函。亡血则。身疼痛。太阳病。因致也。误汗成。不可发汗。作攻其表。血无营筋。痈疽溃疡。杨梅结毒。营卫衰薄。阴液外泄。发汗太多。亦不可发汗。强急而为矣。〔钱〕疮家。若误发其汗。则阳气鼓动。〔汪〕常云。盖指大脓大血。伤寒之表证也。桂枝加葛根汤。其言虽为可取。非谓疥癣之疾也。言疮家气虚血少。阳亡则不能柔养。血虚则无以滋灌。外风袭虚之说哉。要不若王日休云。亦慎不可轻发其汗。岂有所谓重感寒湿。 疮家虽身疼痛。则充肤热肉之血虚矣。汗出必更内伤其筋脉。是以产后及跌扑损伤。所以筋脉劲急而成也。故仲景于痉病中有云。)〔锡〕疮家久失脓血。疮痘疹马刀侠瘿之属也。虽身疼痛而得太阳之表病。虽或有伤寒身体疼痛等表证

。加归更妙。 小建中汤

。疮家。不可发汗。柯氏注意亦同。并似失经旨矣。 案成氏云。虽身疼痛如伤寒

促。促。 。下同。发汗。作菹。外台。作脉。志本。脉急紧。一作瞬。(玉函。病源同。引病源。直视不能。又胡绢切。)不得眠。作攻其表。汗出必额上陷。(【原注】音唤。作必额上促急而紧。 衄家不可发汗

作。非。 。脉经。音绚。脉急紧。诸脉者。针经曰。本作旬。加犀角。不可治。经络干涩。故额上陷。皆属于目。筋脉紧急。目摇动也。许叔微云。吕沧州云。 锡本。上焦亡血也。则牵引其目。亡血为阴虚。〔汪〕常云。误汗直视者。)〔成〕衄者。故直视不能也。是以不得眠也。言目系急紧也。为对证之的药。阴气虚则目不眩。〔钱〕脉急紧者。可与犀角地黄汤。小建中汤加葱豉。大抵衄家具汗证。此不过治衄之常剂。黄建中汤夺汗动血。夫衄家系阳明经热。上汤恐非阳明药也。葱豉专豁阳明经郁热。作必额陷脉上促急而紧。若发汗则上焦津液枯竭。所以睛不能转侧而摇动也。血虚则系目之筋脉急紧而直视

。经曰。血与汗。皆阴也。衄家复汗。额上陷者。脉紧急者。寸口之脉。此之谓矣。则阴重伤矣。脉者血之府。因血脱于上。夺血者无汗。而陷下不起也。直视不不眠者。额上两旁之动脉。血不荣而失其柔。 金匮心典曰。阴气亡则阳独胜也。如木无液而枝乃劲也

。韩氏曰。 全书。故不可发汗。此人素有衄血证。非伤寒后如前条之衄也

。额上。钱氏云。而陷下也。非即额也。额骨坚硬。岂得即陷。谓额上肉脱。 案额上陷。盖额以上之囟门也

瞬。 。又案。金鉴云。说文云。目摇也。合目也。额上气虚。陷入脑内。紧且急也。金鉴亦同。并与经义畔。 魏氏云。而成氏喻氏云。额角上陷中之脉

。脉经。(玉函。不可发汗。亡血发汗。血气未复。固属阳热。热随血去。热固消矣。阳亦危矣。若再发汗。力不能支。振振耸动。所必然也。夺血者无汗。夺汗者无血。则阴阳俱虚。为亡血虚家。盖失血之初。然亡血之后。而气随血亡。则阳气衰微。故身寒噤栗。 亡血家。故寒栗而振摇。皆不可发汗也。发汗则寒栗而振。)〔成〕针经曰。〔鉴〕凡失血之后。身内只剩一空壳子。作不可攻其表汗出则。〔程〕亡血而更发汗

。寒自内生。故栗而振。夫亡血家。〔汪〕常云。上汤固宜用也。 阳于何有。可与芍药地黄汤。亦有阴虚发热者

。加当归。黄建中汤。误汗振栗。据成注云。亡血发汗。苓桂术甘汤。则阴阳俱虚。愚以上二汤。 石顽云。皆亡血家汗后之剂

。非余药可议。人参四逆汤之属。宜芍药甘草附子汤。 案汗后寒栗而振

。则心虚。心乱者。阴疼者。恍惚心乱。神虚意乱。气弱不利。心恍惚心乱。小便已阴疼。与禹余粮丸。汗家重发汗。夺汗则无水。而不能自持。而不能自主也。而茎中涩痛也。〔程〕心主血。故小便已阴中疼。 汗家重发汗。(【原注】方本阙。)〔成〕汗者心之液。〔钱〕恍惚者心神摇荡

。心液虚。和津液。此之谓乱。与禹余粮丸。其为养心血。平素多汗之家。遂至心失所主。不急于利小便。小肠与心为表里。而小肠之水亦竭。自致小便已阴疼。 汗者心之液。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。心虚血少可知重发其汗

。 可意及也

。原方阙。金鉴云。仍有数说。未知孰是。今备录下。案禹余粮丸。为涩痢之药。与此证不合。 案禹余粮丸

火。 。散服。亦可。捣筛。衍文也。汪氏云。补亡论。不用石。魏氏云。各三两。常器之云。郭白云云。用禹余粮。石乃壳也。今姑存之。愚臆度之。以养心气。如理中汤。以水二升。煮取一升。禹余粮一味。可以制丸也。赤小豆半升。早暮各一服。意在收涩小便。镇安心神之义。蜜丸如弹丸大。即赤石脂禹余粮汤耳。 与禹余粮丸五字。用禹余粮赤石脂生梓白皮。周氏载王日休补禹余粮丸方。愚以其言未必尽合仲景原方之义

。四味。水煮。各等分。日二服。丸如弹子大。禹余粮一两。补足禹余粮丸。蔡正言苏生的镜。 张氏亦引王氏

。牡蛎五钱。铅丹六钱。茯苓六钱。人参五钱。粳米为丸。朱砂为衣。如绿豆大。上六味为末。 龙骨八钱。空心麻沸汤送下。加人参以养心血。朱砂所收敛而镇惊。茯苓行水以利小便

。复发汗。复感外邪。汗生于谷。谷气外散。胃脘阳虚。以内寒之人。若复发其汗。胃中冷必吐蛔。)〔柯〕有寒。当温中以逐寒。蛔多不止者死。 病患有寒。内寒则不能化物。饮食停滞而成蛔。无谷气以养其蛔。(【原注】一作逆。是未病时原有寒也。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

。反也。言误也。〔方〕复。常器之云。郭白云云。宜理中汤。可服乌梅丸。〔汪〕补亡论。 吐蛔不能食者亦死

。乃治吐蛔之药。若于未发汗以前。还宜服理中汤也。 愚以乌梅丸

。金鉴云。张氏云。宜理中汤。送乌梅丸。先服理中丸。次用乌梅丸。加乌梅治之。后人以理中丸。 案活人书曰。并此吐蛔以后之方。仍不出仲景之成则耳

。为逆。而复下之。此为逆也。若先发汗。治不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若先下之。治不为逆。 本发汗

。无若字。先发汗。与覆同。先下之下。并有者字。汗之为宜。下之为逆。病在里者。下之为宜。汗之为逆。〔方〕复。古字通用。 (玉函。)〔成〕病在表者

。犹言误也。本应先汗。而反下之。此为逆也。本应先下。而反汗之。此为逆也。表证急者。治不为逆也。若里急于表。治不为逆也。若先汗而后下。若先下而后汗。 复亦反也。〔鉴〕若表急于里。〔汪〕太约治伤寒之法

。即宜下。里证急者。汗下得宜。治不为逆。 即宜汗。不可拘拘于先汗而后下也

。玉函。有体字。续得下利。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。急当救表。清便自调者。(上身字下。救里宜四逆汤。救表宜桂枝汤。又当救里救表。 伤寒医下之。以见下之而表里俱虚。不必拘于先下而复汗之说也。)〔锡〕此响应上文先下而后汗之之意

。寒所袭。厥阴篇。虽身疼痛。表症仍在。急当救里。救里之后。知不在里。仍在表也。急当救表。以复其阳。以解其肌。表里和矣。急不容待。而痛自解。故不曰攻。而仍曰救。仍救其表。下利腹胀。缓则无及矣。而下利清谷。而用桂枝汤。恐阳气暴脱。俟里症少定。身体疼痛者。续得里虚之症。救里宜四逆汤。救表宜桂枝汤。本经凡曰急者。壮阳以和营卫。诚恐表阳不壮。顷刻间重为阴。下利清谷不止者。生阳复而肌腠解。其腠理之疏可知。必桂枝汤和营卫。救表仍合和中也。〔程〕急救其表。不但身疼痛不止。并里所新复之阳。不得不急救其里。更一定之正法也。必无倒行逆施之法。惟在里之阴寒极盛。身疼痛而清便自调者。〔柯〕身疼本麻黄症。若攻里必须先表后里。初不敢以一时之权宜。 言伤寒下之而正气内陷。故救之宜急〔喻〕救里与攻里天渊

。曰先温。曰乃攻。乃攻其表。足互此意。不可不知。若两感者。温里四逆汤。攻表桂枝汤。亦可类推矣。 先温其里。〔宸〕此大关键。形容不得已之次第

。非也。 案清便。方氏喻氏钱氏为小便。详义见于桂枝麻黄各半汤条

。问曰。师曰。却非也。何谓也。而用二汤。病医下之。续得下利。清谷不止。急当救里。辨前注之误。身体疼痛者。后身体疼痛。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也。非一证分表里。为阴阳两证并举。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。案金匮脏腑经络先后论篇。 案钱氏汪氏以此条病。明是示当知缓急先后之序也

。两感者。内才正。治有先后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宜先救里。即可医也。急当救表。表里俱病也。仲景无治法。若阳气内正。盖内尤为急。亦不可缓也。寻至第三卷中。治两感有先后。 活人书曰。但云两感病俱作。言伤寒下之云云。遂以意寻比仿效。才温内则急救表

。疼上。脉反沉。若不瘥。(玉函。有更字。为虚阳。身体疼痛。当救其里。宜四逆汤。病为在表。此为逆也。是真阴矣。必有里证。伏而未见。迎而夺之。邪之所凑。若汗之不瘥。而为在里矣。阳证见阴脉。热虽发于表。寒反据于里。脉当浮而反沉。当凭其脉之沉。乘其阴之未发。即身体疼痛不罢。藉其表阳之尚存。里和而表自解矣。 病发热头痛。是阳消阴长之兆也。庶无吐利厥逆之患。)〔柯〕此太阳麻黄汤证

。则从证。证有余。则从脉。故脉有余。而证不足。而脉不足。有余可假。而不足为真。此仲景心法。 其气必虚

。因脉本沉。复投汗药。阴寒内存。敢不回阳。势所必至。中则阳素虚。则阳气外亡。阴燥因致厥逆。并不及恶寒微厥。则四逆何敢漫投。则身痛必如被杖。而仲景明言当救其里。至此则发热变为身疼。 〔周〕身体疼痛

。当救者。究竟二证。 然曰。可想而知也。〔程〕此条。乃太阳中之少阴。乃少阴中之太阳。麻黄附子细辛汤条

。而病在阴。故皆阳病见阴脉。 皆是发于阳

。果如其说。似剩义矣。身体疼痛之下。则与前条无别。 案金鉴曰。当有下利清谷四字。方合当温其里之文

。非也。改救作温字。 程本金鉴

。因复发汗。所以然者。先下而不愈。其人因致冒。 太阳病。以此表里俱虚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汗出表和故也

。玉函。脉经。家下。脉经。成本。冒者。汗者。汗出。故愈。有当字。里未和。作表和。(先下下。作得里和。因复发汗。营从卫泄。阳津亦耗。清阳不彻。所以然者。得字宜玩。迟久之辞。由燥而硬。然后复下之。成本有之字。无以此二字。阴液先亡矣。而虚阳戴上。而怫郁始去。阳气之所酿。而里未和者。 里未和。以此表里两虚。虽无邪气扰乱。昏蔽及头目也。汗出表和故也。知阳气复于表。阳气虽返于内。所以怫郁而致冒。必得汗出津液到。则非用发表之剂。而和表之剂可知。阴气尚未滋而复。盖大便由溏而燥。无津液之升以和之。)〔程〕先下之而不愈

。和表药。缓词也。如无里证。昏冒耳聋。以助津液矣。可不必下也。〔鉴〕下之。非大剂温补。不能取效也。桂枝加附子汤。〔锡〕然后者。胃中清阳气伤。若更加熟附子。或大建中汤类也。宜小建中汤加参。宜调胃承气汤和之。〔张〕冒为发汗过多。 至此不得不斟酌下之

。汪氏。和表。和里。用桂枝汤。小建中汤。黄建中汤。用桂枝大黄汤。 案此条症。并似乖于经旨焉。和里用调胃承气汤。而驳常器之和表用小柴胡汤

。)者。汗出而解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脉阴阳俱停。)必先振栗。但阳脉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宜调胃承气汤。 太阳病未解。(【原注】一作微。但阴脉微(【原注】一作尺脉实。(【原注】一云用大柴胡汤○玉函

。脉经。玉函。脉经。后汗出。作汗之。千金翼同。与本经同。而不见者。解之兆也。先下之而解。作大柴胡汤。无阳脉之脉。然必先振栗。汗之宜桂枝汤。下之宜承气汤。唯调胃承气汤。脉阴阳俱停止。三部既无偏胜。 作阴微者。是阴极而阳欲复也。)〔程〕太阳病不解

。当活看。郁极而欲复。邪正必交争。而仍不解者。即于阳微处。而不能停也。即于阴微处。而不能停也。而阴阳乃退耳。若见停止之脉。而阳脉微见者。故此处欲停之。于三部停止中。而阴脉微见者。故此处欲停之。此非微弱之微。但于三部停止中。知阳部之邪实盛。〔汪〕脉微二字。 汗出而解者。必阴阳有偏胜处也。知其阴部之邪实盛。下之以解其里邪则愈。先汗出以解其表邪则愈。乃邪滞而脉道细伏之义

。千金云。故阳脉微。邪滞于腑。故阴脉微。仲景无方。宜桂枝汤。先汗出而解。 邪滞于经。则表气不得条达。则里气不能通畅

。寸为阳。尺为阴。脉法无停字。与微弱不同。疑似沉滞不起。即下微字之义。 伤寒类方曰。微字即上停字之意。微弱则不当复汗下也

。宋版注。况停脉。一作微者。极为允当。素灵难经。及本经中。他无所见。必是讹谬。为停止之谓。且本条文意。与他条不同。故姑取之云。 案停脉。诸注亦未明切。成氏为均调之义。程钱二氏及金鉴。但程注稍似可通。方喻张柯魏汪并同。然据下文阴脉微阳脉微推之

救。 。玉函。脉经。玉函。作解。经曰。(此条。千金翼。则发热。故使汗出。宜桂枝汤。卫为风入。发热汗出者。欲救邪风者。邪气盛则实。精气夺则虚。 太阳病。此为营弱卫强。邪风因之而实。在太阳上编桂枝汤方后。)〔鉴〕此释上条阳浮阴弱之义也

。则汗出。即风邪。勿凿看。营受邪蒸。故为营弱。宜桂枝汤。欲救邪风者。〔喻〕邪风。〔方〕救者。精气因之而虚。解救救护之谓。 故为卫强。是卫中之邪气强也。是营中之阴气弱也。所以使发热汗出也

。不曰风邪。喻盖非之。而曰邪风者。以本体言也。 案方氏曰

。或渴。往来寒热。胸胁苦满。心烦喜呕。或腹中痛。嘿嘿不欲饮食。或胸中烦而不呕。 伤寒五六日中风

硬。 。脉经。全书。钱本。脉经。心烦。玉函。脉经。作坚。或不渴。或咳者。(玉函。作烦心。心下悸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身有微热。作心中悸。小柴胡汤主之。作中风五六日。伤寒往来寒热。作中风往来寒热。伤寒五六日以后。 或胁下痞硬。作伤寒中风五六日

。作外。外台。成本。嘿嘿。下同。作默默。有与字。互文也。 身。小柴胡上。故犹类此。作心下卒悸。言伤寒与中风。叔和以无少阳明文。)〔方〕此少阳之初证。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

默。 。静也。经云。五六日。中风者。玉函曰。大约言也。脏腑之外。出入无常。少阳之脉。循胸络胁。邪凑其经。胸胁既满。谷不化消。邪热伏饮。搏胸胁者。伤寒中风。有柴胡证。往来寒热者。胸胁苦满者。伏饮搏聚也。不需饮食也。心烦喜呕者。涌而上溢也。或为诸证者。不必悉具者。邪入躯壳之里。两夹界之隙地。所谓半表半里。所以静默不言。邪之出入不常。〔成〕五六日。中风复伤寒也。但见一证便是。少阳所主之部位。出而并于阳则热。所以寒热间作也。所以变动不一也。中风五六日伤寒。非是伤寒再中风。故入而并于阴则寒。邪气自表传里之时。或伤寒至五六日也。即是或中风或伤寒。 当五六日之时。皆有此往来寒热已下之证也

。故嘿嘿。故心烦。或作或止。或早或晏。表里相拒。故不欲食。胆为阳木。而居清道。为邪所郁。火无从泄。逼炎心分。为里气所拒。而留于岐分。故胸胁苦满。故寒往而热来。木受邪则妨土。 正是谓也。在表之邪欲入里。神识以拒而昏困。〔钱〕往来寒热者。在腹阳背阴两岐间。非若疟之休作有时也。〔程〕少阳脉循胁肋

。故喜呕。则成痰滞。与弦细之脉。〔鉴〕伤寒中风。此则少阳定有之证。 清气郁而为浊。见口苦咽干目眩之证

。以为病也。各有所兼挟。知邪已传少阳矣。〔魏〕或为诸证者。因其人平素气血偏胜。 更见往来寒热云云证

。半表半里。邪气在里者。必渍形以为汗。必荡涤以为利。其于不外不内。 明理论曰。伤寒邪气在表者。既非发汗之所宜。又非吐下之所对。是当和解则可矣。小柴胡为和解表里之剂也

。道过鄞。召翁往视。则面戴阳。以方涉海。为热所搏。病卧涵虚驿。翁察色切脉。为风涛所惊。淅东运使曲出。气口皆长而弦。遂血菀而神慑。遂吐血一升许。且胁痛烦渴谵语。盖伤寒三阳合病也。 医史吕沧洲传云

。翁曰。减参。无忧也。得利愈。此天和脉。左尺当不足。其辅行京医。以为肾已绝。不禄在旦夕。后俟其胃实。以承气下之。泣告其左右曰。监司脉病皆逆。为投小柴胡汤。加生地黄半剂。家人皆惶惑无措。 适是年岁运

。自汗。尺剧。治一人。重则涩。丹溪曰。旧有下疳疮。忽头疼发热。众作伤寒治。脉弦甚七至。 丹溪医案

。四帖而安。而与证不对。以小柴胡汤。 此病在厥阴。加草龙胆胡黄连热服

。若渴。十三枚。日三服。去半夏。加人参。去黄芩。煮取六升。温服一升。去半夏人参。栝蒌根四两。若腹中痛者。加芍药三两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加栝蒌实一枚。合前成四两半。去滓再煎取三升。若胸中烦而不呕者。 小柴胡汤方柴胡(半斤○千金翼。)甘草(炙)生姜(各三两切)上七味。作八两)黄芩(三两)人参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大枣(十二枚擘○全书

硬。 。再煎。玉函。作坚。外台。成本。玉函。曰汗。曰吐。曰下。去大枣。去黄芩。若不渴。去人参。若咳者。(玉函。七味下。有咀字。作再煮。若渴下。有者字。千金翼。千金翼。千金翼。作六两。千金翼。若心下悸。干姜二两。成本亦有。下有者字。牡蛎四两。邪传少阳。惟宜和解。皆在所禁。在半表者。在半里者。正气一虚。加牡蛎四两。小便不利者。加茯苓四两。外有微热者。加桂枝三两。温覆微汗愈。无三服之服。缺桂枝之枝。汗吐下三法。加五味子半升。钱氏不见宋版。是客邪为病也。是主气受病也。故立和解一法。去人参大枣生姜。邪正在两界之间。各无进退而相持。犹恐在里之太阴。 若胁下痞硬。无栝蒌根四两五字。以其邪在半表半里。而角于躯壳之内界。故有为桂枝无疑之说。)〔鉴〕邪传太阳阳明。黄芩解少阳在腑之里热。既以柴胡解少阳在经之表寒

。渴者。咳者。牡蛎。心下悸。以温之。邪气乘之。实为不浅。故去半夏。腹中痛者。胃肠受困。半表之寒。尚滞于肌。故去人参。半表之寒。凑入于肺。故去参枣。加五味子。少阳有此。未可加也。故凡治病者。当识其未然。图机于早也。加栝蒌实也。加栝蒌根也。胁下痞硬者。小便不利者。水邪侵乎心。名医别录云。以水寒伤肺。肺热气盛者。故以姜枣人参。还表以作解也。故去人参半夏。木气散入土中。易生姜为干姜。恐干姜助热也。里气不利所致。治心胁下痞热。和中而预壮里气。使里不受邪而和。及阴阳疑似之辨。殊不知因循误人。火气燥实逼胸也。燥已耗液逼肺也。故去黄芩以安土。加芍药以戢木也。邪既留则木气实。故去黄芩之苦寒。加茯苓之淡渗也。不渴身有微热者。加桂枝以解之也。虽肺寒不减黄芩。又腹痛为太阴证。由邪气自表之里。盖以其用之轻重。力之大小而言也。加五味子干姜者。 在经之少阳。世俗不审邪之所据。果在半表半里之间。总以小柴胡为套剂。医家幸其自处无过。病者喜其药味平和。故去大枣之甘而缓。加牡蛎之咸而软也。故以此收肺气之逆。即小青龙汤之制也。与所以应否和解之宜。非柴胡有大小之异也。〔程〕至若烦而不呕者。〔钱〕柴胡汤而有大小之分者

。去滓再煎。有碍于和也。恐刚柔不相济。 古方选注曰

。不及下焦。故称之曰小。 七味主治在中

。虽分三服。已为重剂。古方治嗽。后人不知。用必有害。深入肺脏。永难救疗。此汤除大枣。共二十八两。须兼顾三经。故药不宜轻。去渣再煎者。一以散寒邪。一以敛正气。乃独用五味。能使经气相融。不复往来出入。收敛风火痰涎。此方乃和解之剂。再煎则药性和合。其煎法俱有精义。五味干姜必同用。况伤热劳怯火呛。 伤寒类方曰。古圣不但用药之妙。较今秤亦五两六钱零。盖少阳介于两阳之间。从无单用五味治嗽之法。与此处寒饮犯肺之症不同

。以铜为之。五味子半升者。古之所谓升者。其大如方寸匕。上口方各一寸。 案钱氏曰。非今升斗之升也

。深仅八分。但多一柄。无足怪也。所谓一升。其升必同。钱说难从。亦理之所有。考本草序例。秤五两为正。半夏之半升。而分三次服之。岂方一寸者哉。与五味之半升。尝于旧器中见之。想亦所以便用耳。 下底各六分。状如小熨斗而方形。凡方云半夏一升者。如以此升之半作一剂。而人疑其为香炉中之器用。而不知即古人用药之升也。与陶隐居名医别录之形像分寸皆同

。此药。一者。伤寒论。最的当。服之必愈。虽主数十证。身热心中逆。大要其间有五证。 苏沈良方曰

。可服。二旨。可服。三者。四者。五者。可服。甚妙。不可服。不可服。皆可服。此五证。更勿疑。便可服。便服之。元二年。更发热者。但有一证。更的当也。不问何证。不徒无效。兼有所害。服此皆愈。寒热往来者。心烦胁下满。或渴或不渴。伤寒已瘥后。只根据本方。食后卧时服。赤白痢尤效。身体不温热者。发潮热者可服。常时上壅痰实。盖痢多因伏暑。 或呕吐者。若有三两证以上。缘此药瘥寒故也。时行无少长皆咳。痢药中无知此妙。若因渴饮水而呕者。本方去人参大枣生姜。加五味子干姜各半两。世人但知小柴胡汤治伤寒

。 此药极解暑毒

。用人参。邪乘而入。神化莫测。专以外伤为法。世医鲜有知之。或恐脾胃稍虚。必用人参甘草。张仲景着伤寒论。固脾胃以充中气。而内伤非所知也。则防邪气之入三阴。可见仲景公之立方。此诚不知公之论也。其中顾脾胃元气之秘。观其少阳证小柴胡汤。是外伤未尝不内因也。或者只以外伤是其所长。 徐春甫古今医统曰

。 柯氏曰。本方为脾家虚热。四时疟疾之圣药

。头痛。但烦热。黄龙汤。若头不痛。又黄龙汤。(活人书。不用半夏。)圣惠方。四肢壮热。心膈烦躁。与小柴胡汤。治伤寒瘥后。治阳毒伤寒。呕吐不定方。 千金方。妇人在蓐得风。盖四肢苦烦热。皆自发露所为。与三物黄芩汤。仲景名小柴胡汤。更头痛壮热烦闷方

。去大枣。柴胡散方。(十便良方。名人参饮子。 于本方。加麦门冬竹叶。心胸烦躁四肢热。)又治伤寒干呕不止

。 于本方。加麦门冬枳壳枇杷叶

。往来寒热。柴胡散方。热气结于胸中。 又治伤寒十余日

。去人参。 于本方。加枳壳赤芍药桔梗

。心下支满。外证未去。柴胡散方。 又治妊娠伤寒微呕

。 于本方。加芍药犀角屑麦门冬

。治虚热。地骨皮散。 小儿直诀

。 于本方。加知母茯苓地骨皮

。小柴胡汤。血热蕴隆。 直指方。治男女诸热出血

。加乌梅。 于本方

。为妙。于内更加生姜。 又治伤暑外热内渴

。头发痛。镇青丸。治上焦吐。有汗脉弦。 保命集

。去枣。加青黛。为细末。 于本方。姜汁浸蒸饼为丸

。感于异证。手足牵搐。切牙昏冒。宜增损柴胡汤。 又治产后经水适断

。 于本方。加石膏知母黄

。虽日久。而脉浮疾者。宜服三元汤。 又治产后日久

。医垒元戎。名调经汤。宜服三分汤。(又名柴胡四物汤。)又产后日久虚劳。针灸小药俱不效者。 本方合四物汤

。加白术茯苓黄。 本方合四物汤

。自岭以南。地毒苦炎。燥湿不常。血乘上焦。人多患此状。 得效方小柴胡汤。治挟岚嶂溪源蒸毒之气

。令人迷困。于此药中。甚则发躁狂忘。皆由败毒瘀心。 病欲来时。亦有哑不能言者。毒涎聚于脾所致。加大黄枳壳各五钱

。去人参。去人参。或胸中痛。或胁下痛。按之痛者。黄连二钱。或胁下痞满。若胸中痞满。名柴胡枳壳汤。加栝蒌仁三钱。 伤寒蕴要。近代名医加减法。若胸膈痞满不宽。加枳壳桔梗各二钱。枳壳桔梗各二钱五分

。人参倍用。若脉弱虚发热。口渴不饮水者。五味子十五个。名参胡清热饮。加麦门冬一钱五分。 名柴胡陷胸汤

。若脉弦虚。发热口干。小便不利。牡蛎粉一钱。如有咳嗽者。或大便不实。胃弱不食者。若发热烦渴。脉浮弦而数。若脉弦虚发热。或曾梦遗走精。名滋阴清热饮。名参胡三白汤。或两尺且浮无力。此必有先因房事。或病中还不固者。更加五味子十一个。宜加知母黄柏各二钱。 又名清热生脉汤。加白术白茯苓白芍药各一钱五分

。去黄芩。桂一钱。亦主之。名柴苓汤。内热多者。腹痛倍用。若自汗恶风。腹痛发热者。加四苓散用之。此名协热而利。若腹疼恶寒者。名柴胡建中汤。白芍药一钱五分。加炒白芍药二钱。 大便泄利者。加炒黄连一钱五分

。发热者。去半夏。加枳实二钱。若血虚发热。至夜尤甚者。生地黄一钱。若口燥舌干。津液不足者。黄连一钱五分。五味子十五个。麦门冬一钱五分。 若心下痞满。加栝蒌根一钱五分。加当归身川芎白芍药各一钱五分

。而热者。错语心烦。不得眠者。若脉弦长。加葛根三钱。白芍药二钱。恶热内热甚。烦渴饮水者。名柴胡解毒汤。名柴葛解肌汤。合白虎汤主之。名参胡石膏汤。少阳与阳明合病。若脉洪数无外症。 若内热甚者。加黄连黄柏山栀仁各一钱

。脉濡者。手足沉重。寒多热少。名曰湿疟。柴平汤主之。 医方考。疟发时一身尽痛

。合平胃散。 本方

。呕恶者。加橘红。加枳实。和五苓散。胸中痞结者。咳逆而发热者。 内台方议曰。如发热小便不利者

。呕吐者。加竹茹。 加丁香柿蒂

。去枣。鼻衄。坏证。痰盛喘。去半夏。去半夏。加鳖甲。胁下痞闷。口干舌燥。自汗恶热。谵语烦渴。加牡蛎枳实。加生地茅花。血虚夜发热。加桑白皮乌梅。加天花粉贝母。合白虎汤正方。有小柴胡一二证。 医经会解曰。名小柴胡加枳实汤。加当归芍药麦门冬熟地

。有块。青皮。亦湿热。玉茎挺长。外用丝瓜汁。调五倍子敷。小柴胡汤加连。 本草权度曰

。邪气因入。结于胁下。正邪分争。往来寒热。休作有时。与正气相搏。嘿嘿不欲饮食。 血弱气尽腠理开

。饮食。使下。垢落。(玉函。作食饮。结作在。有其字。针经曰。卫气去。形独居。肌肉减。皮肤缓。腠理开。毛发残。焦理薄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呕也。脏腑相违。其病必下。胁膈中痛。千金翼同。随时盛衰。邪气乘虚。伤人则深。人血气虚。当月郭空之时。则为血弱气尽。 脏腑相连。(【原注】一云。)小柴胡汤主之。腠理开疏之时也。)〔成〕人之气血。月郭空则海水东盛

。是矣。邪因正虚。自表之里。与正分争。痛一作病。逆而上行。故使呕也。倒装法也。正邪三句。则其入深者。而结于胁下。作往来寒热。故曰其痛下。与小柴胡汤。至结于胁下。默默不欲饮食。下为自外之内。正邪分争三句。默默不欲饮食。脏腑相连四句。释心烦喜呕也。此下多有阙文。经络与脏腑相连。气随经必传于里。邪在上焦为邪高。邪渐传里为痛下。里气与邪气相搏。〔王〕血弱气尽。是释胸胁苦满句。是释往来寒热句。兼上文满痛而言。释胸胁苦满之因。释往来寒热之义。故文理不连属也。以解半表半里之邪。 当是时遇贼风。〔柯〕此仲景自注柴胡证首五句

。故不敢从也。似于经旨不相叶。皆以为申明热入血室之由。 案方氏喻氏程氏张氏魏氏钱氏及金鉴

已。 。作而。玉函。属上。成本。明下。毕也。属阳明。有此字。有也字。则不渴。以法治之。(千金翼。水饮停逆。或为之渴。)〔方〕已。然非津液不足。寒热往来之暂渴也。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。 服柴胡汤已渴者

。可知。已毕而渴。则非暂渴。亡津液而渴。其为热已入胃。故曰属阳明也。 今服柴胡汤。〔钱〕但云以法治之

。如呕多。烁其津液。若大实满。大便硬者。若此之类。不可攻之。耗津消水。若津竭胃虚。则有小承气。而潮热谵语。若胃气已实。当随时应变。因证便宜耳。在呕渴中分。虽有阳明证。是热入胃腑。盖法无定法也。若有形之实邪。而身热未除者。渴则转属阳明。呕则仍在少阳。因病未离少阳也。服柴胡汤渴当止。此属阳明胃病也。 而不言法者。假令无形之热邪在胃。则有大承气攻下之法。若服柴胡汤已加渴者。则有白虎汤之法以解之。及调胃承气汤和胃之法。则有大柴胡汤两解之法。〔郑〕少阳阳明之病机。又有白虎加人参之法以救之

。脉经。恶风寒。手足温。不能食。颈项强。(玉函。上而字。作其人。脉迟浮弱。小便黄者。与柴胡汤。后必下重。食谷者哕。医二三下之。而胁下满痛。面目及身黄。柴胡不中与也。本渴饮水而呕者。 得病六七日

。成本。成本。喻氏。周氏。魏氏。千金翼。亦作难。有复字。张氏本。恶风寒。为无阳。为在脏。作小便难。并缺此条。为桂枝症。脉迟为寒。胃阳丧亡。不能食矣。食谷则哕。饮水则呕。虚阳外走。玉函不中间。 小便黄。是表里虚寒也。法当温中散寒。而反二三下之。本渴饮水而呕者。故一身面目悉黄。作本渴而饮水呕者。然手足温而身不热。)〔柯〕浮弱为桂枝脉

。营血不足。故颈项强。故胁下满痛。此太阳中风。误下之坏病。故小便难而渴。 肺气不化。少阳之枢机无主

。虽有参甘。与小柴胡汤。后必下利者。脾孤而五液注下。 非柴胡症矣。不禁柴芩之苦寒也。〔程〕后必下重者

。遇此之证。亦属假热。则虚虚之祸。即有里热证。 液欲下。而已无液可下。无论无里热证。因里寒而益甚耳

。哕者。何哉。下重者。〔钱〕后。谓大便也。即呃逆也。前辈用心。而乱投之。且去人参。杀人更猛。非下体沉重。又不知何意。辄以小柴胡。为和解之剂。即大便后重也。若再误犯谷气。病深者其声哕。仲景阳明中风。彼竟茫然不知。今人不明是理。止用柴芩等辈。实苍生之幸也。必至哕而不治矣。尚论并弃而不载。终莫知其意指也。不问表里之虚实。学人能三复斯言。素问宝命全角论云。即有加哕者不治之语。方氏疑末后尚有脱落。 柴胡汤不中与也。〔锡〕柴胡汤之害非小。不知仲景以不治之证作结

。以为戒也。此更言胁下满痛。亦有不宜柴胡者。 〔知〕后言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

。颈项强。胁下满。(脉经。千金翼。胁下满。身热恶风。作身体热。似当汗解。仲景原云。伤寒中风。有柴胡证。不必悉具。邪传少阳也。手足温而渴。然胁下已满。手足温而渴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皆太阳表证也。但见一证便是。知其邪未入阴也。以太阳表证言之。是邪气已入少阳。 伤寒四五日。)〔钱〕身热恶风项强

。但小柴胡汤。汗之则犯禁例。太阳表证未除。当从加减例用之。故仍以小柴胡汤主之。 故虽有太阳未罢之证

。为是。胁下满。当加牡蛎。手足温者。手足热也。(案金鉴引。作手足温者。手足不冷也。〔志〕陆氏曰。非按而得之也。乃病患自觉其热。非病患自觉其温。乃诊者按之而得也。渴则去半夏加栝蒌根。 宜去人参加桂枝

。非也。)不然。皆谓热也。有谓身发热。非谓不热也。而复云手足温。而手足温和者。凡灵素中言温者。 与原本左矣。何以本论既云身热

。非柴胡证。乃柴胡证。身热而手足温者。不身热而手足温者。 案参前条考之

。非也。颈项强。乃太阳证。为三阳合病。而非阳明证。详义见于葛根汤。 案方氏喻氏。根据颈项强之一证

。本条亦云。而改易者。盖从加减例。引仲景伤寒论。小柴胡汤主之。 ○又案外台。而其方则柴胡桂枝干姜汤也

。 与钱氏之意符矣

。痛下。不瘥者。(成本。有者字。法当腹中急痛。先与小建中汤。小柴胡汤主之。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

。玉函。者字。有与字。作即与。缓其痛。为不瘥。去黄芩。和芍药。先麻黄。继桂枝。先建中。继柴胡。脉浮取之。弦又主痛。先温补矣。以和解之。盖腹中痛。半日复烦。非必然也。伤寒脉弦者。兹但阴脉弦。而阳脉则涩。与建中汤者。以温中补虚。而弦脉不除。痛犹未止者。〔魏〕此条。亦可哂矣夫。 者小间。)〔汪〕此条。弦本少阳之脉。宜与小柴胡汤。则涩而不流利。涩主气血虚少。法当腹中急痛。而兼散其邪也。后与小柴胡汤。愚以先补后解。如用麻黄汗解。然皆设法御病。是从外之内法。是从内之外法。此阴阳以浮沉言。乃仲景神妙之法。便有与柴胡之意。非因小建中不效。用桂枝更汗同法。〔锡〕先与小建中。亦即太阳阳明诸篇。里虚先治里之义也。沉取之亦弦而不和缓。此为少阳经有留邪也。亦柴胡证中之一候也。乃少阳病兼挟里虚之证。方氏则公然谓小建中为不对。而又与小柴胡也〔柯〕仲景有一证用两方者

用。 。成本。成本。饴上。外台。去滓。纳饴。作三两。十一枚。日三服。(玉函。有胶字。取三升。令消解。金匮亦然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纳饴。温服一升。以甜故也。作先煮五味。更上火微煮。更上微火消解。呕家不可用建中汤。)胶饴(一升)上六味。 小建中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○玉函。)芍药(六两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○千金翼

。玉函。千金翼。亦作服。应中央。为中州。治中焦。生育营卫。通行津液。一有不调。 作服。处四脏之中。无建中汤三字。则营卫失所育。)〔成〕脾者土也

。润也。泄也。是矣。脾欲缓。建脾者。辛散也。酸收也。卫为阳。不足者。必以此汤。温建中脏。甘草为臣。桂味辛热。营卫不足。润而散之。津液不逮。收而行之。营出中焦。卫出上焦。胶饴味甘温。甘草味甘平。必以甘为主。生姜味辛温。大枣味甘温。胃者卫之源。脾者营之本。黄帝针经曰。益之必以辛。是以建中名焉。急食甘以缓之。故以胶饴为君。芍药味酸微寒。是以桂芍药为佐。 津液失所行

。不足者。辛甘相合。桂枝汤中。建中汤中。芍药多半。散而助表。建中汤中。补之必以甘。而治卫气也。而桂枝减少。则辛甘相合。 营为阴。是以姜枣为使。桂枝芍药等分。以芍药佐桂枝。以桂枝佐芍药。而益其营气也。是以大有不同。以芍药佐桂枝。脾胃健而营卫通。(此系明理论文。愚以盖桂枝汤中。)〔汪〕内台方议曰

。敛而补中。能达此义。无余蕴矣。则酸甘相合。斯仲景制方之意。〔柯〕建中汤禁。 以桂枝佐芍药。与酒客不可与桂枝同义

。同义。金鉴云。恐非也。钱氏注。药力和缓。故曰小尔。视之大建中。及王子接解。小小创建中气。 案小建中

。昂案此汤。而名建中。以饴糖为君。绝不用饴糖。失仲景遗意矣。故不名桂枝芍药。今人用小建中者。 医方集解曰

。胶饴。即饧糖也。其色紫深。如琥珀者佳。 伤寒蕴要曰

。呕者。方后云。倍生姜。即黄建中汤。亦即黄建中汤。又古今录验黄汤。 案外台载集验黄汤

。坚中汤。即本方。总病论曰。呕即除饴糖。加半夏三两。不用饴糖也。据以上数条。 方后云。千金治虚劳内伤。寒热呕逆吐血方。旧有微溏或呕者。呕家亦不可全禁建中汤

。腹中痛。梦失精。四肢酸疼。手足烦热。咽干口燥。又治男子黄胆。治虚劳里急悸衄。 案此方金匮要略

。后来方书。增减药味。所用颇博。兹录其一二。 小便自利。今以本方治杂病者

。此药。若作散。枣三个。下之愈甚。尤止腹痛。生姜五片。饴一栗大。若疾势甚。须作汤剂。此止是气痛。当自有积也。气痛不可下。此虚寒证也。即每五钱匕。重按却不甚痛。此药治腹痛如神。然腹痛按之便痛。重按愈痛而坚者。 苏沈良方曰。偏治腹中虚寒补血。散服恐力不胜病也

误。 。上咀。去滓。糖字。作矾。神效。是也。赤芍药。甘草炙。水一盏。空心服。(坊本。官桂去皮。以上等分。每服二钱。生姜二片。白糖一块。其脉弦急。或涩浮大。按之空虚。治肠风痔漏。同煎至七分。)证治准绳曰。但腹中大痛者。或举按皆无力者。 本事方后集。治痢不分赤白久新

。煎服。咳嗽。加黄。白芍药。加桔梗。酒炒五钱。香附一钱。大枣三枚。饴糖一合。一帖而瘳。张氏医通。形寒饮冷。小建中汤。寒热自汗。炙甘草三钱。桂枝一钱半。张二尹近川翁。始以内伤外感。六脉皆弦而弱。兼腹痛脉弦者。以提肺气之陷。致胃脘当心而痛。 赤水玄珠曰。过服发散消导之剂。此法当补而敛之也

。消耗津液。枯槁四出。难为力矣。调以甘药。金匮遵之。 又云。内经于针药莫制者。案虚劳而至于亡血失精

。黄建中汤。以急建其中气。 而用小建中汤。俾饮食增而津液旺也

。若脉弦。凡膈气病。阳气在下。浊气在上。由脾胃不足。而饮食难入也。故痰气壅塞膈上。 证治大还曰

。 宜建中汤

误。 。故曰。(玉函。或中风。有柴胡证。不必悉具。作小柴胡。谓或伤寒。不必拘也。柴胡证者。但见一证。谓或口苦。谓邪入少阳。或咽干目眩。或耳聋无闻。或胁下硬满。或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等。呕而发热者。但见一证便是。便宜与柴胡汤。小柴胡汤主之。故于此申明之。 伤寒中风。在半表半里之间也。)〔汪〕伤寒中风者。不必待其证候全具也。〔志〕恐泥或烦或渴或痛或痞或悸或咳之并呈

。若字。成本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无病字。亦无复字。为柴胡证。以和解之。邪气欲出。邪在半里。不易达表。振战鼓栗。而后发热。复与柴胡汤。必蒸蒸而振。及却复之复。即未作里实。先经下里虚。汗出而解也。因其人不虚。故不为坏病。医便以药下之。虽下之不为逆。可复与柴胡汤。外作蒸蒸而热。内则振振然也。正气胜阳气生。〔钱〕蒸蒸者。热气从内达外。如蒸炊之状也。必得气蒸肤润。若柴胡证不罢者。若柴胡证仍在者。得汤邪气还表者。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却复发热汗出而解也。 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。)〔成〕邪在半表半里之间。〔柯〕此与下后复用桂枝同局

。翕翕者。蒸蒸者。热在表也。热在里也。绎蒸字之义。虽不言有汗。而义在其中矣。 顾氏溯源集曰

悸。 。(外台。虚病也。心胸之间。未经汗下。虽有表证。先建其中。即心悸而烦。亦不可汗之。心烦阴已弱。兼调营卫也。心中悸而烦者。小建中汤主之。作伤寒一二日。)〔钱〕心中。盖心悸阳已微。故以小建中汤。非必心脏之中也。必其人中气素虚。 伤寒二三日。〔鉴〕伤寒二三日

。而得之二三日。里证未必便具。小柴胡汤非所与也。 〔程〕虽悸与烦。皆小柴胡汤中兼见之证

仍。 。玉函。外台。呕不止。心下急。(反字。作及字。后四五日。呕止小安。为未解也。下之则愈。过经十余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先与小柴胡。与大柴胡汤。 太阳病。柴胡证仍在者。)郁郁微烦者。(【原注】一云

。作续。成本。玉函。脉经。外台。玉函。脉经。千金翼。千金翼。有汤字。千金翼。呕不止。小柴胡下。 脉经

。郁郁上。成本脱。心下者。更无他变。如和解之。而呕止者。表里气和。为已解也。若呕不止。郁郁微烦。作呕止小安。有其人二字。兼之心下急。 心下急。大柴胡汤之汤。)〔汪〕此条。复入于胃之证。下之而四五日后。须先与小柴胡汤。系太阳病传入少阳。太阳病过经十余日。其时纵有可下之证。知其时已传入少阳矣。故以二三下之为反也。前此之柴胡证仍在者。以和解半表半里之邪

。然心下急。郁郁微烦。兼而行之。此为未解也。故以大柴胡。急则满闷已极。后与大柴胡汤。〔林〕呕不止。必中有燥屎也。非下除之不可。郁烦为热结于里。以下其里热则愈。则半表里证犹在。 正当胃腑之中

曰。 。又曰。又曰。明矣。经者。须下者。柯氏云。七日愈。成注各条。其解不同。注本条云。日数过多。累经攻下。再传经尽。谓之过经。考之原文。其他二说。不可从也。常也过经。发于阳者。伤寒十三日。过经谵语者。凡曰过经者。是过其常度。 案过经。过经乃可下之。与此条总四条。非经络之经也。七日已上自愈。过太阳经无表证。注调胃承气汤条云。太阳病过经十余日。并言过太阳经无表证。注阳明篇汗出谵语条云

。七日不愈。便为过经。此解亦似未允。是不合阴阳之数。 以行其经尽故也

。三两。一方。玉函。外台。成本。玉函。本方。玉函。肘后。千金。外台。注云。十三枚。日三服。若不加。上七味。作八味。云一方。无大黄。千金翼。及成本。共载之。本事方。大柴胡。脱之也。煮取六升。去滓再煎。温服一升。(再煎下。此系脱文。今监本无。大柴胡汤。若无大黄。柴胡证在。又复有里。去参草者。少加大黄。倍生姜者。加大黄二两。有大黄二两。本方有大黄。一方无大黄。一方有大黄。以小柴胡汤。以里不虚也。因呕不止也。以水一斗二升。有取三升三字。伊芳尹汤液论。同姜枣共八味。此方用大黄者。为伤寒中要药。应从叔微为是。加枳实芍药者。所以泻结热也。恐不为大柴胡汤。恐不名大柴胡汤。根据小柴胡汤煎法。案一方加大黄以下。)〔鉴〕许叔微曰。故立少阳两解之法。解其外以和其内也。王叔和云若不用大黄。将何以下心下之急乎。不加不得名大柴胡汤也。以大黄有荡涤蕴热之功。)大枣(十二枚擘○外台。)枳实(四枚炙)上七味。且经衣冠文物言下之则愈。水洗)生姜(五两切○玉函。 大柴胡汤方柴胡(半斤○千金翼。八两)黄芩(三两)芍药(三两)半夏(半升洗○外台半升

。此汤。治少阳经邪。渐入阳明之腑。或误下引邪内犯。而过经不解之证。故于小柴胡汤中。 吴遵程方注曰

。助阳恋胃之味。以涤除热滞也。与桂枝大黄汤同义。两解太阳误下之邪。两解少阳误下之邪。两不移易之定法也。 除去人参甘草。彼以桂枝甘草兼大黄。而加芍药枳实大黄之沉降。此以柴胡黄芩半夏兼大黄

。而为一方。宜大柴胡汤。此乃少阳阳明。少阳固不可下。故加减小柴胡小承气。然兼阳明腑证则当下。 汪昂医方集解曰

。干地黄汤。谓之遗热。治妇人伤寒。 总病论。瘥后犹有余热不去

。柴胡饮子。积热作发。蓄热寒战。(方用大黄。)卫生宝鉴。或寒热往来。或不经发汗。 于本方。加干地黄黄连。解一切骨蒸热。去半夏枳实姜枣。及伤寒发汗不解

。产后。口干烦渴。下证未全。并宜服之。或表热入里。但有如此证。或妇人经病不快。 传受表里俱热。下后热未除及汗后余热劳复

。本方。宜下。似劳怯。煎服愈。手心热甚。胸满作渴。(方用大黄。则胸满拘急。用大柴胡汤。后用二陈汤。直指方附遗。此必有燥屎。 于本方。)名医类案曰。天明时发寒热。至晚二腿汗出。大便实而能食。询之因怒而得。身热腹胀谵语。去半夏枳实大枣。加人参当归甘草。治下痢舌黄口燥。但胸背拘急不能除。加羌活防风红花黄芩。后服木香黄连苦坚之。传爱川治一人脉弦细而沉

。脉大。目痛多汗。治疟热多寒少。以此汤微利为度。 又大柴胡汤

。病不解。加芒硝。仍宜再下。胸胁满而呕。医以丸药下之。日晡潮热微利。本大柴胡证当下。 医经会解曰

。加芒硝。热盛烦躁。舌焦口渴。饮水短气。连于左胁。难以侧卧。面赤脉洪实。○心下实满。 ○连日不大便

。○发狂。○发黄。○鼻衄。加犀角。脉洪大。加栝蒌青皮。○昏乱谵语。加黄连山栀。加茵陈黄柏。○夏月热病烦躁。 大便闭而痛。加生地牡丹皮玄参。加知母麦门冬石膏

。(玉函。无所字。已而微利。今反利者。胸胁满而呕。此本柴胡证。此非其治也。潮热者实也。日晡所发潮热。下之以不得利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 伤寒十三日不解。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

无。 。脉经。外台。脉经。本下。外台。成本。千金翼。无已字。作热毕。千金翼。有当字。以不之以。 玉函

。玉函。脉经。千金翼。作再字。微利者。 作而。无此非之此。先先宜之宜。已而之证也。日晡所发潮热。本证经而兼腑。)〔程〕胸胁满而呕。此伤寒十三日不解之本证也

。本证且罢。能以大柴胡下之。 自是大柴胡。何有于已而之下利。而以丸药之毒热下。乃医不以柴胡之辛寒下

。实也。潮热者。而热以益热。而逼液下行。究竟非胃实。而潮热仍潮热。盖邪热不杀谷。谓云热利是也。此实得之攻后。 虽有所去。遂复留中而为实。所以下利自下利。故复指潮热以证之。不过邪热抟结而成。只须于小柴胡解外。恐人疑攻后之下利为虚

。大黄并可不用。盖节制之兵也。以从前已有所去。 后但加芒硝一洗涤之

。胃邪虽实。以解外邪。 钱云。当用小柴胡汤。奈少阳半表之邪未去

。潮热。属土。即此。喻氏云。为潮热。汪氏云。自是汗。自是潮。然潮热。一日一发。谓之潮热。即是发热。非潮热也。阳明者胃。而不复传。随王而潮。属阳明也。若他时热。非潮热矣。潮热二字。何以辨之。各有意象。郁闷而作。衣物之间。若潮水之潮。指时而发者。潮热属阳明。邪气入于胃。郁而为实热。余时不热者。即为忽闪热。然发热汗出。潮者潮润也。案汪注奇甚。竟未知何义。若日三五发者。必于日晡时发。申酉戌间独热。原兼汗出而言。今谚谓潮湿者。乃由热气熏蒸。 明理论曰。其来不失其时也。应时则王于四季。应日则王于未申。阳明之大热汗出。谓汗者汗漫之谓。当每年霉雨之时。无不潮湿者此也。为太阳中风本有者。是以日晡所发潮热者。不知太阳之发热汗出

。外台。五枚。一合。去滓。千金翼。纳芒硝。服五合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更煮微沸。分温再服。不解更作。别一方云。以水七升。大黄四两。方中无芒硝。下芒硝二合。桑螵蛸五枚。煮取一升半。二合)上八味。洗)芒硝(二两○外台。(【原注】臣亿等谨案金匮玉函。 胡加芒硝汤方柴胡(二两十六铢)黄芩(一两)人参(一两)甘草(一两炙)生姜(一两切)大枣(四枚擘)半夏(二十铢本云五枚洗○玉函

。余二升。○外台。煮取间。煮微沸。本云柴胡。有七味二字。再服以解其外。 微下即愈。加芒硝大黄桑螵蛸也

。玉函。成本。黄芩。再服下。千金翼。上七味。不载本方。第十卷云。不解更服。而方后云。而本方后。柴胡二两。小柴胡方内。加芒硝六两。案今本玉函。有芒硝二两。余根据前法服。知是后人所添。有以解为瘥四字。有以解其外四字。 作上火煎一二沸七字。更载柴胡加大黄芒硝桑螵蛸汤方

炙。 。甘草。生姜。去滓。去滓。上方解。各十八铢。半夏五枚。大枣四枚。芒硝三合。大黄四两。上前七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温服五合。微下即愈。大伤胃气。 人参。桑螵蛸五枚。煮取一升半。本方柴胡汤。千金翼并同。作大黄四分。夫巴豆辛烈。再服以解其外。强迫溏粪而下。若仍用大柴胡。下芒硝大黄桑螵蛸。)〔汪〕医用丸药。详见王子接古方选注。余一服加芒硝大黄桑螵蛸。此是许学士所云巴豆小丸子药

。胃中之气。以扶胃气。用人参甘草。且微利之后。已不堪受其削矣。 则枳实大黄之峻。故易以小柴胡加芒硝汤

。燥者自留。加芒硝者。能胜热攻坚。又其性速下。而无碍胃气。以地道原通。不用大柴胡者。以中气已虚也。大背仲景法矣。 溏者已去。乃一举而两得也。〔柯〕不加大黄者。后人有加大黄桑螵蛸者

。本草。潮热而利。则邪不停结。芒硝治六腑积聚。因其利而复下之。 伤寒类方曰。所谓通因通用之法也

。用药稍轻。 故较之大柴胡症

。约二两。分二服。不大便也。以今秤计之。案大柴胡汤。 又曰不解。此药剂之最轻者。则一服止一两耳

。恐非也。此加芒硝。○案不解。以大便解之。邪气不解散也。乃合用小承气也。 加大黄枳实。乃合用调胃承气也。皆少阳阳明同治之方

。本柴胡症。乃大柴胡也。柴胡加芒硝。其不言小者。此说不可从。大柴胡可知矣。 案张锡驹云。亦大柴胡加芒硝也

。玉函。脉经。谵上。(成本。过经上。千金翼。有而字。千金翼。自言也。反和者。以有热也。大盒饭硬。而反下利。脉调和者。非其治也。脉当微厥。今反和者。以有热也。无调胃字。互发其义。寒邪郁里。胃中有热。热气熏膈。谵语有热。津液偏渗。今反下利。而自利者。其脉当微。此为内虚。不可下也。今脉反和。则无病矣。此为内实。过经谵语者。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若自下利者。此为内实也。有不解二字。作内有热也。柯本删厥字。以详其治也。若小便利者。知医非其治。而手足见厥。若脉果调和。〔汪〕谵语者。而非自利之脉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则神昏而自言也。法当以汤荡涤之。及诊其脉又调和。而以丸药下之也。若其人不因误下。与调胃承气汤者。 伤寒十三日。)〔鉴〕此承上条。大盒饭坚硬而不出。故见谵语下利等证。以下胃中之实热也。所下者旁流溏垢耳。肠中坚实之物不能去。言其脉与阳明腑证不相背之意

。有燥屎也。内实不去。胃气徒伤。而加甘草。而自利者。下利谵语者。宜小承气汤。去浓朴枳实。以调和之也。因大便坚实。今改用调胃者。以医误下之故。故于小承气汤。以故复加芒硝。 据仲景法。〔锡〕若胃气虚寒

。厥者。渐渐小。脉初来大。更来渐渐大也。 脉当微厥

。钱云。案汪注。钱氏云。微厥者。以上四句。本于成注。 成云。是起下文语。故在所忽也。忽见微细也。脉微而手足厥。出于不可下编。乃借客形主之词。锡驹以厥为脉状。当以诸承气汤下之。曰汤而不曰承气者

。真阳欲亡。意与锡驹同。乃虚寒之脉证也。此他诸家并与成注同。 微厥则正气虚衰

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外解已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尚未可攻。其外不解者。当先解其外。 太阳病不解

。自上。愈上。○玉函。有必字。乃可攻之。宜桂枝汤。宜桃核承气汤。 但少腹急结者。(【原注】后云解外

。成本。解下。脉经。无其字。其外下。千金翼同。膀胱经也。随经入腑。但不宁尔。为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者。为未至于狂。 有即字。)〔成〕太阳。太阳经邪热不解。有属桂枝汤证五字

。太阳多热。热在膀胱。为热迫之。则血自下。蓄积于下。乃可攻之。下热散血。 经曰。其人如狂者。以热在下焦。必与血相搏。若血不为蓄。若血不下者。则血为热搏。而少腹急结。与桃核承气汤。血下则热随血出而愈

。故急。二汤。补亡论。或恶寒。会于少腹。以治其表。宜桂枝汤。或脉带浮。尚未可攻。以解其外。或身痛等证。且与葛根汤。然病自外来者。继用桃核承气。〔汪〕解其外。若其外证不解。以攻其里之结血。及考内台方议云。当先审表热之轻重。郭白云采千金方云。皆太阳病解外之药。热极而血不下而反结。 〔柯〕冲任之血

。(案金鉴。尤为不经。纳入于腑。血受煎迫。故热邪随经。则热在下焦。故溢入回肠。而瘀热结于膀胱。其所不能自下者。当先以麻黄汤解外。盖太阳在经之表邪不解。 学人宜临证消息用之。)〔钱〕注家有血蓄膀胱之说

。而急结也。气化而出。蓄而不行。其蒸腾之气。由气化而入。则膀胱瘀塞。小便自利者。又何自出乎。若果膀胱之血。所谓少腹硬满。膀胱为下焦清道。未必能藏蓄血也。有识者不为然也。 蓄积于少腹

。注云。当先解外。宜桂枝汤。从金匮增入。活人书亦云。宜桂枝汤四字。然金匮无所考。 案伤寒类方曰

。不恶寒。为外解。总病论曰。 宜桂枝汤

。去滓。去滓。纳硝。脉经同。案桃核。纳芒硝。日三服。当微利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洁古云。破硝血。即是桃仁。以水七升。取二升半。更煮微沸。温服云云。分温三服。下焦蓄血。通润大肠。荡涤肠胃。推陈致新。犹杏子杏仁。煮取二升半。作先煮四味。作更煎一沸。治血结血秘。作桃仁承气汤。一两)上五味。先食温服五合。缓以桃仁之甘。更上火微沸下火。〔钱〕神农本经。桃仁主瘀血血闭。大黄下瘀血积聚。)〔成〕少腹急结。散以桂枝辛热之气。故加二物于调胃承气汤中也。 桃核承气汤方(○玉函。)桃仁(五十个去皮尖)大黄(四两)桂枝(二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芒硝(二两○千金翼

。通血脉。消瘀血。热淫于内。桂之为用。尤其所长也。治以咸寒之义也。甘草所以保脾胃。 芒硝走血软坚。和大黄芒硝之寒峻耳

。小腹急。大便黑。小便利。有蓄血也。此方主之。小腹急者。大便黑者。小便利者。上焦主阳。其人如狂者。为外证已解。邪在下焦也。瘀血渍之也。伤寒外证已解。 医方考曰。血病而气不病也。无头痛发热恶寒者

。又曰。名曰重阳。重阳则狂。下焦不行。血寒则止。血热则行。故其证如狂。大黄行药也。芒硝咸物也。甘草平剂也。桂枝辛物也。桂枝之辛热。阳邪居上焦者。而天君不宁矣。能推陈而致新。能软坚而润燥。能调胃而和中。能利血而行滞。君以桃仁硝黄。 下焦主阴。今瘀热客于下焦。斯其制方之意乎。则干上部清阳之分。则入血而助下行之性矣。桃仁润物也能润肠而滑血

。恐不尔。本草序例曰。先食后服药。原从表分传入。非桂枝不解耳。先服药而后食。以太阳随经之热。病在胸膈以上者。病在心腹以下者。 案方中用桂枝。方氏喻氏程氏汪氏柯氏魏氏并云

。微利。则仅通大便。不必定下血也。 伤寒类方曰

。此方。最佳。先期作痛。与经闭不行者。治女子月事不调。 柯氏方论曰

。古今录验。胸胁逆满。喘胀欲死。 外台。疗往来寒热。桃仁承气汤。桃仁承气汤。服之十瘥十。又治产后恶露不下。(即本方)总病论曰

。兼金丸。脐腹上下。按之痛者。治热入膀胱。兼胁肋疼痛。便燥欲饮水。本方五味为末。 三因阴门

。米饮下。亦宜服之。五七丸至十丸。妇人血闭疼痛。 蜜丸梧子大

。漱水迷忘。小腹急痛。内外有热。加生蒲黄。桃仁承气汤。治下焦蓄血。 直指方。出小便不通门

。沉者。内经曰。数月不行。肌肉不减。 儒门事亲。夫妇人月事沉滞。此名为瘕为沉也。月事沉滞不行也

。加当归。大作剂料服。不过三服立愈。后用四物汤补之。 急宜服桃仁承气汤

。经云。神如痴。滑寿曰。马万户妻。自以无子。积久火甚。上者下之。体肥而气盛。衄必数升余。面赤脉躁疾。今血气俱盛。迫血上行为衄。尝多服暖子宫药。 医史撄宁生传。医者犹以治上盛下虚丹剂镇坠之

。既去。其始也。法当下导。证治准绳。血溢血泄。诸蓄妄证。折其锐气。后来四明。伊芳举曰。虚何以当。奈何实实耶。三四下积瘀。继服既济汤。二十剂而愈。虽往往获中。则以妄为常。撄宁生卮言云。行血破瘀之剂。而后区别治之。问论诸家之术。吾乡有善医者。每治失血蓄妄。或问失血复下。则曰血既妄行。 溢而上行。即与桃仁承气汤。予率以桃仁大黄。遇故人苏伊芳举。必先以快药下之。犹不得其所以然也。迷失故道不去蓄利瘀

。名言也。生者自生。何虚之有。昔者之疑。今释然矣。且去者自去。予闻之愕然曰。 曷以御之

。细问之。痛而急迫。其患愈剧。因请余治。妇人答曰。行经之时。遂得此症。余方觉悟。其下黄黑色。知寒伤营也。诸医以薷苓汤。倍用枳壳黄连。渴饮冷水一碗。 诸证辨疑。一妇长夏患痢疾。诊脉两尺脉紧而涩

。一服。不然。痛止脏清。其患遂痊。今后治痢。不可不察。瘀血归于大肠。热气所以坠下。则误人者多矣。遂用桃仁承气汤。次早下黑血升许。内加马鞭草玄胡索。次用调脾活血之剂。 血被冷水所凝

。治淋血。空心服效。桃仁承气汤。 传信尤易方

。必用。胸中气塞。加减下之。打扑内损。有瘀血者。上吐紫黑血。桃仁承气汤。吐血势不可遏。 证治大还。此瘀血内热盛也

。分三服。缓攻之。其脉亦芤。桃核承气。加人参五钱。虚人虽有瘀血。必有一部带弦。可救十之二三。 张氏医通。宜兼补以去其血

。服之。为细末。数年不愈。桃核承气。屡服有效。好饮者多此。 又龋齿。当作阳明蓄血治。炼蜜丸如桐子大

。谵语。外台。脉经。误也。惊者。有后字。千金翼。胆不宁。谵语者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一身尽重。(下之下。不可妄犯。胃土受伤。胆木失荣。痰聚膈上。非心虚也。小便不利。和解内外。逐饮通津。不可转侧者。有尽重二字。故胸满烦惊。一身尽重者。主以小柴胡。加龙骨牡蛎。盖少阳有三禁。尚且邪气内犯。胃中津液竭也。故令不可转侧。以镇肝胆之惊。诸家注作心经病。虽八九日过经下之。邪气结聚痰饮于胁中。 伤寒八九日下之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)〔张〕此系少阳之里证

无。 。一合。成本。全书。去滓。玉函。外台。棋上。玉函。外台。外台。玉函。一两半。(成本。十二味。有博字。一两沸。服一升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温服一升。作十一味。切如棋子。作取二升。作分再服。本云以下。除去甘草。更煮一两沸。本云柴胡汤。今加龙骨等。故于本方中。以下夺其邪。而加大黄行阴。龙骨牡蛎铅丹。以镇肝胆之怯。与救逆汤同义。彼以龙骨牡蛎。纳大黄切如棋子。作本方柴胡汤内。亦不易之定法也。兼茯苓以分利小便。此以龙骨牡蛎铅丹。)人参龙骨上十二味。今分作半剂二十四字。减大枣上行阳分之味。桂枝以通血脉之滞也。镇太阳经火逆之神乱。镇少阳经误下之惊烦。无)生姜(切)铅丹(○玉函。加龙骨牡蛎黄丹桂茯苓大黄也。)〔吴〕此汤治少阳经邪犯本之证。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柴胡(四两)黄芩(○成本。二合)大黄(二两)大枣(六枚擘)牡蛎(一两半熬○外台。作黄丹)桂枝(去皮)茯苓(各一两半)半夏(二合半洗○千金翼

。邪已入里。故现症错杂。此乃正气虚耗。而复外扰三阳。药亦随症施治。真神化无方者也。 伤寒类方曰

。必效。以之治癫痫。 案此方。能治肝胆之惊痰

。 又曰。大黄只煮一二沸。取其生而流利也

。何也。是方也。是实证。是虚证。表里齐走。补泻兼施。通涩并用。有差错者。吾不敢也。汪氏此说。似有所见。不当用人参。不当用大黄。恐非仲景之旧。倘谓胸满谵语。则当用大黄者。而奏效者不鲜。故未敢为得矣。 案汪氏云。或系叔和采辑时。况龙骨牡蛎铅丹。若临是证而用是药。恐非小便不利所宜也。然而今以是方治此症。倘谓惊烦小便不利身重。皆系重坠收涩阴毒之品。则当用人参大枣茯苓龙骨等药者

。脉经。满下。钱本。柯本。周本。张本。名曰纵。刺期门。(玉函。有而字。肝脉也。脾胃疾也。浮而紧者。木行乘土。此肝乘脾也。无此及次条。脾病见肝脉。木行乘土也。寸口脉浮而紧。经曰水行乘火。 伤寒腹满谵语。)〔成〕腹满谵语者

。此其类矣。〔锡〕纵。谓纵势而往。无所顾虑也。 名曰纵。期门者肝之募。太阳表寒证也。刺之以泻肝经盛气。〔鉴〕伤寒脉浮紧

。而下之。欲从太阴阳明。又有太阳之表。 腹满谵语。太阴阳明里热也。欲从太阳而发汗。则有太阴阳明之里

。亦可法也。太阳表不解。太阴腹满痛。虽然太阴论中。故不药而用刺法也。而用桂枝加大黄汤。 主治诚为两难

。名曰纵。刺期门。似有遗误。与上文义不属。 此肝乘脾

。(水。玉函。脉经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名曰横。刺期门。千金翼。作截浆。肺病也。玉函曰。啬啬恶寒。其腹必满。其病欲解。啬啬恶寒。肝气胜也。大渴欲饮水。此肝乘肺也。作酢浆二字。大渴欲饮水。是知肝气胜也。 伤寒发热。作大渴欲饮酢浆。)〔成〕伤寒发热

。经曰。此肝行乘肺。水不得行也。水行乘金名横。若不愈而腹满者。刺期门以泻肝之盛气。 伤寒欲饮水者愈

。小便利。名曰横。刺期门。〔锡〕横。啬啬恶寒。其腹必满。若自汗出。表可自解。满可自除。先解其外。亦可愈也。此肝乘肺。似有遗误。外作自汗出。谓横肆妄行。无复忌惮也。无汗之表也。大渴欲饮水。停饮之满也。以小青龙汤。十枣汤下之。 肝肺气平。水散而津液得通。〔鉴〕伤寒发热。故曰其病欲解也。若不汗出小便闭。外解已其满不除。亦与上文义不属。内为小便利而解也

呕。 。躁烦。(凡。全书。作反。玉函。躁烦。脉经。作燥。玉函。脉经。脉经。大汗出。大便硬。及不多。脉经同。无故字。凡熨其背。而大汗出。大热入胃。火气入胃。必发谵语。自下利者。足下恶风。小盒饭数。而反不数。而大汗出。火热入胃。)胃中水竭。十余日振栗。此为欲解也。欲小便不得。反呕欲失溲。作火气入胃。其人足心必热。谷气下流故也。反躁至大热入胃。大便已头卓然而痛。作而反烧瓦熨其背。作其人欲小便反不得。 太阳病二日反躁。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。作十余日振而反汗出者。(【原注】一作二日内烧瓦熨背

凡。 。成本。脉经。也字。似是。经曰。无不字。汪氏云。当作反。津液和。则邪在表。反熨其背。火热入胃。胃中燥热。至十余日。火邪势微。阴气复生。故为欲解。津液偏渗。小盒饭数。小便数者。及不多也。若火热消。先大便硬。既得大便。头中阳虚。此为欲解也。则胃中干燥。躁烦而谵语。津液得复也。令大便硬者。大便必硬也。故小便不数。因自大便也。则阳气降下。故卓然而痛。 及不多。当在故字之下。案玉函无故字。热气行于里也。而发汗大汗出。振栗自下利者。故欲小便不得。此以火热内燥。津液不得下通。谷气者阳气也。则津液不得下通。则结硬之便得润。则阳气不得下通。不当发躁而反躁者。火邪去大汗出则愈。若从腰以下不得汗。热气上逆而反呕也。欲失溲足下恶风者。便已头卓然而痛者。)〔成〕太阳病二日。气不得通于下而虚也

。特也。足下恶风。〔方〕卓。而解之意。火气入胃。胃中枯燥。今阳气得下。故足心热也。头特然而痛。阴气上达也。病虽不言解。案郭白云云。太阳病经二日。不汗出而烦躁。此大青龙证也。读者当自悟可也。〔汪〕欲失溲者。已隐然见于不言之表矣。此是形容不得小便之状。 先阳气不通于下之时。〔柯〕此指火逆之轻者言之

。宜救逆汤。小便不利者。当用五苓散。其大便硬者。津液燥故也。用调胃承气汤。于诸证未生时。必须先去火邪。此系胃中水竭。其用调胃承气汤。不若麻仁丸代之。愚以五苓散断不可用。 用白虎加人参汤

。似是。无下利。亦似是。成注云。玉函无之。与下文连接。大汗出则愈。欲解也故之故。 案玉函脉经

。极觉明畅。皆与玉函符。 且注文代故以若字

。血气流溢。失其常度。其身发黄。以火劫发汗。邪风被火热。两阳相熏灼。阳盛则欲衄。 太阳病中风

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腹满微喘。阴阳俱虚竭。身体则枯燥。 阴虚小便难

溢。作。剂。捻。 。脉经。作齐。玉函。作寻。脉经。作循。成本。柯本。(玉函。有其字。阴虚下。有则字。或不大便。久则谵语。甚者至哕。手足躁扰。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无病字、发下。 口干咽烂

剂。 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其身发黄。腹满云云。身体则枯燥。阳盛则云云。阴阳俱虚竭。 改作两阳相熏灼

非。 。作跻。而欲衄。逼其血气。流溢于外。风火炽盛。两相熏灼。而小便难。风火伤阴。亦能伤阳。濡润经脉。但头汗出。火热上攻。安能有汗。因于风者。上先受之。风火上攻。或不大便。甚者至哕。火热入胃。小便利者。 程本。夫风为阳邪。太阳病中风。风火为两阳。故其身发黄。所谓阳盛者。乃风火之阳。剂颈而还者。故口干咽烂。久则谵语者。风火之阳邪。阳实于四肢。故不能自主。而手足躁扰。捻衣摸床也。尚不失职也。故其人可治。以正气言也。复以火劫发汗。非阳气之阳也。故身体则枯燥。夫身体既枯燥。所以剂颈而还。脾为津液之主。火热竭其水津。脾肺不能转输。故腹满微喘也。合并于阳明也。而胃气败逆也。阴液未尽消亡。盖指阳邪而言。后所谓阳虚者。故阴阳俱虚竭也。而肺为水之上源。四肢为诸阳之本。而三焦决渎之官。然前所谓阳盛者。经所谓壮火食气。则邪风被火热之气。虚则不能充肤泽毛。而津液不能周遍也。〔钱〕上文曰阳盛。似不当言阴阳虚竭。阳盛则迫血妄行于上。阴虚则津液不足于下。)〔锡〕此火攻之危症也。而失其行阴行阳之常度矣

。阳亦为之销铄矣。 以火邪过盛

剂。 。盖剂。而还。未允。方氏云。齐分也。剂限之谓。犹谓以还。王氏脉经。诸家无详释。而头汗出也。言剂限颈以还。有剂腰而还之文。 案剂颈而还。特喻氏以为剂颈以下之义

。结语云。汪氏亦同。小便利者。与五苓散。其人可治者。补亡论亦云。二氏未深考耳。 案此条证。程氏主以猪苓汤。非以利小便治之。盖以此验津液之虚竭与否也

。不大便。案舒云。未知是非。此说近是。宜茵陈蒿汤。宜大承气汤。 发黄者。门人张盖仙曰。此证纯阳无阴。是必后人有误。何得云阴阳俱虚竭

。(脉经。亡阳必惊狂。卧起不安者。医以火迫劫之。 伤寒脉浮。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

。浮下。卧起。成本。有而字。无必字。作起卧。玉函亦无。汗过亡阳。 千金翼。而以火劫取汗。盖由火劫之误。医不用麻桂之药。)〔鉴〕伤寒脉浮。故见惊狂起卧不安之证

。阳以气言。且大脱津液。神明失倚也。〔方〕亡阳者。 热气从心。以其为火劫亡阳也。然不用附子四逆辈者

。神者。劫者。阳之灵。或烧针。皆是也。阳主动也。或熏或熨。以火劫之。而强逼其汗。致卫阳丧亡。甚则反耗气也。阳亡则神散乱。所以动皆不安。〔钱〕火迫者。阳气随汗而泄。而真阳飞越矣。 火能助气。惊狂起卧不安者。要挟逼胁之称也

。喻氏以下。不必执拘矣。 案此条论。多为风寒两伤证

腥。 。去滓。非也。玉函。本云。减二升。纳诸药。(成本。作为未。七味下。有咀字。作本方。方后云。先煮蜀漆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今去芍药。作水八升。本云桂枝汤。作脚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加蜀漆牡蛎龙骨。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(○成本。作龙骨牡蛎)桂枝(三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牡蛎(五两熬)龙骨(四两)蜀漆(三两洗去腥○全书

。能胜热。煮取五升。千金翼同。兼制桂枝。苦能降逆。火邪错逆。 一法。以水一斗二升。恐其阴性迟滞。不能迅走其外。反失救急之旨。蜀漆气寒味苦寒。况既加龙蛎之固脱。亦不须芍药之酸收也。)〔鉴〕桂枝汤去芍药者

。皆逆证也。以惊狂不安。 在所必需也。〔汪〕汤名救逆者

。方云。火邪错逆。蜀漆辛平。 成云。散火邪之错逆。加蜀漆之辛以散之

。则谬。未详何物。故有此说。若云常山苗。蜀漆不见本草。盖本草蜀漆条。 案柯氏云。无散火邪之主疗

。故用。故惊狂。痰随气逆。饮逐火升。钱氏汪氏并云。此说亦难信焉。 不可从也。蜀漆有劫痰之功

。本方。蜀漆汤。有知母。各半两。治小儿潮热。 千金方。无桂枝大枣生姜

。脉经。(玉函。弱者必渴。弱者发热。脉浮解之。当汗出愈。被火必谵语。 形作伤寒。其脉不弦紧而弱

。而下。成本。火下。喻本。魏本。有者字。无此条。汪氏云。无一弱字。千金翼同。发热二字。 无形作二字

。金鉴云。三弱字。并难从。若是弱字。热从何有。发热体痛。齿垢目赤。发热谵语。邪热愈炽。当俱是数字。形作伤寒者。故弱者必渴。以脉虽似弱。不但文义不属。亦有头项强痛。恶寒无汗之证。而实非伤寒也。如今之发斑者。故胃热而渴也。必至温邪得火。且论中并无此说。而邪热则盛于里。以邪热炽盛之证。案汪氏及金鉴所改。而其实则口燥舌焦。乃脉不应证之病也。又形似伤寒之无汗。 当在渴字之前。谓其形象有似乎伤寒。弱者细软无力之谓也。故误用火劫取汗之法。每见轻软细数无伦之脉。)〔钱〕此温病之似伤寒者也。因其脉不似伤寒之弦紧而反弱

。若前所谓。为邪气还表。宜用解散之法。当汗出而愈矣。乃弱脉变为浮脉。而复归于太阳也。其脉不弦紧而弱者。身发热而又见浮脉。遂成至剧难治之病矣。 胃热神昏而语言不伦

。当汗出。宜大青龙。沉数发热。渴而谵语。宜白虎汤。以上数说。黄连解毒汤。宜调胃承气汤。金鉴改弱作数云。 案此条难解。方氏汪氏以弱为风脉。东垣所谓内伤发热者。张氏周氏志聪锡驹并云。汪氏程氏乃为大青龙汤证

。 未有明据。只钱氏稍似允当。故姑采录以俟考

到。清。 。汗下。柯本。作过。厕也。不得汗。必清血。(玉函。有者字。不得汗。若不解。必清血。以火熏之。其人必躁。到经不解。名为火邪。然考注文。系干遗脱。阴虚被火。必发躁也。〔方〕熏。亦劫汗法。成本无经字。则热无从出。六日传经尽。则热气当解。 太阳病。而血下行者也。热气迫血下行。太阳病用火熏之。至七日再到太阳经。方本无经字注意亦然。)〔成〕此火邪迫血

躁。 。清血。便血也。补亡论。烧坑铺陈。洒水取气。用救逆汤。手足疾动也。仲景无治法。示人以治火邪。〔喻〕名为火邪。 盖当时庸俗用之。卧病患以熏蒸之之类是也。而不治其血也〔汪〕案此条论

到。 。注云。反也。喻氏不解。方氏无经字。反不得解也。 案到经二字未详。志聪锡驹钱氏汪氏并从成注

。程氏云。到经者。魏氏云。随经入里也。姑根据成解。数说未知孰是。 柯氏改为过经。火邪散到经络之间为害

到。 。反也。与倒通。到不解者。 王氏云。本文称太阳病。犹云反不解而加甚也。则不可便注为传经尽也

。故义成注如此。 案王氏根据经字脱文本立说

吐。 。(甚。玉函。作盛。此为实。无必字。而反灸之。实以虚治。因火而动。必咽燥吐血。 脉浮热甚

。作唾。程本。柯本。金鉴。作吐。千金翼。成本同。血即汗。汗即血。余与成同。无灸之理。而反灸之。表实有热。误认虚寒。而用灸法。热无从泄。因火而动。自然内攻。邪束于外。火攻于内。肺金被伤。反动其血。 脉经。故咽燥而吐血。)〔程〕脉浮热甚。由其人虚实不辨故也。〔锡〕上节以火熏发汗

。又以火攻。以见火攻同。散其脉中之血。此节言阳不下陷。而反以下陷灸之。下节言经脉虚者。〔汪〕常器之云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即出于阴窍而圊血。而致症有上下之异。以致迫血上行而唾血。 不出于毛窍而为汗

。慎不可灸。因火为邪。则为烦逆。追虚逐实。血散脉中。火气虽微。内攻有力。焦骨伤筋。 微数之脉

。 血难复也

。脉见微数。尤不可灸。阴本虚也。而更加火。虚邪因火内入。上攻则为烦为逆。 〔程〕血少阴虚之人

。营血也。热本实也。而更加火。则为逐实。血少被追。艾火虽微。夫行于脉中者。 则为追虚。脉中无复血聚矣

。无血可逼。盖气主之。血主濡之。其骨必焦。其筋必损。终难复旧。纵善调护。可不慎欤。人之以火。犹比比焉。可哀也已。内攻有力矣。〔方〕近来。焦燎乃在筋骨。盖内伤真阴者。虽复滋营养血。灸阴虚发热者。吁是岂正命哉。 孤行无御。此则枯槁之形立见。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。亦终身为残废之人而已。筋骨失其所濡而火所到处。窃见其无有不焦骨伤筋而毙者

。是也。钱氏云。汪氏云。吴遵程云。恐不然耳。常器之云。其有汗者。烦闷上逆之谓。心胸为之烦逆。宜桂枝柴胡汤。另宜斟酌用药。 案烦逆者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愚以二汤俱与病未合。令人烦闷而为火逆之证矣

。 案今根据程氏注。宜择张介宾滋阴诸方而用之也

。非也。引本条。以甘草泻心汤主之。 案千金方狐惑篇

。脉浮。脉经。名字。(玉函。千金翼。用火灸之。邪无从出。因火而盛。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欲自解者。必当先烦。何以知之。病从腰以下。故知汗出解。烦乃有汗而解。 脉浮宜以汗解。作当以汗解而反灸之

。成本。解下。成本。方氏。喻氏。程氏。锡驹。有汗下。有也字。为别节。钱氏辈。特志聪。有随汗二字。为两条异义。欲自解二十五字。 作此为二字

。是也。经曰。为一条。脉浮者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用火灸之。伤其阴血。无以作汗。火性炎上。不复下行。 汪氏。故宜以汗解。故邪无从出。必重而痹也。真气不能周。故病从腰以下。)〔锡〕本论曰。反因火势而加盛。阳气俱从火而上腾

。欲自解者。邪气还表。与正分争。此因火为逆。非气之为逆。 命曰痹。而火之为逆也。以致气不能周而为痹

。以脉浮。何以知之。郭白云云。宜与救逆汤。气机仍欲外达。则欲治其痹者。宜先治其火矣。〔汪〕补亡论。 必为烦热。乃能有汗而解也。故知汗出而解也。〔程〕名曰火逆

。移载上编。截欲自解以下。大失本条之义。 案方氏诸家。以为太阳病自解之总例

奔。 。脉经。作贲。脉经。注云。一本。玉函。脉经。(玉函。无各字。千金翼。针处被寒。必发奔豚。气从少腹。上冲心者。作各一壮。核起而赤者。与桂枝加桂汤。更加桂二两也。灸其核上各一壮。 烧针令其汗

非。 。二两。全书。作三两。当是之时。皮肤赤色。直达阴经。阴邪迅发。奔豚一证。风寒客于人。可汗而发也。故肿起如核。玉机真藏论云。使人毫毛毕直。皮肤闭而为热。或痹不仁肿痛。已被寒邪所浸。风邪不能外出。直犯太阳本腑。)〔钱〕烧针者。而漫以烧针取汗。而针处孔穴不闭。乃寒邪自针孔入。烧热其针而取汗也。所以必发奔豚气也。〔魏〕崇明何氏云。引动肾中素有阴寒。 无更以下六字。虽或不至于因火为邪。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。观此则风寒本当以汗解

。答曰。灸者。因火而逆。烧针亦是火攻。何以复用火灸。灸其被寒之处也。 因发而上冲。〔锡〕张均卫问曰

。火郁于内。故核起而赤也。 外寒束其内火

。不止一针。故云各一壮。 伤寒类方曰

。去滓。为是。玉函。不载方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(案成本。火邪不散。发为赤核。阳气不舒。阴气上逆。更加桂者。益火之阳。本云桂枝汤。所以加桂者。而阴自平也。二两)上五味。今加桂满五两。从少腹上冲心。以能泄奔豚气也。无满以下十五字。此因当汗不发汗。必灸其核以散寒。仍用桂枝以解外。)〔柯〕寒气外束。是将作奔豚之兆也。是奔豚已发之象也。本条已云更加桂二两故也。 桂枝加桂汤方桂枝(五两去皮)芍药(三两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生姜(三两切○玉函

。治阴邪上攻。 桂枝更加桂。只在一味中加分两。不于本方外求他味。不即不离之妙如此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

。而奔豚未发。故治有不同。 证已在里。此症尚在表而发

。不可从。方氏以下。多用肉桂。 案方中桂。是泥于后世诸本草之说

。因烧针烦躁者。 火逆下之。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

。此火逆。致逆者也。因火针也。谓凡火劫取汗。治者从而下之。 〔鉴〕火逆者。〔吴〕病者既火逆矣

。外邪未尽。因烧针余毒。而真阳欲亡。使人烦躁不安者。龙骨牡蛎以安内。故但用桂枝以解外。 于是真阴重伤

。此虽汗下。且挟火邪。而散表寒也。而未经误汗。而表犹未解。病仍不解而烦躁。以汗下两亡其阳。故用温经复阳之治。以茯苓四逆汤主之者。 甘草以温补元气。〔钱〕因发汗而又下之。故止宜解肌镇坠之法也

。即火逆。凡三误。皆谬矣。又加烧针。 案烧针。非火逆而又烧针。成氏以为先火而下之。程氏汪氏志聪锡驹魏氏等注并同

。去滓。四味。非也。玉函。日三服。(成本。作为末。无半字。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温服八合。故用四物。煮取二升半。〔魏〕烦躁。龙骨牡蛎之涩。各三两)上四味。以扶阳安神为义。不用姜枣之温补。不用蜀漆之辛快。以发散经中之火邪。以收敛浮越之正风。正是病轻则药轻也。)〔成〕桂枝甘草之辛甘。即救逆汤惊狂卧起不安之渐也。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桂枝(一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牡蛎(二两熬)龙骨(二两○玉函

。不可废也。而病伤寒者。作有余治之。而见此症者。又不可不择。更有阳盛阴虚。多烦躁惊狂之变。而属虚寒者间有。则温补安神之法。当用炙甘草加减。 柯琴方论曰。大抵用白虎承气辈。然此证属实热者固多。近世治伤寒者无火熨之法。用枣仁远志茯苓当归等味

。脉经。(玉函。无者字。千金翼。千金翼。作火针。太阳伤寒。乃为正治。常器之云。无太阳二字。即前烧针也。而邪受火迫。加温针必惊也。)〔钱〕温针。若以温针取汗。虽欲以热攻寒。故震惊摇动也。〔汪〕补亡论。当以麻黄汤发汗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 太阳伤寒者。不得外泄而反内走。必致火邪内犯阳神

。(玉函。今自汗出。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此为小逆。两恶寒下。反不恶寒发热。关上脉细数者。以医吐之过也。一二日吐之者。三四日吐之者。腹中饥口不能食。以医吐之所致也。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

过。 。作故。成本。脉经。无反字。一二日上。已属阳明。有若得病三字。自当恶寒发热。 并有而字。不恶寒而反恶热。)〔钱〕病在太阳。今自汗出而不恶寒。然阳明当身热汗出

。 今不发热

。当以汗解。夫太阳表证。以医误吐而致变也。则又非阳明之脉证矣。 及关上脉见细数。其所以脉证不相符合者

。关上。岂宜用吐。必伤胃气。若妄用吐法。然因吐得汗。有发散之义寓焉。故不恶寒发热也。 自非邪在胸中

。不能食。细则为虚。数则为热。误吐之后。胃气既伤。津液耗亡。故细数也。因吐而散。胃中虚冷。若误吐之。损胃尤甚。胃气虚冷。下空上逆。气不能归。常器之云。郭白云云。皆可选用。故表证皆去。而胃未大损。然阳气已伤。故口不能食。及胃阳虚躁。然表邪既解。无内陷之患。而五脏颠覆。半夏生姜汤。虚邪误入阳明。胃脘之阳虚躁。所以腹中犹饥。状如阳明中寒。故不喜糜粥也。故反欲食冷食。及至冷食入胃。胃中虚冷不化。故上逆而吐也。故有如此景气。〔汪〕补亡论。可与小半夏汤。此虽因误吐致变。〔程〕吐之不当。则周身之气皆逆。亦与半夏干姜汤。三四日则邪已深入。此为变逆之小者也。 脾胃之部位也。一二日邪在太阳之经。虽误伤其胃中之阳气。不过当温中和胃而已。活人书大小半夏加茯苓汤

。程云。自汗出者。吐伤中气。故为小逆。 锡驹云。而脾津外泄也。表邪不外越而上越

。本论曰。脉浮大。此为大逆。故为小逆。 志聪云。今但以医吐之。应发汗医反下之

。细玩之。柯氏本。欲食冷食。不相联属。若无此一句。则不喜糜粥。三四日之文。欲食冷食之下。此为小逆四字。移吐之过也下。二说皆不可从。 案金鉴云。与朝食暮吐之文。且以上文一二日。由浅及深之谓也。当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。则可知必有五六日吐之一句

。不欲近衣。今反不恶寒。但太阳病当恶寒。此为吐之内烦也。 太阳病吐之

。热在表。热在里。当不恶寒。是恶热也。有汗烦热。无汗烦热。大便虽硬。热犹在内。有汗烦热。大便已硬。热悉入腑。今因吐后。内生烦热。以上之法。皆不可施。今反不恶寒。不欲近衣者。此由吐之后。表解里不解。内生烦热也。盖无汗烦热。大青龙证也。白虎汤证也。而热在里也。吐下后心中懊。栀子豉汤证也。于益气生津中。清热宁烦可也。言表虽不显热。里解者亦不恶热。调胃承气汤证也。不恶寒不欲近衣。惟宜用竹叶石膏汤。是为气液已伤之虚烦。非未经汗下之实烦也。〔方〕此亦误吐之变证。 〔鉴〕太阳病吐之表解者

。常器之云。而热内作也。 内烦者。〔汪〕补亡论。可与竹叶石膏汤。吐则津液亡胃中干

。玉函。汪本。非也。数为热。膈气虚。故吐也。删冷字。故吐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发汗。令阳气微。脉乃数也。数为客热。不能消谷。脉乃数也。阳气衰微。膈气空虚。故为客热。常器之云。当消谷引食。以胃中虚冷。(此以发汗。作脉则为数。故虚阳浮动。而脉乃数也。乃误汗之后。以胃中虚冷。作以医发其汗。而又误发其汗。致令卫外之阳。非唯不能消谷。抑且不能容纳。〔汪〕补亡论。可与小半夏汤。 病患脉数。膈间之宗气大虚。若胃脘之阳气盛。则能消谷引食矣。又云宜小温中汤。)〔钱〕此条之义。与胃中之阳气皆微。以其非胃脘之真阳。其所以不能消谷者。其外越之虚阳所致也。盖以发热汗自出之中风。然此数非胃中之热气盛而数也

。腹微满。先此时。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郁郁微烦。自极吐下者。心下温温欲吐。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

。不可与。但欲呕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(玉函。若不尔者。此非柴胡汤证。以呕故知极吐下也。 与调胃承气汤

作。但。 。而下。作反。脉经。成本。有又字。千金翼。柯本亦删。已过经矣。 温温。无柴胡二字。无调胃二字。言邪在太阳。无柴胡汤之汤。而实非柴胡症也。无若不以下三十字。过一候而至十余日。而有心下温温欲吐。)〔钱〕此辨症似少阳

。腹微满。大便反溏。故胸中痛。而腹微满。热邪在里。乃邪气内陷。 胸中痛。郁郁微烦之证。邪气乘虚入里。所以郁郁微烦。已自极其吐下之者。若先此未有诸症之时。致温温欲吐而大便反溏。则知胃气为误吐误下所伤

。不宜峻下。故与调胃承气汤。 胃实之症也。唯当和其胃气而已。胃实则当用攻下之法。以胃气既为吐下所虚

。若不尔者。若未因吐下。 阳明篇。而见此诸症者。所谓胃和则愈也。此非由邪陷所致。谓先此时未曾极吐下也

。邪在胸膈。大便反溏。腹满郁烦。邪将入里。故温温欲吐。而胸中痛也。热邪未结于里也。 盖胸为太阳之分

。若此者。胸胁苦满。而为结胸矣。腹中痛之证。邪气犹在太阳。必致邪热陷入。故曰不可与也。但前所谓欲呕。胸中痛微溏者。 而烦满也。为将次入里之征。若以承气汤下之。然此非柴胡症也。虽有似乎少阳之心烦喜呕

。故呕。故痛。大便溏。腹微满。而胸中痛。着一而字。凡此之故。被浊熏也。郁郁微烦。腹不应满。郁郁微烦。凡此之故。向无此证。涩结成实。胃实则溏。〔锡〕呕者。欲吐则气逆。不尔亦不痛。缘胃有邪蓄。而胃之上口。烦不应郁郁。今仍腹微满。缘胃有阻留。而胃于下后。仍不快畅也。云先其时者。自搅扰不宁。故知极吐下也。即温温欲吐也。欲吐而不得吐。气逆则不下行。见未吐下之先。故日进之水谷。只从胃旁溜下。是言欲吐时之象。是言大便时之象。故以大便溏为反。遂从津液干燥处。而屎气之留中者。则知痛从欲呕时见。大便溏则气得下泄。而中焦之气阻升降。〔程〕心中温温欲吐。缘吐下徒虚其上下二焦。以欲呕乃胃气受伤之见证。不得胃气坚结之大便反溏。 更何以知其为先此时极吐下乎

。其遏在胃。一荡除之。故与调胃承气。 而见出诸证

。温温。当作。案经文。程氏云。温温者。盖温温。马氏注。与愠愠同。背痛愠愠。此本于玉函。并不可从矣。热气泛沃之状。欲吐而不能吐。素问玉机真藏。 案王氏云。则其为干呕可知矣。此以温热之义为解

。脉经。千金。作温温。作愠愠。魏氏云。不舒畅也。可以证矣。心中温温。郭白云云。金鉴则云。若不尔者。 愠愠。下利若呕者。)案非柴胡证。若不郁郁微烦。则其人但正虚。宜大半夏加橘皮汤。须从太阳少阳合病。指心下郁郁微烦言。(少阴篇第三十九条。汪氏用葛根加半夏汤。与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可也

。六七。何也。王氏云。以呕下。千金翼。为里虚。(玉函。作七八。当硬满。故脉微。故脉沉。以上三说。未知孰是。当有阙文。徐大椿云。)太阳病。脉微而沉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作坚而满。法当脉浮。示禁甚深也。柯氏遂从之。以若不尔者。意与魏氏同。以热在下焦。少腹当硬满。小便自利者。以太阳随经。抵当汤主之。则太阳之邪。热在下焦者。此段疑有误字。姑举数说备考。(志聪锡驹注。瘀热在里故也。不应表证仍在。若表证仍在者。今反脉微而沉。邪气既不在表。即桃核承气条。要之此条极难解。六七日表证仍在。乃邪当入里之候。所谓热结膀胱也。岂调胃承气可用乎。又岂诸柴胡可言耶。删若不以下三十字。当陷入而为结胸矣。 而无邪以相溷。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。又非邪气在表之脉矣。盖以邪不在阳分气分。邪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。)〔钱〕太阳病至六七日。今又反不结胸而其人发狂者。又系建中甘草附子等汤之证矣

。若此者。血沸妄溢。留于少腹。仍得营运。其所以然者。其郁热之邪。故少腹当硬满。热在阴分血分。则三焦之气化。故小便自利也。当下其血乃愈。随经内入于腑。瘀蓄于里故也。 热邪煎迫。无伤于阳分气分。太阳以膀胱为腑。其太阳在经之表邪

。不言脉。逼血妄行。溢入回肠。彼言如狂。此言发狂。彼条之血。其不下者。此条之血。桃核承气条。此言脉微而沉。彼云少腹急结。此云少腹硬满。 热瘀膀胱。尚有自下而愈者。所以少腹当硬满也。方以桃仁承气下之

。证之轻重。迥然不同。〔方〕瘀。血气壅秘也。 必下之乃愈。故不用桃仁承气汤。而以攻坚破瘀之抵当汤主之

。积也。于预切。又音于。伤寒直格。 案瘀

。从经传腑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宜抵当汤。而惟胃实。然抵当汤。血自下者愈。血结不行者。膀胱蓄血少。故肠胃蓄血多。无分前后二便。今温疫起无表证。行瘀逐蓄之最者。案伤寒太阳病不解。 吴氏瘟疫论曰

。故名之。宜抵当汤。然抵当证。不足以抵当。然蓄血结甚者。 并可取用。在桃仁力所不及。盖非大毒猛厉之剂

。 所遇亦少

虻。 。成本。酒浸。去滓。玉函。成本。有熬字。千金翼。作二两。破六片。二十三个。翼同本文。)上四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不下更服。(四味下。有为末二字。)〔柯〕蛭。同气相求耳。昆虫之巧于饮血者也。飞虫之猛于吮血者也。兹取水陆之善取血者攻之。 抵当汤方桃仁(二十个去皮尖○千金。)水蛭(熬)虫虻(各三十个去翅足熬)大黄(三两酒洗○玉函

。固结胶粘。不能抵当。故曰抵当。大黄之苦寒。以荡涤邪热。言瘀血凝聚。〔钱〕抵当者。即用桃仁承气。及破血活血诸药。皆未足以破其坚结。非此尖锐钻研之性。 更佐桃仁之推陈致新

。如无虻蛭。以干漆灰代之。 张氏医通曰

抵。 。至也。方氏云。锡驹云。柯氏云。抵当者。抵拒大敌。四物当之。 案抵当。喻氏汪氏辈皆同。亦至当不易之正治也。谓直抵其当攻之所也

。脉沉结。少腹硬。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。血证谛也。小便不利者。其人如狂者。抵当汤主之。 太阳病身黄

黄。 。作重。硬下。身黄。有满字。沉为在里。而主下焦。气血凝滞。脉证如此。遍身俱黄也。 (千金。不相接续之脉也。前云少腹当硬满。此则竟云少腹硬。若犹小便不利者。结则脉来动而中止。以别血证之是与非是也。)〔钱〕此又以小便之利与不利

。故为无血。故气化无乖。非血证发黄也。若小便自利而如狂。则知热邪与气分无涉。 终是胃中瘀热郁蒸之发黄

。如字。审也。助语辞。则谬矣。水结血结。〔方〕谛。俱是膀胱病。无复可疑也。故皆少腹硬满。若以如字实讲。与发狂分轻重。此乃为蓄血发黄。卫气不行之故也。营气不敷之故也。小便不利是水结。小便自利是血结。 其邪在阴血矣。燥血结于膀胱而发黄。言如此则为血证审实。〔柯〕湿热留于皮肤而发黄

。成氏云。程氏云。柯氏云。补亡论云。与五苓散。可与茵陈蒿汤。属茵陈五苓散。以上宜选而用之。 案小便不利者。麻黄连轺赤小豆汤症也

。玉函。少腹满。当下之。今反利者。为有血也。不可余药。宜抵当丸。(有热下。应小便不利。 伤寒有热

。外台。有而字。少腹满。 脉经。则小便不利。而蓄血不行。是蓄血于下焦。其热不蓄津液。若热蓄津液不通。)〔成〕伤寒有热

。乃为蓄血。抵当汤下之。是未至于甚。可与抵当丸。小可下之也。〔柯〕有热。即表证仍在。又无喜忘发狂。当与桃仁承气汤。然此无身黄屎黑。 小便自利者。故不可余峻之药也

吴。 。外台。成本。三十个。作二十个。猪脂熬黑。)桃仁(二十五个去皮尖○玉函。 抵当丸方水蛭(二十个熬○周

翼。 。煮一丸。(千金。二十二个。二十五个。捣分四丸。以水一升。时当下血。作上四味。 千金。取七合服之。若不下者更服。)大黄(三两)上四味。有熬字)虻虫(二十个去翅足熬○玉函

。蜜和合。分为四丸。犹煮汤焉。 为末。而丸以缓之。方变汤为丸。然名虽丸也。与大陷胸同意。)〔柯〕小其制。〔张〕煮而连滓服之

。时者。周时也。从今旦至明旦。 陶弘景云

。非也。(病源。以饮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作太阳病。为多饮水。令心下悸。食少饮多。水停心下。必苦里急也。小便不利者。则水不内蓄。但腹中水多。金匮要略曰。心下必悸云云。而小便自利者。)〔成〕饮水多。 太阳病小便利者

。悸者。此渴。心下者。水满胃中。而动惕也。必苦里急也。胃之部分也。而欲得水者。停蓄不及即行。必令心下悸动。气至不得流通。 甚者则悸。〔钱〕水寒伤胃。〔程〕若小便少。饮水多而小便不利。则水蓄于内而不行

。强而与之。纵不格拒。属五苓散证。而水积不行。必里作急满也。可茯苓甘草汤。 热在下焦。〔汪〕常器之云

。猪苓汤。小便利者。小便少者。推常氏之意。用茯苓甘草汤。 又猪苓汤